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購房合同
『壹』 "商品房買賣合同"和"商品房預售合同"有什麼區別
1、標的物不同商品房預售合同:標的物為還在建設中的房屋,具有不可預見性。商品房買賣合同:標的物在法律上呈現出復雜的形態。標的物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還包括建築物和小區的公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或使用權。2、合同履行周期不同商品房預售合同:在商品房預售交易中,從訂立合同到房屋竣工需要較長的時間。在訂立合同後房屋完工前可能出現很多情況影響房屋的竣工,所以對於預購方存在一定的風險。商品房買賣合同:一般買賣合同成立後,出賣人即負有交付買賣標的物及轉移所有權的義務。商品房預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預售方和預購方雙方約定,預售方在約定時間內將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權轉移於預購方,預購方向預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並按期接受商品房的書面協議。
『貳』 "商品房買賣合同"和"商品房預售合同"有什麼區別
1、標的物不同
商品房預售合同:標的物為還在建設中的房屋,具有不可預見性。
商品房買賣合同:標的物在法律上呈現出復雜的形態。標的物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還包括建築物和小區的公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2、條件不同
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有效條件包括:主體合格、意思表示真實、內容和形式合法。在這些有效條件中,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和內容合法並沒有特殊之處,可以按照合同法的一般原理加以認定。但在主體合格和形式合法兩個要件上,商品房預售合同有其特殊性。
商品房交付使用合同需明確商品房的交付時間與程序。通常由出賣人於合同約定日期前通知買受人前往商品房所在地接受交付,買受人則於交付使用通知送達後按約定或通知指定的日期接受交付。
合同應對商品房應當具備的使用交付條件約定,主要為商品房應具備必要的驗收文件,如建築工程質量驗收、消防驗收、綜合驗收登記備案表等。買受人依照合同約定的交付使用條件對商品房進行驗收。
3、適用范圍不同
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登記備案,其登記的標的僅限於商品房預售合同,商品房的現房買賣、二手房買賣、舊房買賣合同都被排除在備案登記的范圍之外;而預告登記適用於所有不動產交易,不僅包括商品房買賣和私房交易,還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有償轉讓、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整體受讓等。
『叄』 關於商品房買賣合同
一般來說,肯定需要那個排號的女的到場,因為她需要放棄她的權利,一般開發商會要求她簽訂些文書。那麼如果開發商還未提交網簽合同,既然他們有此活動,就是為了促銷賣方,在不改變全部認購人的情況下,應該不會受到銷售人員的責難。
『肆』 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
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統稱為出賣人)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並轉移房屋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
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釋》,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履行的,當事人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或者定金返還給買受人。
(4)商品房購房合同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施行後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發生的糾紛案件,在本解釋公布施行前已經終審,當事人申請再審或者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決定再審的,不適用本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施行前發生的商品房買賣行為,適用當時的法律、法規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房地產管理法施行前房地產開發經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
『伍』 商品房買賣合同是否要在房產局備案了才能生效
不是的,只是規定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進行登記。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尚未竣工的、將來才能交付的、具備法定銷售條件的房屋售與買受人,由買受人支付房屋價款。
登記備案的時間是:自商品房預售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
如果沒有備案的話,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
「當事人以商品房預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
」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商品房預售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5)商品房購房合同擴展閱讀
房屋備案申請
1、出租人與承租人簽定《房地產租賃合同》後,到房屋所在地街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工作站申請房屋租賃備案登記,並提交下列資料:
(1)房地產權證或者其它合法的權屬證明(驗原件,復印件1份);
(2)《房地產租賃合同》一式四份;
(3)出租人居民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1份);
(4)承租人居民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1份);
2、審查
工作站內勤崗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申請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規范性進行審查,對符合房屋備案登記的出租屋,將原件還返申請人,在《房屋租賃備案受理表》上簽名確認,並將相關資料送街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稅收員復查,對不符合登記備案的出租屋,將相關資料退還申請人,並耐心說明原因。
3、復查
街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稅收員接到申請人的資料後,對申請人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規范性進行復檢,符合登記備案的,在《房屋租賃備案受理表》上簽名確認,通知工作站內勤崗領回相關資料。
4、交付
街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工作站內勤崗負責把《房地產租賃合同》交付房屋租賃備案申請人。
5、質量監督
下一環節監督上一環節的辦理質量,上一環節不符合規范要求時,即時填寫《工作流程偏差整改通知單》或《不合格服務評審處置表》進行糾正,經下一環節驗證確認已符合規范要求時,再繼續辦理。
6、歸檔
房屋租賃合同及相關資料由街出租屋管理服務工作站經辦人按要求整理歸檔。
參考資料
網路—房屋備案
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