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些侵權
① 「山寨」算不算侵權!
就山寨本身來說,我感覺不算 只要你在購買的時候告訴你了 這是山寨的 就不算。。但是要是沒有告訴你 高仿當行貨賣。。那就是侵犯消費者對商品的知悉真實情況權了
② 山寨品牌算構成侵權嗎
構成侵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七章第五十二條第1款: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③ 山寨算侵權嗎
只不過中國市場管理體制很不健全
相關法律很模糊
所以山寨也就山寨了
④ 山寨違反了哪些法律的具體法規
首先要理解山寨的意思。山寨鄧盜版,不正規的。一般用於某些品牌東西的假冒品。主要表現形式為通過小作坊起步,快速模仿成名品牌,涉及手機、數碼產品、游戲機、日用品等不同領域。肯定是違法的。
第十六條 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義務。經營者和消費者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背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十九條 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真實信息,不得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第二十條 經營者應當標明其真實名稱和標記。
第五十條 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四)偽造商品的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等質量標志的;
⑤ 山寨商標是否侵權
絕對侵權,不過它就是有那麼多一點異樣要不怎麼說是山寨的,
⑥ 山寨侵權以什麼為標准
這么說你的觀點是復:山寨是侵權不制是創新!可以從以下幾個地方論證: 1、什麼是創新(山寨有沒有什麼是原創的技術) 2、山寨用的東西有沒有得到相關的專利授權(國家的入網許可證,質量檢測報告等等) 3、山寨的外形是否已經和某些品牌的外觀雷同,logo近似或者更本就是品牌的外表山寨的心(有混水摸魚的成分) 4、山寨的質量問題導致的社會問題(創新要符合社會的和諧)綜上所述,只要你從我提綱的四個方面收集證據加以論證,無論反方如何反駁都是可以輕而易舉的強勢壓倒的!祝你旗開得勝!
⑦ 山寨產品是否侵權
山寨是獨特的品牌 根本沒什麼侵權的
山寨的名字MS只是相同 但是具體一看還是有區別的
山寨只是一個相對於弱群體的賣家 我不想買高端仿一個買還是行的 都一樣的東西 沒必要換
現在兩極分化嚴重 這就是市場
⑧ 山寨貨是侵權是盜版的嗎
侵權和盜版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侵權的范圍比盜版要廣得多。
以山寨手機為例。現在的山寨手機通常都是模仿品牌機的外觀設計、界面、目錄等,不考慮生產過程中是否對專利的侵權(這個我理解肯定是應該有的,但很難證明),如果正版手機對外觀設計、界面、目錄等東西沒有申請外觀設計專利或者著作權(實際上也很難申請得到),那就肯定不會構成盜版。
但並不能因為沒有盜版,就說山寨機不侵權,山寨機實際上都是涉嫌不正當競爭的,不正當競爭就是一種典型的侵權行為。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五條規定:經營者不得採用下列不正當手段從事市場交易,損害競爭對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冊商標;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
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
;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或者姓名,引人誤認為是他人的商品;
(四)在商品上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等質量標志,偽造產地,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
⑨ 產品被山寨盜版,侵權了該怎麼辦
首先,要盡量收集對方侵權的證據。其次,可向工商行政部門舉報,請工商部門對侵權企業予以行政處罰。再次,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對方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⑩ 是山寨文化還是商標侵權
正方
社會學家、資深評論家艾君在《「山寨文化」表現出一種民間智慧和創新》一文中對「山寨產品」這樣定義:「山寨產品」:為市場存在著的一種固有的產品因為長久沒有創新和換代,而通過「復制、模仿、學習、借鑒和創新改良」推向市場的一種「快速、滿足平民、適銷對路、具有多功能性低價位」的品牌產品。
「山寨文化」:指山寨產品從策劃、創意到加工製造,以及推向市場過程中,在生產者和消費者以及社會上所形成的一種被社會廣泛關注,或者引起爭議的文化現象。
山寨現象為市場經濟培育期的必然現象,「山寨模式」是發展中國家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由之路。對待「山寨文化現象」我們應該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剔除一些糟粕,採取包容之心,批判地吸收和接納。完全贊美一種文化,不是對待文化的科學態度和思維,而是固步自封和愚昧的表現。完全取締和否定一種文化,也不是對文化的辯證理解和分析,而是機械主義的主觀意識在作怪。而當「山寨產品」大量流入市場,這是對消費者的一種傷害,這是其一;其二,「山寨產品」生產經營毫無規章可循,政府亦難以有效管理,且是對「品牌文化」的一大打擊。
「品牌產品」的市場受到嚴重擠壓,並非「山寨產品」風暴所致,這與生產「品牌產品」的企業自身因素如管理、產品創新、銷售等環節也不無關聯。試想,在「山寨產品」未到來的「純凈時代」,品牌不也是如海水般起伏沉浮?
