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勞動合同
⑴ 暑期工的勞動合同
在實踐當中,暑期工是不合法的存在,很多工廠在招用暑期工的時候都是不跟他們簽訂勞動合同的,因為如果這樣子操作,工廠會面臨著很多麻煩,所以很多暑期工的權益得不到很好的保護。如果他們肯跟你簽訂勞動合同的話,那是很好的,你要注意的其實就是薪資以及工作時間等等一些基本的情況。
⑵ 暑假工簽訂勞動合同
可以簽短期勞動合同或者簽勞務合同
勞務合同是民事合同,是當事人各方在平等協商的情況下達成的,就某一項勞務以及勞務成果所達成的協議,勞務合同不屬於勞動合同,從法律適用看,勞務合同適用於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則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調整,而勞動合同適用於勞動法以及相關行政法規所調整.。
在當前情況下,對涉外勞務合同中細節的處理可以盡可能的防範、減少和解決這種涉外勞務糾紛的發生。而這種具體的細節處理主要體現在涉外合同的法律文書之中。在實踐中涉外勞如合同應特別注意以下十個內容: 勞務人員基本情況:性別、出生年月、籍貫、住址、聯系電話; 僱主的義務和責任,諸如外勞務人員辦理有關簽證、居留許可等手續,負責勞務人員的管理、提供住宿、膳食的手續等等。有義務保障勞工的安全。鑒於以往的經驗,需特別註明不能歧視、侮辱、體罰勞工、剋扣工資等內容; 勞務人員的義務和責任,諸如遵守所在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遵守社會公德、不消極怠工、不得私自另行兼職和求職; 勞務合同勞務人員從事的工種和工作實踐。從事的工種要註明在什麼崗位從事什麼工作,如電機房的值班電工或大廈照明的維修電工(因為工種不同工資差別很大),工作時間包括聘用期限,應註明從何時起知何時止。每周工作多少天,每天工作多少小時。一般每周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日。按國際慣例,在節假日,勞務人員應享受所在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如所在國國慶、聖誕節等。 工資待遇、津貼、補助,工資標准一般應與所在國等崗位上工作的當地工人持平,通常有I市價為基數,按時、按日或按月計算。亦有以工作量為基數,按件計酬。如果是在工作時間以外加班或上夜班,僱主應付加班費或夜班津貼。窩工應有僱主發給勞務人員基本工資。 勞動保護、勞工人身保險,工作、疾病或死亡處理規定。由於勞務人員所從事的工作性質的不同,勞動保護尤其專業特點,合同應規定僱主必須按所在國有關規定提供符合安全生產的場所和必須發放勞動保護費用或物品。如安全帽、手套、濾光墨鏡等。在所在國工作期間,如果發生疾病或工傷,僱主都應提供必要的醫療和購買必要的葯物。僱主應給勞務人員購買人生意外保險,使勞如人員在受到意外傷害時能得到及時合理的賠償,保險費由僱主負擔。
⑶ 暑假打工要不要簽勞動合同
看情況咯
暑假打工別當「楊白勞」------------------------------------------------------------------------------------------
暑假到來,不少大學生都希望能利用假期找個單位打工,一方面可以豐富自己的暑期生活、增加社會閱歷,另一方面還可以通過自己的勞動賺到一些錢。但是,每年暑假過後都有不少大學生打工被騙的消息見諸報端。大學生應該怎樣分辨一個企業是否「黃世仁」?又該利用什麼途徑來防「騙」於未然呢?記者特意采訪了有關專家。
專事勞資咨詢的專家時來娣作了以下提醒:
關於選擇單位:要看這個單位是否有法人資格,明確它是否能承擔民事責任。像一些駐上海的辦事機構,雖然可以提供崗位,但是它沒有生產經營權,因此這種單位不能承擔民事責任,最好不要去。
關於「簽約」:雖然暑期打工的學生和單位之間的關系不是《勞動法》中的勞動關系,但是也要有書面的約定。
到單位報到後:如果單位又將其派往另外一個單位上班,這時要注意雙方約定的是在哪裡上班,如果與約定不符,就不要去,因為出了問題後兩個單位都會互相推諉,解決起來非常麻煩。暑期打工的學生也要遵守所在單位勞動紀律,單位規定不能去的地方、不能動的資料都不要去涉及,否則就是對單位的侵權。
關於勞動工具:如果單位要提供勞動工具,比如服裝、各種資料等,一定要辦好書面交接手續。
同時專家還表示,暑期打工不要死盯著錢,打工的目的主要是學習新技能、豐富增加自己閱歷,不要太勞累,以免影響下一個學期的正常學習。
⑷ 入職後即簽暑期三年的勞動合同是什麼意思
入職後即簽暑為期三年勞動合同的意思,就是雙方約定需要為單位服務三年。
合同到期後是否續簽,雙方協商解決。
⑸ 暑期工簽訂的是勞動合同嗎,暑期工合同應注意哪些事項
暑期工簽訂的應該不是勞動合同,應該勞務合同,也就是你在暑假期間的專1-3個月的時間屬里對用人單位進行勞務輸出,用人單位將根據你付出的勞動進行合理合法報酬付出所形成的一種勞務關系,其中對於試用期和社保的繳納,以及工傷事故的處理等,都不是按照勞動合同法來實施。
⑹ 暑期工要簽勞動合同嗎,簽訂暑期工勞動合同應
你好!即便是暑假工,建議還是要簽勞動合同的,雙方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話對彼此都有保障。後期若有糾紛也方便處理!
