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租房合同
❶ 租房合同是房東寫還是租客寫,租房合同主要包括哪些
租房合同一般由房東出具,由房客確認合同內容後,雙方簽字確認生效,主要包括回以下內容:答
1、租賃地點
明確租賃地點、位置或門牌號碼、房間號碼等具體情況。
2、租賃時間
明確寫明租賃期限自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是否有免租期或裝修期等其它約定時間。
3、房屋租金
明確寫明該房屋租金價格,是否有遞增等,避免日後扯皮事情發生。
4、相關費用
明確寫明水電暖網等相關費用標准,便於日後進行收取。
5、責任義務
明確寫明雙方責任義務,即房東(甲方)應提供什麼服務,不到位如何處理,租客(乙方)應遵守什麼約定,違約如何處理等等。
6、其它
其它約定要根據該房屋或房東的具體要求而定,可列入合同內。如房屋內是否有其它租賃物需要後附清單,如有電器設備發生故障由哪方進行維修,房屋基礎設施設備損壞由哪方進行維修等等,都可以作為其它項寫在合同內。
租賃合同是對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保障和約束,本著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則制定,無論合同內有什麼約定,雙方都應熟知合同內容,確認認可後雙方簽字即為生效,雙方都應按照合同內容履行合同義務,違約都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隨意違約都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❷ 我是房東,簽租房合同時要帶哪些材料
房東在簽合同時,房屋產權及具體簽約場景不同,要帶的材料也不完全一樣。具體可從以下兩個方面來看(該內容僅在北京適用):
一、不同簽約人,都要帶哪些材料?
二、不同的房屋產權,都要帶哪些材料?
一、不同簽約人,都要帶哪些材料?
1.房東本人簽約,要帶哪些材料?
1)房產證/其他房屋權屬證明
2)身份證
3)水電燃氣卡等其他資料
2.房東代理人簽約,要帶哪些材料?
1)房產證/其他房屋權屬證明
2)代理人身份證、房東身份證復印件
3)業主簽字的委託書
注意事項:
1.簽合同的雙方及其委託代理人,都應是18周歲以上或16周歲以上且自己勞動做為生活來源的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房東為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簽署合同時,必須要求法定代理人在場,由其法定代理人代其出租或承租房產並簽署相關合同文本,並在合同中簽署該法定代理人的名字。
二、不同的房屋產權,都要帶哪些材料?
1.如果該房產為公司產權,要帶哪些材料?
1)簽約人為公司
a房產證
b公司公章
c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加蓋公章)
2)簽約人為法人
a法人身份證
3)簽約人為法人代理人
a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b公司授權委託書(加蓋公章)
2.房屋產權為多人,要帶哪些材料?
一般情況下,共有權人、婚內共同財產和共有的財產會涉及“共有人”,可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判斷:
1)房產證是否有“共有權人”登記。
2)房產證取得時間在結婚證登記時間之後。
3)看戶口本
如共有權人無法到場,除房產證、身份證復印件外,還要出具《共有權人同意出租證明》和《授權委託書》。
3.房屋為未成年子女產權,要帶哪些材料?
1)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
2)出租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3)戶口本上能體現產權人和出租人是父子或母子關系的那一頁復印件
4.房屋產權為過世親人,要帶哪些材料?
1)房產證復印件
2)產權人死亡證明復印件
3)簽合同人身份證復印件
4)體現逝者與簽合同人關系的戶口本復印件
以上就是不同情況下,在簽訂租房合同時所要帶的材料,房東在簽合同時也根據實際情況准備所需材料。
❸ 有利於房東的租房合同範文是怎樣的呢
終止租房協議範本
甲方:
乙方:
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終止租房協議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與原房主×××於××××年××月××日簽訂的承租上述房產的租房協議於××××年××月××日提前終止,甲方於當日退出承租房產。
2、因房主自身原因,甲方近來一直未能與其聯繫上,故××××年××月至××××年××月的房租甲方已提存至公證處。
3、上述房租依乙方與原房主的轉讓協議,應全部或部分歸乙方享有,但至今該房租仍在原房主××××處,且××××尚有××××元押金未轉交給乙方或歸還甲方,鑒於上述情況,甲方承諾協助乙方取得其應得的房租,乙方承諾盡快歸還甲方××元押金。
4、雙方定於××××年××月××日進行房屋交接手續,完成交接手續後在本協議上簽章。
5、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簽約:
❹ 我是房東要出租房間要怎麼寫合同呢
警方表示,近年來因出租房屋引發的糾紛甚至刑事案件時有發生,這些案件中的受害者既有承租人,也有房主。警方提醒廣大市民,根據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房屋出租人有如下法律責任和義務:
不得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證件的承租人。
必須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承租人是外來暫住人員的,應當帶領其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戶口,並辦理暫住證。
對與承租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常住戶口所在地、職業或者主要經濟來源、服務處所等基本情況進行登記並向公安派出所備案。
若發現承租人有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的,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對出租的房屋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安全隱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房屋停止租賃的,應到公安派出所辦理注銷手續。
房屋出租單位或者個人委託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須遵守相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警方著重提醒,如果房屋出租人不履行相關責任和義務,可能給違法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危害社會治安,損害房屋出租人及廣大群眾的合法權益。
在出租房屋之前要簽好租賃合同,單位和個人將房屋出租後,應及時到出租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門或公安派出所申報備案。房主將房屋出租後,應與公安派出所簽訂《租賃房屋治安責任書》。
(4)房東租房合同擴展閱讀: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簽訂的關於轉讓出租房屋的佔有權和使用權的協議。其內容是出租人將房屋交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約定的租金,並於約定期限屆滿或終止租約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給出租人。
房屋租賃合同按用途分為兩大類,居住用和商用。
簽訂居住用房屋租賃合同,以是否更適合居住為原則。
簽訂商用用房屋租賃合同,則以是否更適合辦公為原則
❺ 作為房東簽租房合同要注意哪些問題
作為房東,在簽合同前要確保合同正規;簽合同時要對常遇到的租賃日期、金額、房東該承擔的責任等約定清楚;簽合同後要保證屋裡的設備自然損壞的時候及時維修。具體可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
租賃合同截圖,填寫方式示例
4.違約責任
一般情況下,房東在發生以下情形都會被認定違約:
(1)遲延交付房屋超過所約定日期。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導致租客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違約後一般情況下要賠償租客一個月房租,並退還押金。如果房東想提前收回房子,則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租客,並支付其一個月房租的違約金。
5.落款
落款處需要房東親筆簽名,簽名與房產證的產權名不一致的均為受委託人,受委託人簽字時需在委託人簽字處填寫:XXX代,合同簽字蓋章即生效。如果是委託中介公司,經紀持證人員應在落款內簽字、蓋章,並註明經紀資格證書編號。
三、簽合同後,該注意什麼?