政府唯一要做的是,就是去有效地規范「山寨市場」,使之良性運營,如在質量監控、消費者知情權等等方面進行合理管理。
「品牌產品」之所以抵不過「山寨產品」,說明在創新意識上、市場營銷上可能已落後,有待進一步改進。同時至少也說明「品牌產品」的市場佔有觀念須改變。除了滿足高端需求,大量普通老百姓的大眾口味也應當以一種人們樂於接受的方式去滿足。在此,「山寨文化」可以說是一種「草根文化」,不必以一種高雅來定式衡量, 「山寨手機」的智慧總能讓一些缺乏創新精神的國產品牌無地自容。現在,山寨機已經成為一種非主流手機文化,狼性,創新,迎合市場的山寨機精神影響著越來越多的人。不論是大型手機賣場還是小型的手機店內,幾乎都能見到「山寨機」的身影。
山寨現象是否侵犯知識產權姑且不論。但看這些山寨產品,就可以發現都是缺少「內核」——技術含量不高或容易為民間所復制,有時候復製品比被復製品還質優價廉。山寨文化其實是一種消解主流的文化,是草民對壘精英的文化。山寨文化產品對於文化產品的價格定位、便民實用、更新速度等,都是很好的刺激和促進。
山寨並不是簡單地盜版、剽竊和抄襲,山寨產品也有技術含量,山寨產品存在和發展也有一定的道理。 「山寨版春晚」和央視的春晚大PK。這台「山寨版春晚」就絕對不是抄襲,而是肯定有創新的,對此許多網民反應十分強烈,紛紛表示會觀看,就證明它有存在的價值。他表示山寨文化也是一種大眾文化、一種草根文化,又不丟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普通人的文化需求。
山寨文化產品對於「廟堂」文化產品的價格定位、便民實用、更新速度等,都是很好的刺激和促進。
山寨文化是民間創新力量的表現。從山寨產品的情況看來,固然有一些是偽劣產品,但多數是通過借鑒模仿而賦予創意的產品,有的產品特別是手機產品,往往整合了很多不同優質品牌的長處,再根據草根平民階層的需求,增加新的功能,從而形成了一種新的產品。至於山寨影視,特別是山寨新聞聯播、山寨明星等,則更是「山民」利用名牌欄目的名氣和名人的良好社會形象,藉以表達自己對社會種種不良現象特別是官場腐敗的痛恨,從而表達出自己對公序良俗的渴望,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其間,充滿了調侃式的、極具幽默感的方式、語言和感情,反映了民眾通過平和的方式和手段,表達渴望變革的善良情懷。這無論在山寨產品創造和利益訴求的表達方面,都是一種創新,是民間和諧文化的創新。
山寨文化是對相關行業特別是壟斷行業暴利行為的反抗。
山寨文化是促進技術創新、發展新型科技的重要力量。從模仿到創新,是技術進步產品創造的必然途徑。山寨文化的很多產品,都是對先進產品的模仿。模仿並不違法,也不失德。大量的山寨產品的出現,山寨企業之間的競爭,山寨企業和廟堂企業的競爭,客觀上對促進各自產品的更新換代,促進各自從功能到樣式的不斷創新,從而推進整個社會技術創新、科技發展。
「山寨文化」,是對山寨現象的高度概括,是對市場經濟條件下不規范的、不受政府管束的民間性、規模性、群體性模仿(當然也有盜版)、創新活動的社會現象的概括。
山寨文化是作為發展中國家、市場經濟不夠完善國家的一種必然的的社會文化現象。客觀上促使體制內行業對於自己的服務素質、利潤(有時甚至是暴利)空間的反省。。
繼去年12月上旬網路曝出山寨「結盟帖」,准備籌備成立中國山寨協會後,「山寨協會」章程草案日前也正式出爐。在這份「中華山寨經濟創新促進會」章程草案中,「山寨」被重新定義為「高仿、創作、創造、製造」,並明確要求會員「不能有假冒偽劣記錄,不存在商標、專利、版權等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山寨」被重新定義為「高仿、創作、創造、製造」,其「鯰魚效應」有效地促進產業的發展與創新。山寨要正名,自主創新是唯一出路。山寨文化之所以能風行全國,皆因為其最平民化的時尚,最全民化的娛樂,它巧妙地在社會文化多元化的背景下捕捉到了人們的獵奇、從眾等心態,形成一股備受關注的態勢。所以說,山寨文化就是大眾文化,就是平民文化,就是草根文化。
