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賣房有法律效力嗎
⑴ 與中介簽署的獨家賣房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無效,隨時可以違約。有效的是你們雙方之間的協議。經濟糾紛而已,不知道你們雙方協議怎麼簽的。可能有一定賠償問題,
⑵ 簽訂的賣房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沒有經過公證處公證的委託授權書,代簽賣方協議書是不具法律效力的。 房屋的交易涉及到產權人及共有權人的權利,過戶過程還涉及房管、國土、地稅等多部門,只憑私下的委託授權書,是無法鑒定其真偽的,所以要求要麼本人或共有人到場
⑶ 沒有賣房委託授權書,代簽賣房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沒有經過公證處公證的委託授權書,代簽賣方協議書是不具法律效力的。
房屋的交易涉及到產權人及共有權人的權利,過戶過程還涉及房管、國土、地稅等多部門,只憑私下的委託授權書,是無法鑒定其真偽的,所以要求要麼本人或共有人到場,要麼受託人持人經公證處公證的委託書。
⑷ 房屋買賣合同怎樣才具有法律效力
雙方簽字即生效。
房屋買賣合同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沒有違法的地方,那麼合同就是有效的。但合同應當由買賣雙方簽字後才是有效的。如果賣方不想賣了,你可以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4)協議賣房有法律效力嗎擴展閱讀
無效合同
哪些房屋買賣合同屬無效合同
房屋買賣,是指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所有權轉讓給房屋買受人,而買受人為此支付相應價款的行為。買賣房屋必須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實踐中房屋買賣糾紛時有發生,房屋買賣糾紛涉及到產權、價款、原承租戶的利益等諸多問題,但都離不開買賣合同的有效性問題。
那麼,究竟哪些房屋買賣合同屬無效合同呢?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七種:
一、房產、地產分別轉讓,合同無效。房屋是建築在土地上的,為土地的附著物,具有不可分離性,因此,房屋所有權通過買賣而轉讓時,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必須同時轉讓。如果賣方將房產和土地分別轉讓於不同的當事人,或者出賣房屋時只轉讓房屋所有權而不同時轉讓土地使用權,買方可以提出這種買賣合同無效。
二、未辦理登記過戶手續,合同無效。房屋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以買賣雙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門登記過戶為標志,否則,房屋買賣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發生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實際交付也屬無效。故只要房屋沒有正式辦理登記過戶手續,即使賣方已收取了房價款,交將房屋交付買方使用,當事人仍可提出合同無效的主張。
三、產權主體有問題,合同無效。出賣房屋的主體必須是該房屋的所有權人。非所有權出賣他人房屋的,其買賣行為無效。房屋的產權為數人共有的,必須徵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賣,出賣共有房屋時,須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證明書。
四、侵犯優先購買權,合同無效。房屋所有人出賣共有房屋時,在同等條件下,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房屋所有人出賣出租房屋時,須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房屋所有人出賣房屋時侵犯共有人、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時,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請求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五、單位違反規定購房,合同無效。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不得購買或變相購買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須購買,須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單位違反規定,購買私房的,該買賣關系無效。
六、買賣中存在欺詐行為,顯失公平,合同無效。買賣城市私有房屋,雙方應當本著按質論價的原則,參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私房評價標准議定價格,經房屋所在地房管機關同意後才能生效。
買賣合同生效後,雙方均不得因價格高低無故反悔,應按合同議定的價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賣人在房屋質量問題上有欺詐、隱瞞行為或在生效後發現存在質量問題的,買受人可要求同出賣人重新議定價格,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訴。
七、非法轉讓,合同無效。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包括買賣):
1、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轉讓房地產條件的;
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4、共有房產未經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5、權屬有爭議的;
6、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⑸ 賣房時是通過中介,他們簽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通過中介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一般是三方協議,叫《存量房買賣合同》。至於中介與賣方簽訂的合同工,叫委託代理合同,這方面,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屬於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當然是有效力的。
⑹ 賣房時雖然有授權委託書,但是對方沒有索取,這種情況下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簽合同不是本人簽,也沒有授權委託書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依據《合同法》第四專十八條:行為人沒屬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