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租房協議
① 辦公室租房協議書要怎麼寫
辦公室租房協議書如下: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1. 租金為 陸萬玖仟 圓/年。租金提前一月逐年付清,否則視自動放棄,甲有權收回。前三年租金不變,其中第四年和第五年起的租金按市場行情雙方協商。水電、物業管理費、通訊、有線電視使用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另外收取裝潢物業水電費押金壹萬 圓。無拖欠費用情況下租期結束押金退還乙方。
2. 租期內不轉租他人,如乙方要續租,請在租期結束前1個月與甲方辦好續租手續,否則到期終止,甲方收回移作他用。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租給乙方。
3. 乙方在使用期間要保持房子原樣,如要裝潢需要徵得甲方同意,結束租期不得拆除(空調除外),保持牆面整潔不亂塗亂畫,室內設施等請愛惜使用,到期時如有牆體、門窗、室內設施等損壞則照價賠償,或修理恢復原樣。如果甲方在承租期內出讓或轉售本房需和乙方協商,乙方同意方可出賣。
4. 乙方在租期內,經營場所內嚴禁煙火,隨時做好消防和防盜工作,如出現火災水災偷盜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自己負責。不得在租期內做違反國家法規的活動,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否則乙方責任自負。
5. 其他需求有乙方自行解決,甲方不再負責。乙方如果辦理營業執照需要甲方提供相關證件,甲方有權配合。如遇到特殊事宜雙方友好協商.
6. 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變更或轉讓,如果轉讓需經甲乙雙方同意。
7.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② 辦公房屋租賃協議是什麼
辦公房屋租賃協議屬於房屋租賃類型的合同。
什麼是房屋租賃合同?
(一)概念
租賃合同是當事人一方將租賃物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為此支付租金並於使用完畢後歸還租賃物的協議。房屋租賃合同是租賃合同的一種,具有租賃合同的一般特徵,應適用《合同法》有關租賃合同的一般規定。房屋租賃合同與一般租賃合同不同之處,主要在於合同標的物是屬於不動產的房屋,由此也帶來某些法律規則上的特殊性,如房屋的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同住人享有同住權以及在承租人死亡後可以承受合同,房屋租賃要向房屋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等。
(二)法律特徵
房屋租賃合同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徵:
1.房屋租賃合同是移轉房屋使用權的合同。這一點將其與買賣合同區分開來。後者是以移轉物的所有權為目的。由於房屋租賃合同僅移轉房屋的使用權,所以承租人僅能依合同約定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而不得處分。在承租人破產時,租賃房屋不得列人破產財產,出租人有取回權。
2.房屋租賃合同是諾成、雙務、有償合同。房屋租賃合同自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時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諾成合同而非實踐合同。雙方當事人互負權利義務,為雙務合同。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目的在於獲取租金,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目的在於獲得房屋使用權,故租賃合同為有償合同。
3.房屋租賃合同具有臨時性。房屋租賃合同讓渡的是租賃房屋的使用權,故租賃期限不宜過長,否則將與臨時讓渡房屋使用權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房屋返還產生爭議。而且,租賃合同屬於債權關系,與物權具有永久性不同,如租賃期限過長,也有害於租賃房屋的改良。因此,《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