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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合同試用期可以辭職嗎

發布時間: 2021-03-07 18:23:36

『壹』 在試用期簽訂了勞動合同可以辭職嗎

勞動合同法第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只要你和單位不存在一下問題單位就不能向你索要賠償: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貳』 簽了合同試用期可以隨時辭職嗎

試用期是雙方互相考查的時段,如果個人覺得自己不適合在單位工作,可以隨時辭職。

『叄』 合同簽了。試用期內我可以提出辭職嗎

1、試用期內簽了合同可以提出辭職。
2、《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回者協商答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肆』 與公司簽訂了合同,會在試用期,辭職可馬上離開么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那麼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提前3天申請辭職,辦理離職手續,才能離開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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