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展中心協議
1. 能在南寧會展中心與高校簽訂錄取協議嗎
應該可以
祝你找到好的學校~~
2. 會展合同案例
可根據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向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請求變更或撤銷合同。
3. 請問11月21號在成都新會展中心和仁寶集團簽了就業協議書,什麼時候協議書能寄回學校啊,擔心會不會有問題
如果你是2011應屆生,三月份會寄到學校
4. 會展政策法規合同效力案例題
1)該合同屬於可變更、可撤銷合同中的顯失公平的合同。因為當事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極不對等,經濟利益上不平衡,因而違反了公平合理原則。
2)本案雙方雖已簽訂合同,但屬於顯失公平的合同,該會展中心可在一年內向人民法院提出行使撤銷權的請求 。
5. 案例分析題 2006年9月10日,某主辦單位與某會展中心簽訂了一份會展物業合同,合同約定該主辦單位與2006年1
成都市商業物業的現狀及其發展勢態分析一、成都市商業房地產的現狀如果說2002人民商場會展超市的現狀與會展中心整體規模極不協調,嚴重地影響了會展中心的
6. 會展合同方面的問題,求助比較了解《合同法》的大神們,盡量詳細點,謝謝。
1,這里是不是界定合同未筆誤,按1000元收費顯失公允,當然要提供同期間,同展位的合同信息,以證明本價格不是真實行情。
2,06年的合同,現在說事,搞錯了吧,早就過期了:)
以下為網路其他律師觀點,供參考:
律師觀點:因協議內容不一,應對筆誤的方法也不能統一而論。一般說來,出現筆誤是因為協議一方的過失而導致的,責任區分比較清楚,因此過失方應當持積極的態度。簽訂協議後的筆誤需要修正時,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請求糾正一方應立即通知合同相對方請求暫停履行合同並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可以通過說明情況、主動承擔部分責任的方式取得對方諒解。本案中這份協議所約定的內容不是昆明某公司真實意思的表示,已構成重大誤解,按協議履行,則對昆明某公司顯失公平,如四川某公司拒絕修正,則昆明某公司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7. 嘉興國際會展中心的中心管理
規章制度(部分) 1、展覽會主辦單位必須具有政府主管部門及相關組織機構的有關展覽會批准文件,與會展中心事前簽訂展館租賃協議,明確展覽要素和雙方權利、義務、責任。
2、根據展覽會的不同性質和規模,在進場布展前須辦理相關報批、備案手續:
A、公安、消防部門審批
主辦方應在辦理工商部門登記前向公安機關提出申請,填寫《舉辦大型活動申請表》、《大型活動消防審批表》,申請時應具備的主要文件:
(1)主辦單位舉辦活動的報告、文件、上級有關部門的批件,總體平面圖,特殊裝修平面圖(包括施工圖);
(2)展覽會實施計劃; 1、展館樓面負重
一層展館:2噸/平方米;二層展館:0.35噸/平方米;一層西廳:3噸/平方米;室外展場:3噸/平方米。展品若有振動操作的上述地面負重能力減少50%。展品運輸、安置、展品操作等應考慮上述樓面負重能力。
2、電梯
(1)自動扶梯和客梯:展館自動扶梯和客梯僅供運送參展商和觀眾公眾使用,而不能用於運送貨物。
(2)貨物電梯:展品及大件貨物僅可通過貨物電梯(須在電梯承受范圍內)進入各樓層展館。
3、空調
主辦單位要求使用空調設施的,須於布展日前15天前向會展中心資產部提出申請,並辦理相關手續。 1、主辦單位應嚴格要求搭建單位規范施工,不得對展館造成任何損壞,不得改變或影響展館的建築結構。凡發現損壞財物的,經會展中心現場服務處估算後由展覽主辦單位全額賠付。
2、未經許可,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展館內施工、搭建或拼裝。不得改變大樓地面、牆、門窗或建築物其它部分的結構。不得在展館內的任何部位釘釘子、扭螺絲或鑽洞。
3、會展中心僅允許使用可擦洗的粉筆、即時貼或地毯膠在展館地面上標識攤位位置,禁止使用其它塗料、封箱帶等有殘留性的材料在地面劃線。 展覽安全工作本著「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由主辦單位統一安排部署,並向治安、消防部門辦理相關手續,主辦單位在展會期間應設專人負責安全防火工作,遵守並督促所有參展單位、布展單位嚴格執行會展中心制訂的所有安全規定。
1、主辦單位應遵守並確保其所有代理商、雇員、承包商和參展商嚴格遵守國家現行的消防法規及會展中心的有關規章制度。
2、保證會展中心內部及其四周的防火通道暢通無阻。
3、列各項內容必須獲得嘉興市消防部門的書面批准方可使用。
辦展運作程序(部分)
辦單位須提供:
1、批文及相關文件(已辦展資料)
2、展覽策劃書或組展實施方案
3、承辦單位營業執照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委託書
5、展覽會工商登記證
8. 我是一名會展中心工作人員,我能寫關於會展中心的報導嗎
當然可以,你可以發布到你的朋友圈,或者是網上
9. 我是一名會展中心工作人員,我能寫關於會展中心的報導嗎
能當然能,如果是你分內的工作,也當然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