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民事糾紛
① 糾紛類型有哪些種類
常見糾紛類型:
1.人格權糾紛
2.離婚糾紛
3.法定繼承糾紛
4.所有權糾紛
5.財產損內害賠償糾紛
6.承包地徵收容補償費用分配糾紛
7.土地承包經營權確認糾紛
8.建設用地使用權糾紛
9.買賣合同糾紛
10.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糾紛
11.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12.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13.民間借貸糾紛
14.保證合同糾紛
15.租賃合同糾紛
16.侵害商標權糾紛
17.勞動合同糾紛
18.股權轉讓糾紛
19.責任保險合同糾紛
20.人身保險合同糾紛
21.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22.醫療損害責任糾紛
(1)常見民事糾紛擴展閱讀:
糾紛是現實中較為常見的糾紛,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與職建立勞動關系後,一般都能相互合作,認真履行勞動合同。
由於各種原因,雙方之間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系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困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
② 哪些糾紛屬於民事官司
常見的民事糾紛有以下:
(1)因財產權而發生的糾紛,大多指對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回處分所發生的糾紛答;
(2)因買賣、租賃、借貸、贈與、典當等合同行為而發生的糾紛,以及繼承遺產所引起的糾紛;
(3)因不當得利、無因管理等所發生的債務糾紛以及損壞財產而引起的賠償糾紛。如撿到別人丟失的財物不還,幫不在家的鄰居修繕要倒塌的房屋等;
(4)因人生權利受到侵害引起的糾紛。主要指侵害公民的健康權、姓名權、榮譽權和肖像權;
(5)因侵害公民的發明權、著作權(版權)而引起的糾紛;
(6)婚姻家庭引起的糾紛,主要有離婚以及因離婚引起的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方面的糾紛,贍養、撫育、撫養糾紛;
(7)因經濟合同、企業勞動用工、企業承包、土地承包、鄉鄰權等引起的糾紛;
(8)法律規定的或是最高人民法院有關文件規定的應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其他民事案件。只要遇到這其中的任何一項糾紛,都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③ 民事糾紛類型
有贍養糾紛、房屋糾紛(常見的),還有合同糾紛、工程合同糾紛、商務糾紛、醫療糾紛、旅遊糾紛、勞動糾紛、土地承包經營糾紛!
矛盾糾紛分類包括:
民事糾紛:是指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涉及人身關系或財產關系的糾紛。包括婚姻家庭、鄰里關系、房產物業、人身損害、合同、借貸等民事行為引發的糾紛。
行政糾紛:是指各級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行政爭議和糾紛。包括土地、山林、水利、資源權屬、醫療衛生、治安管理、城市管理等行政行為引發的爭議和糾紛。
涉法涉訴糾紛:是指當事人對刑事執法、行政執法等權利部門對案件或問題處理不滿而又引發的矛盾糾紛。涉及到刑事、民事和行政訴訟判決或裁定,有些是歷史遺留問題,有些是現實問題,主要是當事人對己經生效的法律判決或行政裁決表示不滿。
④ 民事糾紛哪幾種類型
有贍養糾紛、房屋糾紛(常見的),還有合同糾紛、工程合同糾紛、商務糾紛、醫療糾版紛、旅權游糾紛、勞動糾紛、土地承包經營糾紛!