一、暑期工要簽勞動合同嗎
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包括企業、事業、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組織)同勞動者之間確定勞動關系,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協議。暑假工需要簽合同,以保障自身合法權益。
1、需要簽合同;
2、短期勞動合同;
3、不簽合同,很難證明已經發生了勞動關系。如果企業不付工錢,是很難追求責任。
4、跟老闆溝通,努力爭取簽合同。如果是非正規的民企,不簽合同很常見。就看你們之間的信任度如何了。要是找不到其他的工作,你又想做,那就做,注意安全。
二、簽訂暑期勞動合同應注意什麼
1、仔細了解情況,莫簽不知情合同
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工作內容、條件、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情況。打工者簽訂勞動合同前,應盡量對用人單位的這些情況以及企業文化、發展趨勢、員工管理等進行全面了解,盡量與資質和聲譽較好的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從源頭防範非法用工和侵害合法權益的情形發生。
2、簽約落在紙上,莫簽口頭承諾合同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口頭約定一旦發生糾紛各執一詞,打工者往往有口難辯。所以,打工者要主動提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如單位不簽,可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反映並由其督促簽訂。
3、查清用人資格,莫簽主體不適格合同
事先了解單位名稱、法人是誰等情況,注意與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人直接簽訂勞動合同,對於轉包嚴重的行業要特別小心。比如,《關於加強建設等行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管理的通知》規定,建築工程項目部、項目經理、包工頭等都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
4、細讀合同條款,莫簽條款不全合同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單位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勞動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號碼;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外出打工,可向勞動保障部門索取規范合同文本,避免遺漏重要條款。若單位事先起草了文本,要仔細閱讀對於報酬、崗位、試用期、合同終止與解除等重要條款以及崗位說明書、勞動紀律、工資支付規定等規章制度。
5、重要條款紙上約定,莫簽模糊不清合同
工資應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且至少每月支付一次。根據《最低工資規定》,工資在剔除加班工資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定福利待遇等之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根據《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工資嚴禁發放給「包工頭」或其他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而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試用期工資不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合同約定工資的80%。具體崗位、報酬、試用期限等未按上述要求表述清楚的,要及時說明並要求修訂才可簽訂合同。
6、牢記基本權利,莫簽侵犯權益合同
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標准工作時間每日8小時、每周40小時。還規定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和其他法定休假日應安排休假。各類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包括農民工,都應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准,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加班。安排加班應當按規定支付加班費。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7、掌握錄用條件,莫簽拖欠剋扣合同
用人單位隨意設定「錄用標准」,就可能出現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隨意解除勞動合同,或隨意降低、剋扣工資或延長試用期限。所以,簽訂合同前,還要詳細了解錄用條件,最好書面確認錄用條件。
8、拒絕違法行為,莫簽賣身合同
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提供擔保或以其他名義收取財物。打工者要對提供虛假招聘信息、收取招聘費用、保證金或抵押金、扣押身份證等證件及「一切行動聽從單位安排」等違法行為嚴詞拒絕。因為,一旦簽訂,就如同賣身一樣會失去行動自由,可能會出現加班加點、強迫勞動,甚至任意侮辱、體罰等嚴重侵害權益行為。
9、平等協商簽訂,莫簽生死不管合同
平等協商簽訂合同。簽訂前,也可向有關部門或公共職介機構咨詢,確認合法性、公平性。要及時提出取消「工傷概不負責」等逃避責任的不平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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