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語錄侵權嗎
① 請問把微博上的語錄復制到qq空間以說說的形式發表可以嗎會侵權嗎
不會的,因為不屬於商業性質的,微博上發的段子也有很多是復制別人的。。
② 請問在朋友圈發了某名人的名言這算是侵權嗎
名人名言是大家都知道的,也是公開的。你發表這樣的東西,不算侵權的,你盡管發吧。
③ 在qq空間發一些名言。書上的有道理的句子。。。但未標明出處。。會侵權嗎
1、文章一經發表,如果作者未表明不準轉載,可以轉載,但是作者有權要求稿費;
2、文章修改和改變權應該屬於作者,理論上說修改標題是需要得到作者許可的,但是由於網路的特殊性,無法及時聯繫上作者,所以轉載者進行一定的修改也是合理的,但是如果明確作者的,應該註明,否則構成侵權;
3、圖片轉載也是一樣,如果版權所有者要求稿費,應該給付;
4、建議最好能表明出處,同時把作者的名署上。假如有作者提出要求稿費的,應該給予,若有作者要求刪除得,應當及時刪除。再者,你這種情況侵權成本應該不高,所以及時發送侵權,頂多也就刪除或者給合理的報酬。
至於只發表一些句子應該是可以的,不構成侵權
④ 微博發表從書籍里節選出的語錄算侵權嗎
您好,微博發表文位元組選同時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屬於對他人作品合理使用的范圍,不算侵權。
根據《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四)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
(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
(十)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
(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
(十二)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規定適用於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廣播電台、電視台的權利的限制。
⑤ 在微博里發動漫的名人名言算侵權,會這么出處,如果沒有有沒有要注意
發動漫裡面的名言沒關系
我也經常發,只是顯得自己有些中二
還有哦,有些畫、視頻或者是別的個人作品的話
比如某些UP主的作品,最好註明作品出處
如作者圈名、作品名、鏈接
如果作者本人有提醒不讓轉發的最好不要發,或者是徵得作者本人同意之後【也就是授權之後】再發
如果修改或者借鑒的跟原作近似或者雷同的話也不行哦
不是商業盈利的話還好,如果是沒經過作者同意進行商業盈利那麼就涉嫌侵權了,是要進小黑屋的哦
謝謝採納
⑥ 請問,分享些別人書里的句子到抖音屬於侵權嗎
不屬於侵權,這種情況只是引用別人的句子,但是不可照辦整本書,可以向別人推薦這本書或這些句子。
⑦ 把自己整理的脫口秀語錄, 上傳到百度文庫,算侵權嗎
只要不用作商業用途和盈利就沒有問題,最好標注脫口秀語錄出處。
⑧ 不經別人同意將別人的語言寫成語錄侵權嗎
成語】: 宋玉東牆
【拼音】: sòng yù dōng qiáng
【解釋】: 喻指貌美多情的女子。
【出處】: 戰國楚宋玉《登徒子好色賦》謂宋玉東鄰有一女,姣好為楚國之冠,登牆窺視宋玉三年而宋玉不與之交往。
【舉例造句】: 謝聖主恩波浩盪,卻將個宋玉東牆,錯猜做神女高唐。 ★明王驥德《男王後》第二折
【拼音代碼】: sydq
【近義詞】:
【反義詞】:
【歇後語】:
【燈謎】:
【用法】: 作主語、賓語、定語;指美麗多情的女子
【英文】:
【故事】: 戰國時期,楚國著名詩人宋玉,他的代表作有《高唐賦》等。傳說他的東面鄰居有一個長得非常美麗的女兒,可以稱得上楚國的第一大美人,她仰望宋玉的才能,每天登上牆頭窺視宋玉,非常愛慕。整整3年時間,宋玉沒有看出她的心思而與她交往
⑨ 在快手上摘抄別人文章的話語發布侵權嗎
嚴格來說屬於侵權,凡是在公眾平台上未經原創作者允許摘抄文章的都屬於侵權。
⑩ 寫歌詞用別人的名言名句算侵權嗎
不算吧,感覺是不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