按裝合同書
㈠ 安裝法合同書
卷簾門訂購安裝合同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守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將 卷簾門訂購、安裝分項工程分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及經濟關系,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訂立以下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 分包工程內容及產品製作要求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品種名稱:
4、 式樣要求:
5、 產品配件:(根據安裝填寫)
二、 分包工程產品數量及總價(附價格表)
1、 卷簾門數量以甲方訂購確認單為准,總價按實際安裝數量乘以單價確定.
2、 單價見附件(單價包括貨物的材料費、包裝費、運保費、裝卸費、安裝費、稅收、產品驗收和檢測費、質保費、責任保險費等).
三、 分包工程產品交貨及安裝
1、 交貨時間:訂購確認單簽訂後20天以內乙方將卷簾門運到安裝工地精選安裝.
2、 在乙方安裝過程中,甲方提供配合存儲場地,乙方負責貨物的保管和保護工作.
3、 乙方必須及時提供承包此工程的相關工程技術和產品檢測驗收資料.
4、 乙方的安裝施工完畢之後,乙方在安裝中要做好施工全過程的產品保護.
5、 乙方安裝完畢後,負責工程竣工驗收後交付甲方前的成品保護工作,如有損壞乙方應無償予以修復.交付甲方後乙方不承擔責任,由甲方追究其他責任人的責任.
四、 分包工程的質量保修:
產品壹年內免費保修,超過保險期或有人為損壞,需按成半價收取材料費.
五、 分包工程的付款方式和結算方式
1、貨物到達安裝現場經甲方清點完,符合分批確認單要求,十五天內付至分批工程款的××%.
1、 已完成卷簾門安裝的工程,在此工程竣工驗收後十五天內付至分批工程款的××%.
2、 ××%的的餘款作為質保金,質保期在壹年質保期滿後,十五天內無息退還.
3、 貨款有甲方全部匯入乙方在合同中指定的銀行賬號,不接受任何委託支付.
4、 付款前,乙方必須出具經甲方認同的稅務發票.
六、 違約責任
1、 合同簽訂後,雙方不得擅自中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擅自終止合同按人民幣×××萬元(××××)支付違約金給對方,以上不足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補足對方損失.
2、 乙方在接到訂購確認單20天內未能到貨安裝,每天按合同總價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由此增加的一切費用.
3、 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每天按合同總價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 如遇不可抗拒因素,而不能履行合同時,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七、 其它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後生效,到工程質保期滿後,貨款結清本合同自然失效.
2、價格表、現場訂貨確認單和乙方所提供的推廣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同具合同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調協商解決.
5、若有爭議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人代表: 法定人代表: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二0 年 月 日 二0 年 月 日
㈡ 製作安裝合同書
寫明合同標底 時間 驗收標准 結算方式 雙方權利義務 爭議解決方式等
給你個樣本參考一下吧
鄭 州 鄭 東 會 展 有 限 公 司
展台展位設計製作項目合同書
甲方:長春市富士特流體設備製造有限公司
乙方:鄭州鄭東會展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就第三十六屆全國制葯機械博覽會長春市富士特流體設備製造有限公司特裝展位設計施工及展位服務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協議如下,並嚴格執行:
一、 工程名稱:第三十六屆全國制葯機械博覽會長春市富士特流體設備製造有限公司特裝展位設計製作及展位服務。
二、 工程地點:南昌國際展覽中心
三、 乙方搭建工期:2008 年11 月 2 日—— 11月 5 日
四、 驗收展位日期:2008 年11月 5 日閉館前。
五、 驗收標准:本合同附件效果圖紙和驗收標准。
六、 甲方使用展位日期:2008年 11月 6 日—— 11 月 9 日
七、 合同造價及付款
1、 雙方本著長期合作、互惠互利之原則,乙方向甲方提供優惠的價格:合同造價共計人民幣壹萬玖仟圓整(¥20000.00)。
2、 付款方式:本協議金額的50%即人民幣壹萬圓整(¥10000.00元)於合同簽定後5個工作日內支付(戶名:陳東偉 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鄭州市鄭東支行 賬號:622848 0710359502816)。餘款人民幣壹萬圓整(10000.00元)在布展結束經驗收達到甲方要求,現場支付。
八、 甲乙雙方義務和責任:
(一)甲方義務和責任:
1、 根據合同規定,按時付款。
2、 甲方在2008年 11 月 5日閉館前履行驗收義務,在展會期間,甲方發現展台有任何異議,可要求乙方馬上整改。
3、甲方有權處理本工程中甲方購買的物品。
(二)乙方義務和責任:
1、 乙方應嚴格根據甲方確認的圖紙和施工方案進行施工,施工過程中如需對圖紙進行修改,應徵得甲方書面確認,並確保工程質量,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2、2008 年 11月 6 日 - 11月 9日展會期間乙方派相關工作人員負責甲方展台維護,以確保展會期間工作順利進行;
3、乙方應確保在其施工人員及工作人員不得與場館內任何第三方發生爭執。若因與第三方發生爭議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違約條款
1、 乙方必須嚴格依照甲方確認的設計圖紙和方案製作並安裝,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如發生質量問題或由於乙方的責任使甲方不能在2008 年 11 月 6 日- 11月9日正常使用展位,乙方償付甲方合同總額的10%做為違約金。
2、 甲乙雙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每天按應付欠款的10%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3、 甲方如在乙方製作或布展中途對設計方案有較大變更,雙方應就該簽定書面變更協議,甲方應承擔乙方由此增加的全部費用。
十、本合同內容的修改或變更均應甲乙雙方共同書面認可;由本合同所產生的任何權利或義務未經許可不得轉讓。雙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執行,對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賠付。
十一、雙方均有就本合同對外保密的責任。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履行完畢之日自動作廢,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甲、乙雙方對合同產生之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申請人民法院判決。
十四、效果圖紙、雙方營業執照作等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長春市富士特流體設備製造有限公司乙方(蓋章):鄭州鄭東會展有限公司
代表人(簽字蓋章): 代表人(簽字蓋章):
2008 年10 月28 日 2008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