牆繪協議書
① 手繪牆施工合同
瀟彩手繪牆畫藝術工作室手繪牆合同書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瀟彩牆體手繪
工程項目: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牆體繪畫。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總計:繪制面積____________ 平方米, 工程總天數:________天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由甲方按每平方米______元支付給乙方,合計金額(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 元。
第三條:質量要求
1. 繪制保證使用 馬利丙烯顏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圖案,經雙方在圖上簽字認可。
2 繪制中,甲方如有特殊繪制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3. 采購顏料、人工、施工質量全由乙方全權負責。
第四條:材料供應
1. 乙方提供的材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2. 在繪制牆體3年內,如顏料出現脫落或起裂現象,由乙方負責免費修補繪制。(備註:牆體由於自身質量或環境等問題引起的變色或脫落、起裂等情況乙方均不負責)
第五條: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經簽訂,甲方即應付三分之一工程預付款進行材料購買及方案設計。2. 甲方確定設計方案簽字後,開始牆體繪制,預付總費用的半數後,乙方將開始正式的繪制工作。3. 甲方將在全部繪制結束後,兩天內對牆繪作品提出細節修改及精細度的提高,並支付齊剩餘款項。
第六條:工程驗收
1. 乙方通知甲方進行工序驗收及竣工驗收後,甲方應在兩天內前來驗收,逾期視為甲方自動放棄權利並視為驗收合格,如有問題,甲方責任自負。(在甲方未入住情況下未到場驗收而把物品搬入,視為驗收合格。)2.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時限內前來驗收,應及時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應承認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
第七條: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5%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原價進行賠償。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 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0%交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 繪制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後,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第九條: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2. 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瀟彩手繪
電 話: 電 話:
簽約地址: 簽約日期: 年
② 牆繪工作室和兼職畫師需要簽合同嗎
是要簽合同的
根據勞動法,只要有僱傭關系,就應當簽訂僱傭合同
③ 牆體彩繪施工合同交多少印花稅
《中華人民共和抄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1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④ 製作安裝合同書
寫明合同標底 時間 驗收標准 結算方式 雙方權利義務 爭議解決方式等
給你個樣本參考一下吧
鄭 州 鄭 東 會 展 有 限 公 司
展台展位設計製作項目合同書
甲方:長春市富士特流體設備製造有限公司
乙方:鄭州鄭東會展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就第三十六屆全國制葯機械博覽會長春市富士特流體設備製造有限公司特裝展位設計施工及展位服務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協議如下,並嚴格執行:
一、 工程名稱:第三十六屆全國制葯機械博覽會長春市富士特流體設備製造有限公司特裝展位設計製作及展位服務。
二、 工程地點:南昌國際展覽中心
三、 乙方搭建工期:2008 年11 月 2 日—— 11月 5 日
四、 驗收展位日期:2008 年11月 5 日閉館前。
五、 驗收標准:本合同附件效果圖紙和驗收標准。
六、 甲方使用展位日期:2008年 11月 6 日—— 11 月 9 日
七、 合同造價及付款
1、 雙方本著長期合作、互惠互利之原則,乙方向甲方提供優惠的價格:合同造價共計人民幣壹萬玖仟圓整(¥20000.00)。
2、 付款方式:本協議金額的50%即人民幣壹萬圓整(¥10000.00元)於合同簽定後5個工作日內支付(戶名:陳東偉 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鄭州市鄭東支行 賬號:622848 0710359502816)。餘款人民幣壹萬圓整(10000.00元)在布展結束經驗收達到甲方要求,現場支付。
八、 甲乙雙方義務和責任:
(一)甲方義務和責任:
1、 根據合同規定,按時付款。
2、 甲方在2008年 11 月 5日閉館前履行驗收義務,在展會期間,甲方發現展台有任何異議,可要求乙方馬上整改。
3、甲方有權處理本工程中甲方購買的物品。
(二)乙方義務和責任:
1、 乙方應嚴格根據甲方確認的圖紙和施工方案進行施工,施工過程中如需對圖紙進行修改,應徵得甲方書面確認,並確保工程質量,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2、2008 年 11月 6 日 - 11月 9日展會期間乙方派相關工作人員負責甲方展台維護,以確保展會期間工作順利進行;
3、乙方應確保在其施工人員及工作人員不得與場館內任何第三方發生爭執。若因與第三方發生爭議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違約條款
1、 乙方必須嚴格依照甲方確認的設計圖紙和方案製作並安裝,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如發生質量問題或由於乙方的責任使甲方不能在2008 年 11 月 6 日- 11月9日正常使用展位,乙方償付甲方合同總額的10%做為違約金。
2、 甲乙雙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每天按應付欠款的10%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3、 甲方如在乙方製作或布展中途對設計方案有較大變更,雙方應就該簽定書面變更協議,甲方應承擔乙方由此增加的全部費用。
十、本合同內容的修改或變更均應甲乙雙方共同書面認可;由本合同所產生的任何權利或義務未經許可不得轉讓。雙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執行,對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賠付。
十一、雙方均有就本合同對外保密的責任。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履行完畢之日自動作廢,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甲、乙雙方對合同產生之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申請人民法院判決。
十四、效果圖紙、雙方營業執照作等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長春市富士特流體設備製造有限公司乙方(蓋章):鄭州鄭東會展有限公司
代表人(簽字蓋章): 代表人(簽字蓋章):
2008 年10 月28 日 2008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