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糾紛的證明
1. 土地無糾紛但村裡不給開證明怎麼申請
為什麼不給開?如果故意為難,可向當地人民政府投訴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國土資源部、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財政部、農業部《關於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規定,對於沒有權屬來源證明的集體建設用地,應查明土地歷史使用情況和現狀,認定合法使用的,由村委會出具證明並公告30天無異議的,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報縣級人民政府審批,確權登記發證。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村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成員作出的決定侵害村民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請人民法院予以撤銷,責任人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村民委員會不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法定義務的,由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幹預依法屬於村民自治范圍事項的,由上一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
2. 土地糾紛,我想告對方,但是沒有土地證明書什麼辦
你可以請求鄉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屬於二輪承包地的,可以到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3. 土地糾紛,寫訴訟書讓我們回村委會開具證明。證明該怎麼寫
沒有特定格式,只要寫明前因後果,事實,並加蓋村委會公章即可。關鍵是村委會肯不肯給你出這個證明。你律師讓你自己想辦法的應該就是這個問題
4. 土地糾紛最有利的證據
土地糾紛需要交的證據如下:
1、人民政府頒發的確定土地權屬的憑證。
2、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門批版准徵用、劃權撥、出讓土地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3、爭議雙方當事人依法達成的書面協議等等。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
1、當事人的陳述。
2、書證。
3、物證。
4、視聽資料。
5、電子數據。
6、證人證言。
7、鑒定意見。
8、勘驗筆錄。
(4)土地糾紛的證明擴展閱讀
《土地管理法》第16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5. 土地糾紛打官司需要什麼證據
1、准備材料:根據《土地登記辦法》第九條,申請人申請土地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的登記事項提交下列材料:
(一)土地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
(三)土地權屬來源證明。
(四)地籍調查表、宗地圖及宗地界址坐標。
(五)地上附著物權屬證明。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完稅或者減免稅憑證。
(七)本辦法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其中,地籍調查表、宗地圖及宗地界址坐標,可以委託有資質的專業技術單位進行地籍調查獲得。
2、辦理時限:根據《浙江省土地登記實施細則》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20日內辦結土地登記審查手續(公告期限除外)。
3、代辦事項:根據《土地登記辦法》第十一條,委託代理人申請土地登記的,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5)土地糾紛的證明擴展閱讀:
法律責任
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
第二十六條
法律援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紀律處分:
(一)為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人員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絕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人員提供法律援助的;
(二)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財物的;
(三)從事有償法律服務的;
(四)侵佔、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經費的。
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財物,由司法行政部門責令退還;從事有償法律服務的違法所得,由司法行政部門予以沒收;侵佔、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經費的,由司法行政部門責令追回,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 農村土地糾紛簡短材料證明
農村關系復雜,常年累下來的土地糾紛很正常。
7. 土地糾紛申請書如何寫
土地糾紛申請書的格式:
關於土地糾紛申請
此有**市**縣**鄉(鎮)**村居民***與**市**縣**鄉(鎮)**村居民**,因***(糾紛緣由)發生土地糾紛,請求仲裁。
申請人:
日期:
簡單申請就這樣寫,拿到辦事窗口領取表格,把相關內容填上就可以了。
(7)土地糾紛的證明擴展閱讀
土地糾紛處理的原則
(一)一般土地糾紛案件必須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條規定,先由當地土地主管部門行政調處。當事人對行政調處不服時,才能按規定依照司法程序解決。未經行政調處的法院不予受理。
(二)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之前,任何一方面都不得改變土地現狀,不得破壞土地上的附屬物,不得影響生產和在有爭議的土地上興建建築物和變更附著物。
(三)歷史上已經達成有協議、協定,或已制定有鄉規民約的,而這些協議、協定鄉規民約並不違背國家法律、法令和黨的政策的,予以維護,不合理的部分可以進行適當調整。
(四)對過去因無償佔有或平調引起的糾紛應根據現行黨的政策,作具體分析。通過仔細的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區別黨在各個階段的方針、政策,根據具體情況做出合理的處理意見,切忌用簡單、武斷、一概而論等解決辦法。
(五)對過去因無償佔有或平調而引起的糾紛應根據現行黨的政策精神和法律規定,保護原社隊或個人的應有權益。
(六)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爭議未解決前,如無法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條第五款的規定維持現狀時,土地管理機關有權指定臨時使用單位使用,以保護爭議的土地,爭議雙方均須服從,不得借故破壞土地及其附屬物,不得煽動群眾鬧事,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強行佔地。
(七)處理土地糾紛必須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的實事求是原則,從實際出發,參照歷史變遷情況和現實使用情況,兼顧國家、集體、個人三方面的利益,合情、合理、合法地加以解決。
(八)處理土地糾紛必須堅持維護社會主義公有制,保護國家、集體的土地所有權,維護單位或公民個人的合法使用權。
(九)處理土地糾紛涉及各有關部門的,應同有關部門共同協商,正確處理好部門之間的關系,進一步共同管好用好土地。
8. 土地糾紛律師 怎麼證明土地使用權是你的急急!
根據土地承包法,只要還在承包期,你可以繼續耕種現在的土地。如果他們侵犯了你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你可以向集體組織反映,也可以提起上級農業部門申請仲裁。當然也可以提起訴訟,要求對方停止侵權。
答案補充
不管是誰,都不能侵犯你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這是法律賦予你的權利。
9. 土地糾紛的證明怎麼寫標題
直接寫「證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