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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協議糾紛

發布時間: 2021-03-11 13:25:12

⑴ 法律問題: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如本案中,雙方當事人通過做低價,導致可以少繳或者不繳稅費的,屬於通過串通行為損害國家利益,應當認定為導致合同無效。
惡意串通損害國家利益,並且違背了合同制度的初衷,即便是私法自治原則和合同自由原則也不能成為認定其無效的障礙。但是在本案中我們也看到,交易雙方的買賣行為本身是合法的,是當事人真實意思的合意,避稅條款認定無效後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即當事人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合法有效;其中的避稅條款是虛假的意思表示,且侵害了國家利益,認定為無效,應判定按照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進行交易。這樣的認定既符合《合同法》第56條:「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的規定,又符合審判工作要兼顧社會效果的要求,民事審判實務中不僅要依法裁判,也要促進交易的安全和穩定,促進經濟發展。

⑵ 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還是物權糾紛

您提供的信來息不全源,不論是房產買賣合同糾紛還是物權糾紛,協商不成,到 法院起訴,程序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⑶ 房屋買賣合同屬於什麼糾紛

屬於經濟糾紛。經濟糾紛包括合同糾紛和侵權糾紛,此屬於第一類——合同糾紛。

經濟合同糾紛,如買賣合同糾紛,借款合同糾紛,承攬合同糾紛,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技術合同糾紛等都屬於此類;如知識產權(如專利權、商標權)侵權糾紛、所有權侵權糾紛、經營權侵權糾紛等則屬於侵權糾紛。

出現此類的糾紛可以通過訴訟、仲裁和行政復議等方式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到損害。

(3)房屋買賣協議糾紛擴展閱讀:

避免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的幾項注意事項

1、看是否有預售許可證:只需要到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預售許可證真假即可,無預售許可證對外銷售的,購買時都有隱患,存有不安全因素。

2、看合同中的土地性質:現在很多開發項目的用地雖然是出讓用地,但由於是綜合或者商住,導致土地使用年限不是70年,甚至有些只是40年。

3、看清楚房屋用途:現在有些對外銷售的房屋雖然和住宅一樣,但用途為公寓。關於公寓的界定,目前不是很明確,因此為了孩子入學購房的這點要特別慎重。

4、物業也不能忽視:在簽訂商品房合同時會與前期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由於開發商與前期物業公司關系一般比較緊密,物業公司的聲譽,以及物業合同中的很多約定,也要仔細閱讀。

5、車庫和地下室或者閣樓的約定:在合同簽訂時候,有時候開發商會答應給業主贈送車庫或者儲藏室、閣樓,這些約定一定要寫入合同,口頭承諾的東西往往因為缺乏證據最後不了了之。

6、面積的約定:這是目前糾紛最多的情況,主要是大家都認為簽訂合同後,面積差距超過3%的,可以不用付費,實際這是錯誤的。在這里如果和開發商有約定,先遵照約定,無約定再按照規定執行。開發商往往在簽訂合同時和購房人進行約定,約定以有資質的測繪部門出具的面積為主。

⑷ 房屋買賣糾紛。

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1)協商解決。協商解決是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以解決問題。(2)調解解決。調解,是指購房糾紛的買賣雙方,在不能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時,根據一方當事人的申請,在房地產管理部門、消費者協會或其他組織部門的主持下,通過說服教育,促使雙方當事人根據有關商品房銷售的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相互諒解,達成和解協議,使購房糾紛及時得到解決的一種方式。(3)仲裁解決。仲裁又稱公斷,是指買賣雙方在爭議發生之前或爭議發生後達成協議,自願將爭議交給仲裁機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行政規章、規定做出對各方均具有約束力的裁決。(4)行政解決。購房糾紛的行政解決,是指經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機關等部門調解無效或達成協議後,當事人又反悔的糾紛,或者是購房糾紛當事人直接到行政部門投訴,由該行政管理部門對其糾紛進行處理的一種具體行政行為。(5)訴訟解決。購房糾紛的訴訟解決,是人民法院在糾紛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共同參加下,解決購房糾紛的一種方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⑸ 房屋買賣協議糾紛

1、你媽代你簽訂合同,經過你的事後確認,可以認定對你生效。
2、對方兒子代為簽署賣方的姓名,屬於無權代理行為。但鑒於在你辦理銀行按揭時,賣方(產權人)有簽字同意,那麼,在法律上視為其兒子的代理行為經過其追認,本合同對他也發生法律效力。
3、你可以不要他的賠款,並要求履行過戶義務。法院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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