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協議書
① 刑事案件協議書和刑事諒解書分別起什麼作用的
刑事案件協議書是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雙方經過協商達成賠償的協議。刑事諒解書是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雙方或家屬達成和解並由被害人一方出示的法律文件。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訴訟過程中,通過調停人或其他組織使被害人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溝通、共同協商,雙方達成民事賠償和解協議後,司法機關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責任或從輕減輕刑事責任的訴訟活動。
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於2013年1月1日正式實施,新刑訴法第288到290條對刑事和解的公訴案件訴訟程序進行了專門規定。
按照法律規定,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侵犯人身權利民主權利、侵犯財產犯罪,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故意犯罪案件,以及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納入公訴案件適用和解程序的范圍。
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這一程序。對於當事人之間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刑事諒解書,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與嫌疑人或其家屬之間,就刑事案件的結果達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質的書面文件。諒解書一般在提起公訴至法庭質證環節完成,其在刑法上有著酌定減輕,從輕的效力。
(1)刑事和解協議書擴展閱讀: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八條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序。
第二百八十九條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願性、合法性進行審查,並主持製作和解協議書。
第二百九十條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② 刑事和解協議與刑事諒解書的區別
區別性質不一樣,刑事和解協議是談賠償問題的,形式諒解書是對行回為的諒解。
③ 請問:刑事案件和解協議書怎麼寫
這個好寫,前面寫上什麼時候發生了什麼事情,然後寫經過協商達成了什麼協議,現協議已履行完畢,被害方不再要求其他賠償,也不要求追究另一方的刑事責任就可以了。
④ 刑事和解協議書範本
和解協議書結構民事案件經法院受理後至尚未判決前,如果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可以向法院遞交和解協議書,該協議書經法院認可,即可結案。和解協議書結構:(1)和解協議書遞交法院的名稱; (2)案由; (3)和解協商過程; (4)具體協議內容; (5)請求法院認可; (6)雙方當事人及調解人簽字蓋章,具明日期; (7)註明協議書副本份數及執行人。 和解協議書範文 ××縣人民法院: 國營××機床廠與××縣××鎮水泥廠因電動機產權糾紛一案訴請來院,已由你院受理。 4月10日在××機床廠的提議下,由××地區工業局副局長平×同志主持,進行了調解。雙方本著兼顧國家、集體利益,有利於生產,有利於團結的精神,互謙互讓,達成以下協議: 1.××縣××鎮水泥廠不附條件將爭議的「奔馬牌」電動機一台返還國營××機床廠。 2.國營××機床廠從19××年4月1日起將該電動機提供給××縣××鎮水泥廠使用。使用期限為三年(19××年4月1日至19××年4月1日)。 3.在使用期間內,××鎮水泥廠負責保養、維修該電動機,並每月付給國營××機床廠電動機使用折舊費××元,租金×××元,合計×××元。該款通過銀行托收,每月月底結清。 4.××地區工業局在19××年4月1日之前負責向××鎮水泥廠提供×××馬力電動機一台。等新電機購到後,××鎮水泥廠即以新電機無償返還國營××機床廠。××機床廠則將原「奔馬牌」電動機產權正式移交××鎮水泥廠。 5.19××年4月1日以前××鎮水泥廠使用電動機的一切應支付的費用,××機床廠不再追究。但若至19××年4月1日××鎮水泥廠尚不能履行本協議第四項時,××機床廠有權向××鎮水泥廠追索19××年4月1日到19××年4月1日期間的電動機所用租金(每月仍以×××元計算)並追付法定利息。 以上協議如無不當,請法院予以承認。 國營××機床廠(蓋章) 法人代理人:張×× ××縣××鎮水泥廠(蓋章) 法定代表人:林×× ××地區工業局(蓋章) 法定代表人:平× 19××年×月××日 附:本書一式四份,送交法院一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地區工業局存一份。
⑤ 在檢察院雙方寫了刑事和解申請書,之後又簽了刑事和解協議書,檢察院還是起訴了我
達成和解協議如果犯罪情節輕微的話,可以做出不起訴決定。但內並不是達成和容解協議,就一定不起訴。刑事訴訟法規定: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由於你無前科,積極賠償,認罪悔罪態度好,你的情況應該是判緩刑。
⑥ 刑事調解書和諒解書一樣嗎
刑事調解書和諒解書,兩者是不一樣。
刑事調解書(一審自訴案件用)一般是在法院的主持下,被告人或被告人家屬與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屬達成的協議;或者被告人或被告人家屬與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屬達成的協議。
刑事諒解書是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屬對被告人對受害人實施犯罪行為的一種諒解。諒解書一般在提起公訴至法庭質證環節完成,其在刑法上有著酌定減輕,從輕的效力。
(6)刑事和解協議書擴展閱讀:
刑事和解協議書的履行效力:
1、對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對被告人從輕處罰;
2、符合非監禁刑適用條件的,應當適用非監禁刑;
3、判處法定最低刑仍然過重的,可以減輕處罰;
4、綜合全案認為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除刑事處罰。
共同犯罪案件,部分被告人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依法對該部分被告人從寬處罰,但應當注意全案的量刑平衡。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七十九條 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⑦ 刑事和解協議未履行能申請強制執行嗎
您好:
刑事和解協議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在實踐中,犯罪分子實施了犯罪行為後,必然會給被害人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害,而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與被害人是可以達成和解協議的,而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因而,犯罪分子必然想盡辦法和被害人達成和解協議,如支付賠償款、賠禮道歉等。即使暫時沒錢賠償的,也要簽訂分期付款協議書等方式,來爭取被害人諒解。
只是,如果不是當時就付錢的,在法院判刑後,有些犯罪分子或其親屬會反悔,不履行和解協議,反正案子判了不可能重判的。
但實際上,這時行不通的,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願性、合法性進行審查,並主持製作和解協議書。
而正規的和解協議書,其民事部門和民事調解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要是犯罪分子或其親屬不履行的,被害人及其親屬是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通過法院來獲得受償。
當然了,最終由法院確定是否受理。要是法院不受理的,被害人及其親屬應該問清楚緣由,並著手准備通過法律途徑追償。犯罪分子實施犯罪行為給被害人造成損害的,要承擔賠償責任,被害人及其親屬可以通過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方式追償。
⑧ 刑事和解協議與刑事諒解書的區別有哪些
區別性質不一樣,刑事和解協議是談賠償問題的,形式諒解書是對行為的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