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侵權人與
A. 如果侵權人經被侵權人警告侵權了,侵權人把盈利性肖像摘掉,還能告侵權人侵權嗎
可以
侵權是可以追溯的,不是說現在改正了,以前的侵權行為就不做數了。回
根據商標法第六十三答條規定
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人民法院為確定賠償數額,在權利人已經盡力舉證,而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主要由侵權人掌握的情況下,可以責令侵權人提供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侵權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虛假的賬簿、資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參考權利人的主張和提供的證據判定賠償數額。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注冊商標許可使用費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三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B. 被害人與被侵害人一樣嗎
一般來說,被害人指刑事訴訟的當事人,受害人指民事訴訟的當事人。被害人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合法權益遭受犯罪行為侵害的人。廣義上的被害人,既包括刑事訴訟中的自訴案件的被害人;也包括刑事訴訟中的公訴案件的被害人。狹義上的被害人,僅指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在刑事訴訟中,被害人屬於當事人之一,居於原告人地位。受害人,是指民事案件中的「賠償權利人」。 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二款:「本條所稱『賠償權利人』,是指因侵權行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擔扶養義務的被扶養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二款本條所稱『賠償權利人』,是指因侵權行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擔扶養義務的被扶養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
C. 當有民事侵權行為發生時,與之無應何利害關系人可以為被侵權人代為訴訟嗎
如果被侵權人不方便或者沒有能力訴訟時,可以找與該民事侵權行為無任何關系的人代為訴訟。
D. 被訴侵權人和先用權人的區別
你好,一般被控侵權人,是涉及刑事責任,已經或者將被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侵權人,被訴侵權人一般只涉及民事訴訟,侵犯的是被侵權人的財產權益
E. 侵權人和被侵權人能不能是同一主體
您好,您可以詳細描述您的問題。如果在一個侵權法律關系中,侵權人和被侵權人是不可能為同一主體的。如果在不同的侵權法律關系中,一個侵權法律關系中的侵權人有可以能是另一侵權法律關系中的被侵權人,但也不能稱之為「侵權人和被侵權人是同一主體」。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F. 對損害發生和擴大,侵權人與被侵權人都有過錯的,如何處理
處理此類情形的原則是要考慮雙方的過錯程度,然後依據各自的過錯分別承擔相應責任:第專一:被侵屬權人有一般過錯的,可以根據其過錯程度適當減輕侵權人的責任;第二:被侵權人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侵權人只有輕微或一般過錯的,侵權人可以免除民事責任或僅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第三:被侵權人與侵權人的過失相當的,一般平均承擔民事責任。 已有 位網友瀏覽過本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