矛盾糾紛分類包括:
民事糾紛:是指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涉及人身關系或財產關系的糾紛。包括婚姻家庭、鄰里關系、房產物業、人身損害、合同、借貸等民事行為引發的糾紛。
行政糾紛:是指各級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行政爭議和糾紛。包括土地、山林、水利、資源權屬、醫療衛生、治安管理、城市管理等行政行為引發的爭議和糾紛。
涉法涉訴糾紛:是指當事人對刑事執法、行政執法等權利部門對案件或問題處理不滿而又引發的矛盾糾紛。涉及到刑事、民事和行政訴訟判決或裁定,有些是歷史遺留問題,有些是現實問題,主要是當事人對己經生效的法律判決或行政裁決表示不滿。
⑤ 什麼是民事糾紛,民事糾紛的種類
所謂民事糾紛,是指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以民事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回糾紛(可處分性的),答是處理平等主體間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所以所有違反這一概念的行為就會引起民事糾紛 。
民事糾紛分為兩大內容:一類是財產關系方面的民事糾紛,另一類是人身關系的民事糾紛。其解決機制有自力救濟、社會救濟、公力救濟。
⑥ 哪些糾紛屬於民事官司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3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內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因容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常見的民事官司主要有:
.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因財產權而發生的糾紛,大多指對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所發生的糾紛。
.公民之間因買賣、租賃、借貸、贈與、典當等合同行為而發生的糾紛,以及繼承遺產所引起的糾紛。
.因不當得利、無因管理等所產生的債務糾紛以及損壞財產而引起的賠償糾紛。如拾到財物不還,代別人飼養走失的動物等。
.因人身權利引起的糾紛。這主要是指侵害公民的健康權、姓名權、榮譽權和肖像權。
.因侵害公民的發明權、著作權(版權)而引起的糾紛。
.婚姻家庭引起的糾紛,主要有離婚以及因離婚引起的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方面的糾紛,贍養、撫育、扶養糾紛。
.因經濟合同、企業勞動用工、企業承包、土地承包、相鄰權等引起的糾紛。
.法律規定的最高人民法院有關文件規定的應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其他民事案件。
公民只要遇到上述8類情況中的任何一項內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⑦ 常見的拆遷民事糾紛有哪些
你好!
房屋拆遷糾紛按糾紛所處的環節可分為: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形成糾紛;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後,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遷期限內拒絕搬遷,形成糾紛。
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直接向法院起訴的,法院不受理。應當先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裁決。若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做出。若拆遷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上級主管部門或同級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個月內向法院起訴。在訴訟期間,被拆遷人已接受貨幣補償或安置房的可以不停止拆遷的執行。若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拒絕執行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做出的裁決,沒有在搬遷期限內搬遷的可以依法實施強制拆遷。實施強制拆遷必須以裁決為前提。實施強制拆遷的,由房屋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執行或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法院執行。
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後又發生糾紛的,應當通過司法、仲裁途徑來解決。如果雙方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依法申請法院先予執行。若要採取仲裁方式,雙方當事人必須自願達成仲裁協議(在協議中有仲裁條款或在糾紛前後達成請求仲裁的協議),仲裁採用一裁終局制(當事人不得就同一糾紛再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若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不能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若達成仲裁協議的,則不能向法院起訴。必須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如能提出更加具體的問題,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⑧ 幾個民事糾紛問題
1.打架既為互毆,雙方都有過錯.如果要拘留的話,應當是都拘留的,但是受傷一方可保外版就醫.
2.如果能當場判別出是什麼權傷的.就當場定.如果傷得比較嚴重則要到痊癒後判別傷殘級別.
3.民事糾紛派出所可以幫你們雙方調解,沒有次數規定.如果雙方調解不成,就叫你們自己去法院訴訟.因為沒有到刑事的話,派出所不幹涉的.當然如果雙方調解成功的話.調解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4.這種調解的事,是沒有時間效力的,主要看你們雙方協調的情況而定,具體情況參看第3條.
5.最後一個問題.我覺得你是多問的.警察當然不能用威脅,恐嚇的文傳遞當事人或者擔保人過去,因為警察是中間人,應該站在公正的立場上.但是現實中能做到的不多,你也不太能舉證警察對你威脅或者恐嚇,當然你可以向他們的上級領導進行投訴.或者行政訴訟.不過我覺得向他們的上級領導投訴更加有用些.
⑨ 簡單的民事糾紛
1
傷者要有證據證明你朋友對他的傷負有責任,
2如果他能證明你朋友使他受傷,那就要負責任了,要是上法院,對方負有法律
上舉證的責任,
3如果對方報案夠得上刑事的話,公安機關要找相關證據證明你朋友要負責任,
4,你朋友要找相關的證據證明他對傷者沒有傷害的證據,那就不用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