技術的普及和進步讓行業門檻越來越低,要不然人家小作坊咋就整出來呢?我可沒聽說過山寨衛星什麼的。不過,那些所謂的大牌公司倒要好好反思一下,你的渠道優勢去哪裡了?你的研發團隊了解最普通民眾的消費需求嗎?鋪天蓋地的廣告咋就不靈了呢?就商業而言,山寨無疑有讓其成功的「核心競爭力」,「山寨起義」的背後,或許蘊含了些許真正意義上的技術進步和商業模式上的創新。
正是在山寨文化的影響之下,正規手機的生產廠家才感受到了巨大的生存壓力,才會做出相應的應對之策,從而真正為消費者帶來實惠。 「山寨」是相對「主流」而言的,但「山寨」絕不僅僅是簡單的模仿,而是有超越和創新。山寨產品的物美價廉,以及對主流壟斷市場的沖擊,不僅是「山寨」創新與超越的證明,更是驅使主流市場不斷進取的一條不可或缺的「鯰魚」,從這個意義上說,「山寨精神」應更多地被定位於創新與超越。日韓企業發展的初期也運用了大量的山寨手法。比如索尼公司,早期就是將國外的產品買回來解剖研究,然後消化其核心技術,在此基礎上再進行各種組合創新,繼而向市場推出比原版功能更多、質量更好的產品。山寨文化為什麼能成燎原之勢?核心就在於山寨有著許多自己的創意和技術創新。作為一種草根文化現象,山寨企業對傳統的技術模式發起挑戰,對於促進整體行業的創造和創新功不可沒。規范和制約山寨的違法侵權現象,把山寨的技術和創意納入理性合法的軌道,也才能讓以創新為特徵的山寨文化走得更快更穩。「山寨文化」的粉絲團之所以越來越大,甚至一些山寨自身也成了品牌,正說明山寨文化的生命力在於其創新。
蘇-27國產化的產品叫殲-11;WPS之於OFFICE;華為之於思科;還有我們的和諧鐵路等等,早期的國產機走的都是一種類似山寨的路線。
更是一種經濟現象,恰恰說明了競爭多元性的合理性。當某種技術壁壘隨著時間以及技術普及被突破後,壟斷便千瘡百孔不攻自破,價格自然回歸合理 「山寨」思路創造了一種合理合法的「學習」「臨摹」的迂迴突破的思路。
解決當前社會上所泛濫的山寨產品、山寨行為的無序狀況,從而更好地以科學發展觀引導「山寨文化」,通過正確引導和規范「山寨產品」和「山寨行為」的發展,進而增強社會市場經濟的有序發展,提升「山寨文化」的品味,通過健康,向上的節目,使其進入合理、健康的發展軌道。
同時,山寨文化必須具有以下三個特性:模仿性、顛覆性、邊緣性
反方
山寨產品的開發初期,無法避免地會涉及到抄襲、盜版,甚至為了維持低成本經營,也不乏有假冒偽劣、偷稅漏稅的行為。這種不擇手段牟取暴利的行為,不僅本身就是違法的,而且會給跟風投機者指出一條錯誤的致富「捷徑」。如果通過艱苦卓絕地創新得到的知識產權不受保障,被抄襲者進一步創新的積極性就會受到打擊, 當抄襲、盜版現象在整個社會蔚然成風,人類就不會進步了。
隨著奧運會的成功舉行,鳥巢、水立方等奧運建築給全世界留下了深刻印象。也正因為如此,復制和拷貝版的相似建築也在各地興起,一種只追求視覺沖擊力,無視成本和規劃的潮流正成暗涌之勢(如重慶沙坪壩區的山寨版水立方)。作會議上,與會專家對這種不理性的跟風提出了質疑,直指此種建築「非常不可取」。
雖然不能說山寨產品完全沒有技術創新,但是就目前現狀來說很多山寨產品所謂「創新」其實僅僅是個噱頭而已,其中很多都是為了迎合許多上不得檯面的陋習或者使得其他的侵權行為變得更加方便。「山寨」,就是假冒不偽劣的產品,他認為現在有這么多人看好,一方面是一些「山寨」產品不願去承擔廣告費、活動費,而是以低價格吸引普通消費者,而現在山寨手機之所以就像蘿卜白菜一樣賣,就是因為它不用繳納17%的增值稅、銷售稅,不用花大價錢研發產品,因為它是盜取他人的知識產權,一些消費者也就是因為貪圖山寨產品的便宜。這,或許是山寨文化流行的原因吧。
「山寨文化的泛濫與其說是對草根創新精神的標榜和昭彰,不如說是對知識產權意識缺位的諷刺。山寨的東西總是有剽竊盜版嫌疑,過分地拔高「山寨文化」會不利於我國的自主創新,國內真正的山寨加上後綴文化之後,「山寨幫」就有了說話的底氣,理直氣壯起來。只是我想問問,為什麼沒人買山寨葯、吃山寨雞蛋、打山寨針呢?山寨文化沒有幽默諷刺,只有唯利是圖。更重要的是,在「山寨幫」的集體狂歡之中,是市場秩序的混亂,而山寨一旦成為一種「文化」後,還混淆了人們的價值觀,好與壞、真與假的界線變得模糊了。品牌也會被這些冒牌的山寨產品淹沒,最終受害的還是廣大消費者。
山寨文化不過是美化山寨產品的一件美麗外衣,在骨子裡,山寨文化和山寨產品一樣,是缺乏創造力和自信心的一種表現。人人都去山寨了,創新文化就更得不到發展.
