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資創業協議
① 創業合夥人協議包括哪些基本條款
1、合作背景
合夥背景很容易被忽略,但這恰恰是最基礎。闡述合作背景,是對合夥人之間據以合作的資源整合分析,是合夥人之間各自的角色定位和對項目的貢獻的梳理過程。
2、創業項目概述
創業項目是合夥事業的載體,開工之前,總得把要做什麼事情,做成什麼什麼樣搞明白,包括項目類型、經營范圍、領域、定位、運營模式、項目推進計劃、發展願景等。
3、出資
出資方式。法律規定的出資方式包括資金,土地、廠房等不動產,汽車等各種動產,專利、商標和著作權知識產權權益。創業實踐中,有些人是以技術、特定勞務或特定資源出資。那麼,這種出資形式可不可以?法律有明確規定勞務不能作為出資方式,我認為特定資源及未經評估的技術也是不可以的。但創業實踐中,確實需要怎麼辦呢?那就得通過條款進行技術處理,進行合法化。
出資期限。出資期限包括資金到位,動產和不動產權利轉移,在創業團隊中,常見的轉移是知識產權權益轉移。出資方式及到位期限,得明確約定,確保合夥人的合作資源同步到位,保證創業項目的順利推進。
4、股權比例
一般而言,出資比例就代表了股權比例。但實際上,我輔導的很多創業團隊不是這樣安排,因為出資很多情況下僅是考慮資金因素,沒有考慮到合夥人對項目的綜合貢獻因素和價值;且,在做股權結構時,都必須要考慮到股權激勵池、未來融資及引進新合夥人的股權代持。所以,在股權比例條款中,不能做常規約定,對於有代持情況的,應予以特別明確。
5、分工
分工方面,應該不難,在合夥人之間決定共同創業的那一刻,應該都對彼此分工有明確的認識和界定,但還是要通過書面的方式固定下來,誰是CEO、CTO、COO,要確定下來。明確分工的重要性還在於直接關系合夥人在項目的職責,完美的合夥人團隊結構是背靠背,各自獨當一面,你做你的事,我干我的活,通過書面的方式確定下來,也是決策許可權的依據。
6、盈虧承擔
這是很重要的條款,其意義不言而喻。合夥創業不能只拿情懷說事,情懷不能當飯吃。所以呢,盈虧還是得說清楚,包括盈利怎麼分享,虧損怎麼承擔,其中的原則、規則和流程,應先小人後君子。
7、薪資
創始合夥人一般都是沒有發薪資的,如果要薪資的話,可以借鑒Google等模式,創始人發象徵性工資,每月1美刀。這個條款看是可有可無,但當如果創業項目IPO的時候,回首堅持拿象徵性工資的艱辛歲月,也是一件很開心的事情。當然,對於需要拿薪資的合夥人,還是要做具體約定。
8、財務
創業團隊的財務一般都是很不規范,沒有專職或兼職會計人員,此時,雖然沒有專業人員配備,但還是要規范資金保管、支出、記賬和監督。
9、決策和表決
合夥人依法享有法定的股東權利,這點是毋庸置疑。但創業的不確定性決定了其決策和表決權,必須不同,必須引入分歧表決規則。創業團隊需要核心,這個核心是CEO,是老大,是帶頭大哥,所以,在創業項目及團隊重大事項表決方面,應當賦予CEO及其重要甚至一票通過和否決權,但同時,要做老大,也必須有擔當,就其決策行為承擔責任;對於專業方面的問題,比如產品功能及定位,應當首先CTO負責合夥人的意見,如果其他合夥人不同意的,而CTO堅持的,這時,如CEO支持CTO意見的,則由CTO繼續執行,但CEO和CTO承擔連帶責任。
10、股權成熟
關於股權成熟機制問題,很重要,Z律師在此前的文章《Z律師觀點:創業團隊的股權架構設計》一文中,已做概要闡述,所以,在此就不再贅述。
11、股權稀釋
創業項目在融資時,肯定要稀釋股份,一般而言,創始人的股權都是按股權比例平等稀釋,但也有不作平等稀釋的情況,也有股份代持的特殊情況。因此,對於股權稀釋,應根據不同情況,作具體安排。
12、創業項目保護
創業項目是合夥人的心血,是合夥人的心肝寶貝。但一般的合夥人協議,容易忽略對創業項目的保護問題。
創業團隊在創業過程中,很容易因為各種分歧,而導致合夥人分崩離析,部分合夥人退出,帶走創業積累的技術、知識、經驗和模式,另起爐灶。
為防止這種情況出現,我一般要求創業團隊在合夥協議中,必須有加入保密、競業限制、同業禁止、全身心投入和商業模式保護條款。商業模式保護條款比較少見,在美國,商業模式是受法律保護的,但目前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裡面,並沒有包括商業模式。但法律未列入保護范圍,不意味著不可約定。所以,我一般要求加入商業模式保護條款,即對創業項目的商業模式進行明確約定,誰要是另起爐灶或泄密,就得承擔違約或賠償責任。
13、股權轉讓、退夥和吸收入伙
為保證創業項目的穩定性,一般禁止合夥人對外轉讓股份。
創業過程中,部分合夥人因各種原因退出,及因項目需要引進新的合夥人,都是很正常,但合夥人的退出及入伙必須要講好規則,否則,對項目的影響是非常大,甚至是致命的。這里,就必須對退夥的准許事由、退夥流程,吸收入伙條件、表決和流程,都必須進行詳盡的約定。
14、清算
清算條款也很重要,創業項目固然想要成功,但也得考慮可能存在的失敗的情況,對創業失敗後合夥事業、財產的清算流程和規則進行約定,特別是對於創業過程中取得的知識產權成果的清算,尤為重要。
② 如何寫合夥創業協議書
合夥協議書
合夥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