在簽合同後,房東應帶領租客雙方共同查驗房屋內的設施、設備,填寫《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該清單在租賃合同後附有,住建委下載租賃合同即可。)並簽字蓋章,做好水電燃氣的交割。
租賃期限屆滿,租客想要續租,房東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內容條款繼續有效,但需要簽訂新的續租合同,租賃期限雙方協商約定,一定要寫清楚。
在簽租房合同時,房東按照以上注意事項正確填寫後,還應當注意,房屋在使用中的損壞、維修應按照合同約定進行。屬於自然老化、損壞的,房東應及時維修或支付租客維修費用。
該內容僅在北京使用
❻ 個人和房東簽的租房合同有效嗎
個人和房東簽的租房合同只要合同基於雙方自願簽訂,內容是合法的就是有效的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條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第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依法可以委託代理人訂立合同。
第十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三十六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6)房東租房合同擴展閱讀: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九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租賃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及設施狀況;
(三)租賃用途;
(四)租賃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繕責任;
(七)轉租的約定;
(八)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條件;
(九)違約責任;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❼ 和房東簽訂租房合同時要注意什麼
簽訂租房合同應注意下列事項:
1、雙方當事人的情況
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
2、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寫明住房的確切位置,如位於某路某號某室;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簡要說明住房的牆壁、門窗、地板、天花板、廚房和衛生間的裝修情況;配備設施和設備,簡要列舉住房內出租人為承租人准備的傢具、家用電器、廚房設備和衛生間設備等;住房的產權及產權人,寫明這套住房為何種產權,產權人是誰,出租人與產權人的關系及是否得到產權人的委託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說明以下兩點:住房是用於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其他人合住;住房是僅能用於居住,還是同時可以有其他用途,如辦公等。
4、租賃期限
由於承租人不希望頻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時間內又要尋找新的房客,雙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較穩定的時間,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約定一個期限。在這個期限內,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棄這一住房而租賃別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後,承租人將住房退還給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則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經協商,出租人同意後,承租人可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沒有找到合適的新住處,出租人應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較長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討價還價,要求給予一些優惠。但從承租人的經濟承受能力角度考慮,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經濟負擔相對較小。
6、住房修繕責任出租人是住房的產權人或產權人的委託人,所以修繕住房是出租人的責任。承租人在租賃前應對住房及其內部設施進行認真檢查,保證自己今後能夠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過程中住房或設施損壞,承租人應及時通知出租人請物業管理公司予以維修。但如果是因為承租人使用不當而造成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維修或賠償。出租人無力對住房進行修繕的,承租人可與其共同出資維修,承租人負擔的維修費用可以抵償應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7、住房狀況變更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在確實需要對住房進行變動時,要徵得出租人的同意,並簽訂書面協議。
8、轉租的約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並不是自住,而是想通過轉租取得租金收入。由於這種轉租行為影響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雙方應該在合同中對轉租加以規定。如果允許轉租,雙方可以協商確定一個分享轉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許轉租,而承租人擅自轉租,出租人則有權終止租賃合同。
9、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納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終止合同,讓其搬離;如果出租人未按約定配備傢具等,承租人可以與其協商降低房租等。
10、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如果在租賃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認為有必要改變合同的上述各項條款,如租賃期限、租金等,雙方可以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如果承租人由於工作等的變動需要與他人互換住房,應該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換房後,原租賃合同終止,出租人和新的承租人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如果合同未到期時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則要提前通知對方,並按照合同約定或協商給予對方一定的補償。如果合同到期,那麼該合同自然終止。
❽ 房東與租客直接簽的租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么
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合同成立以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看:合同主體要符合規定。比如雙方當事人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出租人應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權人等;合同是雙方當事人在平等、自願的條件下訂立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合同是無效的。房屋不屬於法律法規禁止出租的。比如屬於違法建築的、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房屋等都是不能出租的。合同的內容要合法。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合同應向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如果沒有進行登記備案,那麼合同將無效或者不能對抗第三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四條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並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