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糾紛
『壹』 關於退機票的糾紛要投訴航空公司去哪裡投訴
沒處理過 315也要關啊 你是消費者 他們是服務提供者 這個就是消費糾紛,一般都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當然他們要管啦
『貳』 求大家幫我分析一下:中國民用航空法案例分析
過敏行這個案例的話我是可以幫助你的因為在民航領域當中有很多的例子可以供我們不斷地選擇的
『叄』 飛行員在被起訴民事糾紛中是否能繼續飛行
辭職與飛行員執照等檔案管理
我國憲法規定了公民享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勞動權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基本權利,其主要內涵包括:每個人都有權工作,自由選擇職業、享受公正和合適的工作條件並享受免於失業的保障(張千帆主編《憲法學》法制出版社2004年P223)。為保護公民的勞動權利,我國《勞動合同法》做了大量的相關規定。其中,賦予了勞動者比較寬松的辭職情形:
1、勞動者可以同用人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體現在《勞動合同法》第36條;
2、勞動者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即勞動者可以不用任何原因,只要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試用期內只用提前5天),即可解除勞動合同,體現在《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定;
3、用人單位過錯,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體現在該法第38條的規定。
目前,飛行員辭職糾紛中,主要涉及上面第2、3種情形。如原廈航某飛行員就是提前30天書面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原海航飛行員則大多提出用人單位未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等。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上述飛行員均屬於合法解除勞動合同。
此外,憲法保護勞動者自由擇業的權利,並且從法理上看,勞動關系屬於人身屬性的法律關系,很難強迫履行,因此,只要勞動者提出解除合同,則用人單位無法強迫勞動者繼續工作。勞動合同的最終終止勢在必行!
既然如此,從保護勞動者的就業權上考慮;從盡快解決勞資糾紛,利於用人單位管理考慮;從充分利用勞動者才能,尤其是作為稀缺資源的飛行員利用考慮;更從我國民航安全、和諧發展考慮,我們主張盡快依法解決飛行員與航空公司的辭職糾紛。
當然,依法解決需要依據法定的程序,如仲裁、訴訟、甚至進行強制執行程序等等。這些需要一些時間!!但是,如果在糾紛解決的同時,飛行員能一展所長或許也是對我國民航發展的一個貢獻,或許也是對勞動者勞動權利的尊重!
目前,普遍存在的問題是,辭職並處於糾紛解決中的飛行員沒辦法飛行,時間有的長達2年多,他們有的變賣財產維持生計,有的乾脆種菜補貼家用。為什麼不能繼續飛行的原因正如我在上一部研究(二)中提到的,除了執照還需要體檢合格證等,即我國都知道的「檔案」。
「檔案」和我們每個人的一生相伴相隨,意義非凡。以往沒有檔案,我們沒辦法讀書、就業、娶妻生子,現在這種人事檔案已經逐步脫離了計劃經濟「計劃」人生的色彩,法治社會下,公民取得權利和進行行為是依據法律的。不過,我們不得不承認個人檔案的積極意義,很多時候我們需要靠它去了解去判斷,它是對過去的客觀記錄,對未來的一定預見。尤其在勞動與社會保障體系,意義重大。所以,《勞動合同法》第50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這也是保障勞動者就業權和獲得社會保障權的一個具體體現;為督促用人單位積極及時移交檔案,《勞動合同法》第84條還規定,勞動者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對用人單位給予處罰。
法律是明確的,雖然對用人單位的處罰過輕,但是,這體現出來我們立法者的價值判斷,立法已經進行了指引:辭職規定是對勞動者勞動權的保障,及時轉交勞動者檔案也是對勞動者勞動權的保障。我們不能將兩者人為地對立起來——辭職可以,移交檔案不可以。而飛行行業,飛行檔案直接影響到再就業,那麼我們是不是可以考慮去努力實現立法的精神和目標:保護勞動者,促進再就業。
回到法律,我大膽做個設想:飛行員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或38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既然勞動合同難以繼續維系,於是,航空公司依據《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手續。違約金的多少雙方協商吧,協商不成就法庭見。大家都信仰法律,尊重法律,依法該賠償多少,那麼飛行員也誠信支付。
多麼和諧的氣氛啊,或許這樣,曠日持久的訴訟會在彼此理解與諒解的基礎上以握手言歡的形式結束。
希望上述過多法律條文的引用沒讓讀者您困惑,更希望羅嗦的廢話沒讓讀者您厭倦。還是總結一句:
辭職與檔案既不相同,但又相互聯系,如果兩者同向努力則會產生有利效果,反之則產生不利效果。如果飛行員辭職和檔案轉移能夠和諧,那麼民航發展或許又多了一分和諧。
補充給各位飛行員的話:無論您的辭職糾紛是否如願順利地解決,如果您還在飛的話,暫時拋開一切,以安全為重,因為您的行為關涉您及千萬人的幸福!!!
『肆』 怎麼投訴航空公司
如果與航空公司有運輸合同糾紛,可以通過投訴、舉報、訴訟方式解決。第三方航空糾紛解決平台可以很好的平衡專業與成本,通過網路搜索就很容易能找到。
『伍』 民航的失信人怎麼解除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最新規定,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失信被執行人怎麼解除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失信被執行人怎麼解除
被誤判,成為失信被執行人,如何解除被執行人名單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三條規定:「被執行人認為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錯誤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糾正。被執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應由被執行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並說明理由;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一般應由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並說明理由。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理由成立的,應當作出決定予以糾正。」你可以按此規定步驟進行申請。
失信被執行人怎麼解除
正式被判定為失信被執行人後,如何才行解除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七條規定:「失信被執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有關信息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失信被執行人怎麼解除
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2、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履行完畢的;
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會主動將你的有關信息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失信被執行人怎麼解除
辦理的流程;
一、正常情況下,法院會主動撤除的。二、當事人也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撤銷申請,所有法律程序結束後,才可以除名。您可以到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查一下自己的名字,或是在微信服務號上面查查看,除名需要一定的時間的。
『陸』 請問:張先生因購買機票發生的糾紛怎麼處理 謝謝!
1.張先生應以代理公司為被告,原因:法律關系決定了代理公司為本案的當事人,機票的訂購、退票都發生在張先生與代理公司之間;
2.航空公司為第三人,原因:代理公司與航空公司之間是簽有代理合同的,不能以此免除航空公司的責任;
3.航空公司的確有許多與行業密切相關的行業法規,不過,向航空公司的一些類似霸王條款發起沖擊的,你也不是第一個,看看是否值得再決定是否跟航空公司打官司吧,呵呵!
你的依據是合同對價,航空公司的依據可能有行業的一些規定例如空座率等,個人認為你提前兩天的時間提出退票,實際上已經給了代理公司以及航空公司足夠的時間再將機票賣出去,有可能僅僅是代理公司想多扣你的票款,代個律師咨詢一下細節應該是可以把錢要回來的.
加油哈!
『柒』 民航服務中的沖突,投訴的原因是什麼
很多,凡事沒有讓旅客隨了心願的事都可以拿來投訴
『捌』 特價機票起糾紛如何處理
如果是同一個航空公司的可以全部退款,不是的話有點難度,自己看看去程航班的航空公司,和回程航班的航空公司之間有沒有一個退、改、簽協議,如果有的,建議和去程航班交涉,讓她們給回程航空公司協商退款或改期,否則只有試試致電消協或民航局了,看看能否挽回一點損失。
『玖』 向民航總局投訴航空公司有效嗎
我要投訴中華航空,這個台灣航空一點責任心都沒,態度惡劣,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