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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贈與協議

發布時間: 2021-03-08 12:58:10

❶ 遺產繼承份額贈與協議書需要怎麼寫

「贈與」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的一種行為。這種行為的實質是財產所有權的轉移。贈與行為一般要通過法律程序來完成,即簽訂贈與合同(也有口頭合同和其它形式)。

❷ 子女繼承父母房產協議怎麼寫

1.雙方應當簽訂書面的不動產贈與協議書;2.建議對贈與協議書進行公正。
為你推薦一份贈與協議書範本供參考:
房屋贈與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雙方本次贈與房屋行為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決定將位於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樓_________層_________號的房屋一套,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無償贈與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贈與。
第二條甲方保證其對上述房屋擁有所有權。
第三條甲方保證本次贈與並無任何惡意,而且已將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內的注意事項告知乙方(但甲方不保證本次贈與物完全無瑕疵),否則,願意對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應甲方的要求,乙方保證將房屋不用於違法(或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等事項。
第五條乙方違反第四條的約定,甲方有權收回上述房屋。
第六條在本協議生效後,甲方應在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並應在_________日內協助乙方到有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手續。
第七條乙方無須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但與移交上述房屋有關的費用包括到有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手續的費用以及有關契稅應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為違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房產贈與公證書

❸ 贈與協議呢還是分家協議

贈與協議與分家協議有重大區別。

贈與協議(贈與合同)是當事人個人意志和權利的統一。贈與人把自己的財產無償地送給受贈人,受贈人同意接受,贈與合同即告成立。贈與合同可以發生在個人對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及個人相互之間。贈與的財產不限於所有權的移轉,如抵押權、地役權的設定,均可作為贈與的標的。

分家協議(分家析產)則是權利當事人集體意志和權利的統一。兩個以上的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在共同共有關系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不能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任何一方不同意協議,則分家協議不具有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節選)

第十一章贈與合同

第一百八十五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一百八十七條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第一百八十八條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的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條 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贈與的財產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九十條贈與可以附義務。

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第一百九十一條 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不承擔責任。附義務的贈與,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在附義務的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責任。

贈與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證無瑕疵,造成受贈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九十二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條 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

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條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要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第一百九十五條 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節選)

第七十一條財產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 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節選)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十七條婚姻法第十七條關於「夫或妻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的規定,應當理解為:

(一)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十八條婚姻法第十九條所稱「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夫妻一方對此負有舉證責任。

第十九條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節選)

第七十八條財產可以由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

共有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額,對共有財產分享權利,分擔義務。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按份共有財產的每個共有人有權要求將自己的份額分出或者轉讓。但在出售時,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修改稿)節選

91.對於共有財產,部分共有人主張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張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證明財產是按份共有的,應當認定為共同共有。(原88條)

92.在共同共有關系終止時,對共有財產的分割,有協議的,按協議處理;沒有協議的,應當根據等份原則處理,並且考慮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但分割夫妻共有財產,應當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處理。(原90條)

93.對共有財產分割時,共有財產是特定物,不能分割或者分割有損其價值的,可歸生產、生活、學習、工作有特殊需要的人所有,對其他共有人可以折價補償。折價的標准由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參照國家牌價、市場價格或有關部門的估價確定。都無特殊需要的,可以採用拍賣方式確定歸誰所有。(見原91 條)

94.共同共有財產分割後,一個或者數個原共有人出賣自己分得的財產時,如果出賣的財產與其他原共有人分得的財產屬於一個整體或者配套使用,其他原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權的,應當予以支持。(原92條)

95.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在共同共有關系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一般認定無效。其他共有人明知而未提出異議的,可以認定有效。(見原89條)

96.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或者非所有權人擅自處分所佔有的財產,如果第三人是善意、有償、依法定手續取得該財產所有權的,第三人不負返還義務,由擅自處分財產的人對所有權人予以賠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❹ 房產繼承和贈與的區別有哪些

母愛、父愛都是非常偉大的,很多父母奮斗一生都是為了給子女留下豐厚的積蓄,作為如今財富傳承中的房產更是父母的心頭之重。對於房產的傳承,一般有生前贈與和遺囑繼承兩種方式,那麼贈與和房產繼承的區別是什麼?贈與和房產繼承哪個比較好?

