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續簽協議書
『壹』 續簽合同申請書怎麼寫
可以再簽一份合同,將原來的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也可以按照原來的合同內容,重新簽訂一份合同。
『貳』 公司合同續簽申請書怎麼寫
公司合同續簽申請書可以這樣寫,我自從跟公司簽訂了合同以來,覺得合作非常愉快,希望合同能夠續簽,希望公司能夠批准。
簽訂合同。
關於簽訂合同,依據法律的規定,簽訂書面合同的,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時成立,合同條款不對等的,並不影響合同成立,但合同成立後可能會被撤銷。
《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合同成立時間】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條規定,【確認書與合同成立】當事人採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第五十四條規定,【可撤銷合同】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二、合同違約責任的種類
1、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指當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債務時所應承擔的責任;
2、預期違約責任:所謂預期違約責任,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後至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到來之前,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當事人一方的自身行為或客觀事實默示其將不能依約履行合同義務所應承擔的責任;
3、締約過失責任:在合同訂立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因其過錯,致使合同不成立、無效或被撤銷,使對方當事人受到信賴利益損失時,過錯方應承擔的責任。
『叄』 勞動合同續簽
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其他的法定、約定終止條件出現,任何一方要求續訂勞專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向對方發屬出《續訂勞動合同通知書》,並及時與對方進行協商,依法續訂勞動合同;2、續訂勞動合同,如原勞動合同的主要條款已有較大改變,雙方應重新協商簽訂新的勞動合同。如原勞動合同的條款變動不大,雙方可以簽訂《延續勞動合同協議書》,並明確勞動合同延續的期限及其他需重新確定的合同條款;3、續訂勞動合同後,用人單位應將雙方重新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延續勞動合同協議書》(附原勞動合同)一式兩份,送有管轄權的勞動鑒證機構進行鑒證,並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延續手續。
『肆』 續簽合同協議書格式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在畢業生擇業過程的權利內和義務容的書面表現形式,是畢業生在校時,由學校參與見證與用人單位協商簽訂的,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方案的依據。就業協議書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印製,其形式和內容有既定的模式。 勞動合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也是維護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合法權益的法律保障。 勞動合同是畢業生在依據就業協議派遣到用人單位後,畢業生作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簽訂的,學校不是合同的主體,也不是勞動合同的見證方。
『伍』 勞動合同到期如何進行續簽合同
1、勞動合同抄期限屆滿或其他的法定、約定終止條件出現,任何一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向對方發出《續訂勞動合同通知書》,並及時與對方進行協商,依法續訂勞動合同;2、續訂勞動合同,如原勞動合同的主要條款已有較大改變,雙方應重新協商簽訂新的勞動合同。如原勞動合同的條款變動不大,雙方可以簽訂《延續勞動合同協議書》,並明確勞動合同延續的期限及其他需重新確定的合同條款;3、續訂勞動合同後,用人單位應將雙方重新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延續勞動合同協議書》(附原勞動合同)一式兩份,送有管轄權的勞動鑒證機構進行鑒證,並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延續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