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財產糾紛訴訟費
Ⅰ 離婚後財產糾紛案件訴訟費如何收取
訴訟復費:離婚案件每件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一般是由雙方協商,雙方協商不成的,由法院來確定。
離婚訴訟費是人民法院向請求離婚訴訟當事人徵收的費用,按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訴訟費一般由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
Ⅱ 離婚後分割房產的訴訟費怎麼算
1、離婚後分割房產的案件,是按照房產的價值收取訴訟費用。房產的價值越大,訴訟費用就越多。
2、訴訟費用,是指當事人到法院起訴,依法應當向法院交納的各種訴訟費用,包括案件的受理費、申請費和其他訴訟費用。
3、《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九十八條 訴訟標的物是房屋、土地、林木、車輛、船舶、文物等特定物或者知識產權,起訴時價值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應當向原告釋明主張過高或者過低的訴訟風險,以原告主張的價值確定訴訟標的金額。
Ⅲ 離婚後財產上有糾紛 如果要打官司訴訟費是多少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Ⅳ 離婚後財產分割訴訟費怎麼算,是不是按照離婚財產算的
首先,復根據《婚姻法解制釋三》第十八條規定,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其次,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Ⅳ 離婚 分割房產的訴訟費 怎麼計算
當夫妻雙方抄感情破襲裂,無法協商一致離婚的,即只能向法院起訴離婚。而起訴離婚時,除了交納必備的受理費用外,對於離婚共有財產分割,將要根據財產的數額確定最終的訴訟費用。按規定,當事人提起離婚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並且訴訟費用將由以下部分組成:1、案件受理費,即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時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離婚案件中,一般每件是50元至300元。注意,如果起訴離婚分割共有財產的,那麼即按照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受理費;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案件受理費。2、其他訴訟費用,即當事人應當在訴訟中支付的除案件受理費之外的其他費用。其他費用主要包括以下幾個費用(1)勘驗費、鑒定費、公告費、翻譯費(當地通用的民族語言、文字除外)。(2)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在人民法院決定開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費。(3)採用訴訟保全措施的申請費和實際支出的費用。(4)執行判決、裁定或者調解協議所實際支出的費用。(5)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其他訴訟費用。所以,起訴離婚分割共有財產時,必須得考慮共有財產的總額,並根據財產總額確定最終的訴訟費用。
Ⅵ 離婚後財產糾紛訴訟費怎麼收
你好。規定是,牽扯到財產分割的離婚訴訟費用,財產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按照50元--300元繳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
第三章 交納標准
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希望能幫助到你望採納
Ⅶ 離婚後財產糾紛案件法院怎樣收訴訟費
1、如果是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回的,不另行交答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離婚後的財產糾紛,按一般財產糾紛收取訴訟費;
3、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Ⅷ 離婚後財產糾紛案敗訴方拒付訴訟費怎麼辦
抄規定是,訴訟襲費用需要原告先行墊付,對原告勝訴的案件,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人民法院應當將預收的訴訟費用退還原告,再由人民法院直接向被告收取,當事人拒不交納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強制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通知》規定:
三、關於訴訟費用的負擔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對原告勝訴的案件,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人民法院應當將預收的訴訟費用退還原告,再由人民法院直接向被告收取,但原告自願承擔或者同意被告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 當事人拒不交納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