贈與和房產繼承的區別是什麼?

1、時間的區別

遺囑繼承權的實現,必須存在被繼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遺囑和被繼承人已死亡,否則遺囑繼承關系不會發生。健在的父母願意將房產贈與子女,這種行為不叫繼承。繼承人依法取得的遺產,必須是被繼承人生前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或者是依法可以繼承的其他的合法財產權益。而贈與則是在發生在當事人在世的情況下。

2、稅費方面的區別

個人無償贈與房產的,需繳納全額契稅(目前稅率3%),房屋贈與在多數情況下要繳納個人所得稅20%,但贈與給直系親屬、撫養人或贍養人、房屋遺產依法繼承人這三種情況免交個人所得稅。

個人通過遺囑、法定繼承房產的,繳納契稅有兩種情況:對於《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不用繳納契稅;對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土地、房屋權屬,需要繳納契稅,此外還需收取產權登記費按件收取。

贈與和房產繼承哪個比較好?

1、生前贈送的好處與弊端

生前贈送的好處就是,生前贈送房產,可以立馬辦理過戶手續,受贈送人能夠馬上獲得房產並且行使權力。而生前贈送的弊端就是,生前贈送可能需要繳納更多的費用,需繳納全額契稅、印花稅,並且在一般情況下要繳納不少的個人所得稅費用(但是需要注意的一點就是:贈送直系親屬、撫養人或贍養人、房屋遺產依法繼承人的情況除外)。

2、遺囑繼承的好處與弊端

遺囑繼承的好處就是,我國現在還沒有開始執行遺產稅,因此房產遺囑繼承的好處是可以少繳稅,只需交納產權登記費,按件收取。而遺囑繼承的弊端就是,在於繼承人必須在被繼承人過世以後才能夠依法辦理相關手續,獲得房屋所有權。

而且在房屋登記部門辦理房產過戶時,即使被繼承人已經依法立定遺囑確定繼承人(一般需要去公證處辦理公證遺囑),房管部門仍會要求其他合法繼承人到場。除非其他繼承人提供不出其他公證遺囑,該份公證遺囑的效力才會被認定。也正因為這個原因,導致了很多因為房產繼承權益而產生的糾紛。可以說,依遺囑繼承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手續較生前贈與房產而言,更加繁瑣和困難一些。

小編認為,無論是生前贈送還是遺囑繼承,其實都是有利有弊的,我們的父母們可以按照自己家庭的實際情況來操作,如果是需要將特定房產給到某個子女或他人,在生前訂立贈送合同(包括訂立贈送子女個人,防止配偶分割的贈送合同)並立馬辦理過戶手續是比較合適的。

來源:網路

❺ 已經被法定繼承並且過戶了的房產又出現贈與協議怎麼辦

一、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二、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
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 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四、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
房屋贈與過戶手續
一、贈與人與受贈人簽訂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
贈與書的主要內容為:1、贈與人與受贈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2、贈與人與受贈人的關系;3、贈與的理由;4、被贈與標的物的名稱、數量和基本狀況、坐落地點;5、贈與人對贈與行為的意思表示;6、贈與人在贈與書上簽名或蓋章、簽名日期。
二、辦理公證
根據司法部、建設部《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的規定,房屋贈與必須辦理公證。辦理贈與公證由贈與人住所地或贈與行為發生地公證處受理。贈與不動產的,也可由不動產所在地公證處受理。辦理贈與公證申情人應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1、贈與人的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通行證復印件);2、贈與書;3、贈與物清單及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存單等;4、贈與物為共有財產的,應提供共有人同意將財產贈與他人的書面意見;贈與物為集體所有的,應提交該集體組織成員同意贈與的書面意見;贈與物為全民所有的,應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准贈與的文件;
三、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房屋贈與當事人到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應提交下列證件:1、房屋贈與申請表;2、房屋權屬證書(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權證);3、房屋戶型平面圖;4、房屋贈與公證書;5、贈與人及受贈與人身份證或戶口復印件(與原件核對);6、契稅收據
四、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
這里的交付要以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為准。如果未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但當事人之間訂立了書面贈與合同,贈與人已將原房屋產權證交給受贈人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8條規定,也應當認定贈與成立,然後補辦過戶手續。

