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超陳列協議
⑴ 快消品商超業務員如何跟超市談陳列協議,如何讓超市少價
常規的陳列一般是按照銷量來分派的,或者再籌建新店的時候廠商和超市管理崗人員共同協商簽訂的,位置的好壞當然和價格關聯。
如果你是一名普通的經銷商業代,超市方只會和你簽訂明碼實價的陳列位或者端頭、堆碼,年繳價位低但是總體投入高,時節型的特殊陳列雖然價碼高,但是臨時安排不一定會有位置。你如果想便宜點,平時多做促銷,分派贈品資源,最重要的是和買手打好關系,一天見個幾面。好讓買手記住你。也許,有好處的時候會想到你
⑵ 商品陳列協議書
甲方(供貨商):
乙方(商 場):
為了更好地展示產品,提升銷售,本著平等互利,互守信用,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方產品在乙方商場的陳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 乙方提供商場內以下陳列位置及面積作為甲方產品陳列使用: 2. 陳列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 在雙方約定的位置作為給甲方的銷售專區,不得放置其他產品,乙方不得單方面調整位置或減少單品陳列數量,如需位置調整,乙方須提前與甲方商議。協議期內乙方必須保持雙方確定之陳列形式、位置及面積來展示產品和保持產品合理庫存,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調整。協議期間甲方不得私自將陳列位置轉讓或出租。
4. 甲方同意就以上陳列方式,並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協議期間乙方默認同意甲方在商場內派駐促銷人員對產品進行維護和促銷,乙方同意甲方不定期對產品進行促銷活動(如特價、買贈等)。具體促銷手段隨市場變化由甲方而定。乙方應配合甲方的促銷人員工作及一切促銷手段。
7、雙方約定陳列的單品和價格以甲方提供的價格表為准,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產品零售價銷售。
8、協議期內乙方同意甲方所陳列品牌的新產品進場銷售,但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
9、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和蓋單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另議。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電話: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⑶ 我是供貨商方,給學校超市供貨沒有簽合同現在兩個月了,當時雙方口頭約定陳列費一組貨架1000元一學期
也就是返點或者返利那,一般來說,供應商和超市在簽定的合同里都會有約定,對於超市不同的銷量給於不同的返點,打個比方,10萬返點為1%,20萬為2%。即如果超市當月銷售量超過10萬,比如為15萬,那麼供應商要給予1%的返利,即退還1500元,一般以下次沖抵貨款的方式支付,
正是有這樣的返點,超市即使按進價銷售也還是一樣可以賺返利。
⑷ 我開了家小超市~跟一家商貿公司簽的合同進他家的木糖醇~給我陳列費~我現在找不到人了!
請問你和誰簽的合同啊?假設和商貿公司簽的話,你查了他家手續合法嗎,也就是說他是不是正規合法公司,如果你和業務員簽的話只是業務員簽字是沒有意義的,有沒有商貿公司的公章啊,是不是假公章啊,他不負責任的,何況已經找不到人了。即使業務員簽字的話,商貿公司也不會承認他的員工有這個權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