山寨不論如何再創作,始終有模仿、假冒痕跡,盜版不容置疑,是實實在在的侵權行為,如果任其泛濫,勢必擾亂正常的經濟秩序、社會秩序,更給無良商販提供了生存空間。這種所謂的山寨文化,實際上是一種文化的倒退,不宜提倡,理應廢止「山寨」產品畢竟是以模仿為核心,一定程度上會對知識產權產生侵犯。如果我們對「山寨」過於寬容,我們的社會就會為「山寨文化」生長繁榮提供土壤,扼殺創新思維。 「山寨文化」的存在可以理解,但對它的流行應該保持理性的警惕。山寨機是站在巨人的肩上,但站上去之後卻不能完成超越,反而阻礙了巨人前行、擾亂市場。山寨手機出現前,不也曾出現過大量中關村手工版的「山村」電腦嗎,可是到了今天,哪裡還能覓得它的身影?熱鬧一時的山寨文化,終究不可能成為主流,因為它畢竟是模仿、抄襲、剽竊、惡搞多於創新。
"山寨"是一種經濟現象 。說白拉就是冒牌、仿製、東拼西湊。在現實生活中,免不了此類事情的發生,假如一篇文章東拼西湊的現象太多啦。手機、碼相機等....
質量無法保證,售後服務很差山寨文化是一種什麼文化呢?其實就是盜版文化、侵權文化、強盜文化。它盜取他人的知識產權,經過組裝、拼湊、換版、貼牌,儼然正版充斥市場,成為消費者的新寵。而一旦被冠以文化之後,盜版之風、侵權之風就更加堂而皇之。山寨文化是劣幣驅逐良幣,市場經濟的自由也就像被貼牌一樣,變得一文不值了,任其發展下去將是弊大於利,從物質消費層面看,山寨橫行危害大,山寨文化的發展助長劣質山寨產品肆虐。
既然沒有研發,那麼山寨產品的層出不窮的心新意又來自哪裡呢?答案是抄襲、模仿和改進。說到底,山寨機的市場速度是「模仿」速度而不是創新速度,是「表層」速度而不是「核心競爭力」速度。正式這種繞過研發和檢測環節的速度優勢造就了山寨機高速度更新山寨產品的內核是低層次的剽竊加改造。低層次的製造,規模再大、成本再低也不會形成國際經濟競爭中的核心競爭力。山寨產品沖擊創新團隊,擠占民族中小規模企業的生存空間,低層次製造對知識產權的忽視必將帶來整個社會對創新競爭和人才競爭是經濟競爭的根本的認識的淡忘。低層次製造帶來的產業積累不足以支持持續的創新型研發的巨額投入。低層次製造首先損害的是處於製造業中低端,努力提升創新水平的民族產業的利益,侵佔了有生機和活力的創新型民族企業成長的市場基礎。對別人勞動成果不尊重,恥於好逸惡勞。
「山寨」橫行就是盜版橫行,就是不鼓勵創新,就是有悖於建設可持續發展的創新型國家的科學發展觀。山寨機的橫行,表面上是對消費者需求的准確把握,是對人的意義的肯定——我們都喜歡價廉物美的產品。但其本質上卻是對人的意義的巨大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