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房屋租賃合同
❶ 農村宅基地上房屋的租賃合同有效嗎
有效。
❷ 農村房子租給他人,應該怎麼寫農村房屋出租協議
農村房租出租合同怎麼寫呢
❸ 農村租賃房屋合同怎麼寫,(一年起租)急急急……
可去當地房管局或者住建局網站下載範本,自己再根據實際情況稍作修改
❹ 農村房屋租賃協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三章 租賃合同 第二百一十二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二百一十三條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第二百一十四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所以不管租賃什麼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但可以續租。
❺ 農村房屋最長可以租賃多少年可以永久租賃嗎租賃合同怎麼寫
雖然我國政策規定,城裡人不能到農村買地、買房子,但城鎮居民、工商資本等租賃農房居住或開展經營是允許的。那麼,農村房屋最長可以租賃多少年?可以永久租賃嗎?租賃合同怎麼寫?
5、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比如,在房屋租賃期,可能會出現油煙機、空調等的損壞情況,這個由誰來負責維修,這也是要約定好的。
6、轉租相關約定
比如,可約定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的,乙方需對次承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7、合同解除情形
比如,可約定租賃方不按時交租金、擅自改變房屋用途、在租賃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等,出租方可解除合同。
8、違約責任
租房糾紛中常見的糾紛就是關於違約責任的糾紛了,所以違約責任一定要約定清楚。
9、爭議解決方法
一般發生爭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❻ 農村自建房房屋租賃法律法規定
一、《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4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享有所有權的房屋和國家授權管理和經營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根據《合同法》第51條,「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因此,非房屋所有人對房屋進行出租並不導致租賃合同無效,只是效力待定而已。《合同法》第228條還規定:「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可以看出,出租人是否為租賃物的所有人或使用權人,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二、第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
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權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權屬有爭議的;
5、屬於違法建築的;
6、不符合安全標準的;
7、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9、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第7條,住宅用房的租賃,應當執行國家的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租賃政策。
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由租賃雙方協商議定租金和其他租賃條款。
四、第11條,租賃期限內,房屋出租人轉讓房屋所有權的,房屋受讓人應當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的規定。
出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的,其繼承人應當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
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的,其共同居住兩年以上的家庭成員可以繼續承租
五、第13條,房屋租賃實行登記備案制度。簽訂、變更、終止租賃合同的,當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第14條,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租賃合同簽訂後30日內,持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文件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第15條,申請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書面租賃合同;
(二)房屋所有權證書;
(三)當事人的合法證件;
(四)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還須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
出租委託代管房屋,還須提交委託代管人授權出租的證明。
第16條,房屋租賃申請經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合格後,頒發《房屋租賃證》。
縣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鎮的房屋租賃申請,可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委託的機構審查,並頒發《房屋租賃證》。
第17條,《房屋租賃證》是租賃行為合法有效的憑證。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房屋租賃證》作為經營場所合法的憑證。租用房屋用於居住的,《房屋租賃憑證》可作為公安部門辦理戶口登記的憑證之一。
第18條,嚴禁偽造、塗改、轉借、轉讓《房屋租賃證》。遺失《房屋租賃證》應當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補發。
第32條,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對責任者給予行政處罰:
(一)偽造、塗改《房屋租賃證》的,注銷其證書,並可處以罰款;
(二)不按期申報、領取《房屋租賃證》的責令限期補辦手續,並可以罰款;
(三)未徵得出租人同意和未辦理登記備案手續,擅自轉租房屋的,其租賃行為無效,沒收非法所得,並可處以罰款。
六、第19條,房屋租賃人當事人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享有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出租人在租賃期限內,確需提前收回房屋時,應當事先徵得承租人同意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