❻ 繼承和贈與可以一道手續做清楚嗎

如果是房產繼承和房產贈予的話,不可以一道手續做清楚,需要不同的手續。
房產繼承,房產贈予。
近年來,不少家庭在擁有一套自住房的基礎上,甚至還購置多套房產。從投資的角度本無可厚非,但在家庭代際更迭中,不可避免地牽涉到財富繼承特別是房產分配問題。這一問題處理不好,既不利於房產的有效利用,更不利於家財傳承與家庭和睦。

那麼,房產繼承中都存在哪些常見的法律問題?以下10條可供參考。

01

房屋繼承是什麼?

所謂房屋的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後,其房產歸其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繼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才能被繼承。當繼承發生時,如果有多個繼承人,則應按遺囑及有關法律規定進行析產,持原產權證、遺囑等資料到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有一些房產是不能繼承的,具體包括:只有使用權而沒有產權的房屋、違章搭建的房屋、超過最長保護時效的房產、權利人生前已經贈與且去世前未撤銷的房產。

02

房屋繼承從什麼時候開始?

繼承在被繼承人死亡後開始。

法律規定的繼承權,只是繼承人享有的一種期待權,如果被繼承人沒有死亡,繼承關系就不會發生,只有在被繼承人死亡以後,繼承權才會成為既得權。遺囑繼承權的實現,必須存在被繼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遺囑和被繼承人已死亡,否則遺囑繼承關系也不會發生。

如父母健在,其房地產子女就不能繼承。父母意願將自己的房產贈與子女是可以的,但這種行為叫生前贈與,不叫繼承。

03

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房產繼承順序是什麼?

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按照法定繼承分配遺產。

遺產繼承第一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假如夫妻一方去世,第一順序繼承人是在世一方、子女和父母,此時,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是沒有繼承權的。但如果被繼承人的父母在繼承之後死亡,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可以從其父母那裡繼承相應份額,此時,夫妻中在世一方對遺產的所有權就不完整。

在這種情況下,要想實現房產繼承登記,就需要被繼承人兄弟姐妹簽署放棄繼承的聲明。當然也可以將有權繼承人同時登記為產權人。

04

房產繼承需要立遺囑嗎?

財產的繼承除法定繼承以外,還有遺囑繼承,而且遺囑繼承要優先於法定繼承。也就是說,對公民的財產繼承,如果財產所有權人生前立有遺囑,只要該遺囑是合法有效的,就必須按遺囑繼承,而不能法定繼承。

因此,對於房產繼承,最好提前立好遺囑,以免繼承時出現混亂。

05

如何設立一份有效遺囑?

一份有效的遺囑需要具備以下條件:主體合法、客體合法、內容合法、形式合法。

主體

遺囑人必須是年滿18周歲且精神正常的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遺囑的內容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應由遺囑人本人親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即使是代書遺囑,也必須由本人在遺囑上簽名,並要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客體

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立遺人的個人合法財產,如果處分了與他人共有的財產或完全不屬於立遺囑人個人所有的財產,則該遺囑就要部分或全部無效。

內容

遺囑不得剝奪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

遺囑可分為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等五種形式。

06

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間

是否享有一樣的繼承權?

《繼承法》中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因此,在房產繼承時,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間享有同等的繼承權。

07

「孝順」程度是否影響遺產分配?

現實生活中,各個子女對老人盡到的贍養義務有多有少,在老人去世時,盡到贍養責任的和未盡贍養責任的子女之間往往會因為房屋等遺產分配產生重大分歧。

根據繼承法,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08

農村宅基地能夠繼承嗎?

第十條規定:「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

因此,宅基地的所有權不屬於公民個人,也不在遺產范圍內。農村集體經濟成員對宅基地沒有所有權,但是有使用權。由於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屬於村民個人所有,可以被繼承的,根據「地隨房走」原則,繼承的是房屋和房屋所在宅基地的使用權。

不動產權不僅包括房屋所有權,也包含土地使用權,在農村是宅基地使用權,在城市是建設用地使用權。

09

房屋繼承參照什麼原則分割?

