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合同
① 誰有購銷合同的日文範本
你好,你是要國內的這種購銷合同的日文版?
還是純日本國內使用的純日本方內式的購銷買賣合同?
請確定,我容好幫你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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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行不行?請參考
契約書
② 和日本簽訂合作合同時應該注意的是什麼
哈哈 涉外項目你們沒有自己的顧問嗎。
簽訂涉外合同唯一要注意的就是約定管轄法律。只要你能爭取到約定中國法律管轄 即使是選擇仲裁也是可以的。如果不能成功約定適用中國法律,那麼建議你聘請選擇適用法律所在國的執業律師修改合同吧。
其次就是嚴格審核對方的主體合法性,以避免大多數法律風險。
③ 日本合同法在那裡可以找到
日本的合同法包含在日本的民法典內,日本最初的民法典是1890年公布的,由日本政府所招聘之法國學者Boissonade起草,
④ 日本契約書是勞動合同嗎
契約書在日語裡面是合同的意思,但是沒有特指勞動合同。
如果是勞動合同,標題應該有表明。或者在內容裡面會表明的。
⑤ 和在日本的中國人簽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嗎
我國法律訴訟採用原告就被告原則,若對方違約需在對所在地法院起訴。
⑥ 日文合同契約書,求中文翻譯
交易基本契約書
為謀相互發展和繁榮特締結並誠實遵守下述交易基本契約。
第一條 (雙方的義務)
甲方要努力安定提供乙方所需要的商品,努力提高產品質量,並要提高乙方提供的商品的市場佔有率。
第二條 (買賣的成立)
甲方和乙方之間的買賣是乙方向甲方郵送訂單,對此,甲方發送訂單承諾書時成立。
第三條 (交易商品)
成為甲方和乙方間買賣對象的全部商品
第四條 (付款條件)
商品貨款截止日期為每月十五日,對甲方的請求金額乙方要在當月末為止,每月末結賬,對甲方的請求金額乙方要在下一個月十五日為止以現金(銀行匯款)支付。
第五條 (交貨)
從甲方的商品發送運費以及到達日本國內機場為止的商品破損,丟失等由甲方負擔。商品從日本國內機場到達乙方為止的商品的破損,丟失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商品檢驗)
1. 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的商品後七天內對其數量及質量做檢查,並向甲方報告其結果。
2. 如果交貨後七天以內乙方沒有對商品的數量及質量檢查結果通知(甲方),就認為是檢查合格。
3. 檢查從甲方發來的商品後被判斷為5%以上為不合格,或與乙方指定的商品式樣有誤時,包括運費以及各種費用由甲方負擔。(全數退貨)
第七條 (交貨期)
如果發生乙方訂的商品的交貨期推遲,對甲方的交貨單價以降低 %的價格交貨。(但是,若事前有聯絡的話雙方協商解決)
第八條 (零件提供)
當寄款時對訂貨的數量進行1%的降價。
第九條 (次品的退貨)
1. 匯款時扣除次品金額使其互相抵消後匯出。
2. 次品的運費由乙方負擔。
該契約書作為本契約成立之證而制定,甲方和乙方各保存一份。
平成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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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又沒又懂日本合同法得求助!
你好!
首先,我聲明我不懂日本的合同法,因為就你的情況根本用不上日本什麼法規,你是一名就學生,也叫留學生,只是拿的就學簽證,基本是6個月已簽,日本政府規定留學生在日本每天工作不得超過4個小時,我也是日本留學過的人,所以我知道,如果每天工作4個小時,剛剛能養活自己,所以既然你知道別人都不幹了,又得不到錢。你找個別的工作或是找個可以讓你延長勞動時間的工作不就可以了,另外在日本的短期工作,根本不用簽訂什麼合同,就是老話「偷棵白菜何必用炮轟」一個道理。
⑧ 日文合同契約書,求中文翻譯!
特約事項合同書
***(以下簡稱「甲」)與 ***(以下簡稱「乙」),就甲乙雙方在平成22年12月26日所簽訂的銷售基本合同(以下稱「基本合同」)的情況下,關於代理合同的相關事宜,確定以上的特約事項。
第1條(銷售數量)
關於甲從乙購入的產品數量,確定每個月(從毎月1日到當月最後日)的最低數量,乙的生產量必須達到最低數量以上,對其上限的數量也另外確定。
產品的規格,根據基本合同,在另行確定的「價格・交貨期表」中作出指定し,在甲乙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數量等,並將此作為「基本交貨表」。
第2條(調整)
基本交貨表,在甲乙協商的基礎上,如果有必要則在毎年3月末進行調整,相關調整後的銷售價格,在調整後至少1個月內不作變更。
2 在前一次的確定以後,由於匯率的變動,如果超過了8%的情況下,則其變動額必須在銷售價格中反映。
第3條(相應的負擔)
在產品的開發和製造上,如果需要依靠雙方的情況下,乙所對設備設施進行整備所花費的必要的經費,甲同意承擔其中的一部分。
2 甲負擔的金額,必須在甲乙協商的基礎上,在計劃決定且估算金額算出的時刻得到確認,在設備設施向乙移交之前由乙來進行保全。
第4條(獨家銷售權)
甲如果要取得本產品的獨家銷售權的時候,必須經過甲乙雙方協議,並確定相關的條件。詳細內容另行商定。
2 在指定型號下確定權利的情況下,甲在伴隨權利主張的同時,必須向乙支付若干負擔金額。
3 在獨占系列全部的情況下,甲在伴隨は權利主張的同時,必須向乙支付相應的負擔金額。
第5條(債務保證)
對於本交易,關於投資相關或者向關聯企業定貨,在資本上承諾有時需要由上級投資公司的保證。
第6條(有效期限)
本合同期限,與代理合同的有效期限保持一致。
第7條(其他事項)
甲以及乙,在發生本合同中未確定的事宜,以及對於本合同的解釋產生歧義的時候,由雙方秉著誠意協商解決。
以上,作為本合同的證明,本文件一式2份,由甲乙簽字蓋章後,各保留1份。
平成22年12月26日
⑨ 我們和日本公司的合同法律上有效嗎
首先,我們的合同法是承認電子合同的,所以合法性不成問題,《合同法》第32條規定,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成立,但對「簽字或蓋章」是否包括電子簽名未做明確規定;該條還規定,當事人採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視為合同成立,但該合同是否有效還取決於這份合同是否雙方簽有確認書。
所以嚴格按照我們的合同法,如果有相關的經過雙方簽字的確認書,這份合同就有法律效力了。否則,這份合同依舊是個沒有簽字蓋章的草稿。
國際上一般這類電子合同如果有數字簽名和數字證書認證那麼就是有效合同了。
⑩ 在日本,履行合同發生爭議依據哪部法律解決
兩者都是需要的。
兩者裡面的規定會有重疊的地方。若對同一事件有不同規定,依照特殊法優於一般法的規則,因為日本合同法是特殊法,適用日本合同法。
以上僅供參考
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