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侵權內容
❶ 如何避免電商侵權
(1)進貨、研發來新源產品需注意:供貨商確認商品時候有授權,確保正規來源,免除商品隱患;保存好相關進貨憑證(如:國稅發票、商場代購小票、訂貨單);若為卡通形象、動漫作品的衍生品,與供貨商確認是否取得相關作品的著作權人許可進行生產;發布商品前若為自行設計產品外觀或研發產品技術,建議及時申請相關知識產權登記並獲得授權。
(2)發布商品或者編輯店鋪信息需注意:使用實物拍攝圖片、自行編輯寶貝描述;若希望在店鋪名稱、會員名、店招中使用品牌信息,或使用品牌商官網或畫冊圖片、文字做展示,請提前取得權利人的許可;如實按照所銷售商品的品牌信息進行描述,不傍名牌、不濫用他人的商標關鍵詞;正常描述,不發布遍地同行等不正當競爭信息。
❷ 跨境電商侵權類型有哪些
跨境電商涉及到的侵權類型主要包括四種:
一是版權,通常指侵犯作者的著作權專;
二是商標權,屬未得到產品品牌官方的正規授權,擅自使用對方的商標或LOGO;
三是發明專利權,如果出售的產品是別人發明的,而且別人申請了專利保護,賣家未經允許擅自生產銷售,也就是指銷售仿品;
四是外觀設計專利權,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上應用的新設計,外觀專利有60%以上相似就視為侵權假貨。
❸ 做電商的,商標侵權方面
《商標法》第五十六條 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前款所稱侵權人因侵權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因被侵權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並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最高院商標糾紛解釋》
第十六條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均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或者依職權適用商標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確定賠償數額。
人民法院在確定賠償數額時,應當考慮侵權行為的性質、期間、後果,商標的聲譽,商標使用許可費的數額,商標使用許可的種類、時間、范圍及制止侵權行為的合理開支等因素綜合確定。
當事人按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就賠償數額達成協議的,應當准許。
一般情況下你說的這種情況賠償在1萬到5萬不等,具體要看侵權情形是否嚴重。
❹ 電商平台商標侵權怎麼辦
淘有自己知識產權平台標准,當淘寶收到知識產權權利方投訴的時候,淘只會認定你的寶貝是否是使用了他人的商標,並不會去仔細判定你是否屬於代購商品。這個時候需要你自己提供相關的進貨憑證來證明是從正規渠道進貨然後進行代購售賣。此種情況並不構成所謂的商標侵權。申訴材料可以交由八戒知識產權進行撰寫,因為這個畢竟需要對淘寶平台規則很了解,同時擁有商標法等知識。八戒知識產權有個電商侵權業務就是針對這種情況進行申訴處理的。而且代購的此類案件處理的很多。
❺ 電商品牌侵權的表現有哪些
你好,一般電商品牌侵權都是圍繞知識產權侵權來做的,主要包括商標、專利以及著作權三種,具體的表現按維特牛的做法主要是針對那些售假、盜圖、非授權、違規使用商標名稱、虛假授權等等。
❻ 電子商務商標侵權的形式有哪些
你好,
1、未注冊商標對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犯
2、知識產權相臨領域對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犯
不正當使用行為對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犯。
4、注冊商標使用不當對他人注冊商標可能造成的侵權。
5、商標淡化構成的商標侵權商標行為。
希望能幫助到你望採納
❼ 電商平台的商標侵權是怎麼來說的
電子商務里邊的商標侵權行為:
(一)商標的域名搶注
這是目前網路商標侵權最主要的表現形式。域名的沖突在於,雖然商標的地域性和專屬性允許多個相同商標在不同的國家不同的商品上和平共處,但在COM域下,一個域名在世界范圍內只能為一個人所有。域名搶注包括兩種情況:一種是真正法律意義上的「域名搶注」,侵權人故意把知名或比較知名的商標或商號大量注冊為域名,這些搶注者通常還將搶注的域名進行出售、出租或讓商標權人高價「贖回」;另一種則屬於域名注冊人與知識產權人之間的權利沖突,即域名注冊人並無故意「搶注」,是由於域名的唯一性和「先申請先注冊原則」,不可避免地與知識產權人發生權利沖突。
這種情況雖有搶注的事實,但卻不構成真正法律意義上的「域名搶注」。在國外,域名搶注行為的出現還要早上幾年,其中也不乏一些極具諷刺意味的事件,如域名制度創設之初負責全球域名注冊登記的機構——全球互聯網路信息中心(Inter2NIC)的域名就曾一度被人搶注。典型的案例有:紅塔山被菲律賓的一個廠商注冊,後來在當地設廠並生產了大量的香煙並銷售到亞洲的很多國家,甚至返銷中國。最近幾年搶注中國商標比較嚴重的應是中國香港地區,在大陸比較有名的商標,例如「恆源祥」、「大寶」、「小護士」、「鎮江香醋」、「雪中飛」等都遭到搶注。
(二)網頁鏈接中的商標侵權
在網際網路上,處於不同伺服器上的文件可以通過超文本標記語言鏈接起來。只要上網瀏覽者在網頁上點擊超鏈接部分(又稱「錨」),另一個網頁或者網頁的另一部分內容就呈現在用戶的計算機屏幕上。合理設置的鏈接,在網路上都是允許的,因為鏈接技術是互聯網存在的基礎。但是,如果在自己網頁上將他人注冊商標或馳名商標設為鏈接,採用深度鏈接或加框鏈接技術,繞開被鏈接網站的主頁,這種行為就有借他人商標的知名度來增加自己點擊率和瀏覽量的「搭便車」的嫌疑。
(三)搜索引擎中的商標侵權
元標記指萬維網超文本置標語言的一種軟體參數,網主用以描述其網站,包括網主的基本情況、版權聲明及關鍵詞等這些信息訪問人是看不見的,但搜索引擎必須依靠它工作。將他人的商標用作自己網頁的元標記,將元標記埋藏於自己網頁的關鍵詞中,雖然並沒有以可見的形式使用他人的商標,但當消費者使用搜索引擎查找他人的商標時,行為人的網頁則會從搜索結果中跳出來,因此,在網頁的元標記中埋置他人的商標,網民在通過搜索引擎尋找時就會不知不覺地訪問該網站。這種不經商標權人許可而使用商標作為關鍵詞的行為明顯構成對商標合法權益的侵犯。
(四)電子商務中的其他商標侵權行為
此外,電子商務中還存在通過網路廣告、遠程登錄資料庫查索、電子郵件帳戶以及在電子商務活動中假冒、盜用他人的注冊商標推銷、兜售自己的產品或服務或在網上隨意地詆毀他人商標信譽等侵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