遺產分割要堅持兩個原則:有利於生產和生活需要;不損害遺產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遺產,可以採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共有等方法處理。由於房產屬於不宜分割遺產,強行分開割,會造成生產無法正常進行或給生活帶來不便。

第一種方法是採取折價補償的方法。一般是歸居住使用者或者生產經營者所有,由其按各繼承人應繼承的房屋遺產份額折價補償。

第二種方法是採取共有方法,共有分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兩種形式。共同共有就是繼承人對房屋遺產平等地、不分份額地享有所有權,按份共有則是繼承人按份額佔有房屋遺產,並按各自的份額享受權利。

10

房產繼承者出現矛盾怎麼辦?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房產繼承是很多人都會遇到的問題,由於牽涉到感情與親人,往往處理起來十分棘手。此時,明確法律上的權利和背後的道理,處理起繼承問題就能做到有章可循。

❼ 房產贈與和繼承有什麼區別

贈與和房產繼承的區別
1、時間的區別
遺囑繼承權的實現,必須存在被繼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遺囑和被繼承人已死亡,否則遺囑繼承關系不會發生。健在的父母願意將房產贈與子女,這種行為不叫繼承。繼承人依法取得的遺產,必須是被繼承人生前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或者是依法可以繼承的其他的合法財產權益。而贈與則是在發生在當事人在世的情況下。
2、稅費方面的區別
個人無償贈與房產的,需繳納全額契稅(目前稅率3%),房屋贈與在多數情況下要繳納個人所得稅20%,但贈與給直系親屬、撫養人或贍養人、房屋遺產依法繼承人這三種情況免交個人所得稅。
個人通過遺囑、法定繼承房產的,繳納契稅有兩種情況:
對於《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不用繳納契稅;
對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土地、房屋權屬,需要繳納契稅,此外還需收取產權登記費按件收取。

❽ 贈與合同會影響到繼承嗎

就直接先立一份遺囑就好了,法律規定有遺囑按遺囑辦,沒有遺囑才子女繼承的。
《繼承法》
第十六條第二、三款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九條規定:「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❾ 法律上繼承與贈與的區別是什麼

贈與與贈予含義相同。兩者都是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的一種行為。

這種行為的實質是財產所有權的轉移。

兩者的區別如下:

1.贈與需要有當事人雙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如果一方有贈與意願,而另一方無意接受該贈與的,贈與合同不能成立;贈予只有一方的給予 ,不需要另一方的接受與否,只要贈予方同意即可成立實行。

2.贈與是法律語言,是一種極為嚴謹的表達方式,一般要通過法律程序來完成。贈予是文學語言,並不是一個法律用語,從法律角度無此定義。

3.贈與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的一種行為;贈予是指送財物或他物給人,是一種單方面的行為。

4.「予」本身就含有給某人的意思,所以贈予有時候可以不用接人,直接接物;而「與」後面就只能是接人,指向受贈對象,所以贈與之後所接的只能是人。

❿ 子女繼承父母房產協議要怎麼寫

  1. 雙方應當簽訂書面的不動產贈與協議書;.建議對贈與協議書進行公正。
    為你推薦一份贈與協議書範本供參考:
    房屋贈與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雙方本次贈與房屋行為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決定將位於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樓_________層_________號的房屋一套,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無償贈與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贈與。
    第二條甲方保證其對上述房屋擁有所有權。
    第三條甲方保證本次贈與並無任何惡意,而且已將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內的注意事項告知乙方(但甲方不保證本次贈與物完全無瑕疵),否則,願意對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應甲方的要求,乙方保證將房屋不用於違法(或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等事項。
    第五條乙方違反第四條的約定,甲方有權收回上述房屋。
    第六條在本協議生效後,甲方應在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並應在_________日內協助乙方到有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手續。
    第七條乙方無須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但與移交上述房屋有關的費用包括到有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手續的費用以及有關契稅應由乙方負擔。
    來源中山律師網頁鏈接
    第八條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為違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房產贈與公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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