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鋪合同注意事項
① 簽定商鋪租賃合同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簽訂商鋪租賃合同注意事項
在商鋪投資中,租店是很常見的,很多情況下,投資者要租的店鋪往往不是新房,而是過去的房子,也可能不是大量的由開發商來制定統一的合同形式來簽這個店,因此往往是一個單獨的店鋪給您去買或者去租,在這樣的情況下,有時候轉鋪的人心思就比較多,希望讓買家多出錢,而如果不了解一些細節,就很容易吃虧。這期我們將為您詳細介紹商鋪租賃合同文本中的注意事項,希望對您的投資有所幫助。
商鋪租賃的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幾方面: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及住所;房屋的座落、地址、面積、裝修及設施狀況,租賃的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交付方式;房屋狀況及修繕責任;有關轉租的一些約定;合同變更、解除的條款,違約責任以及約定的一些其他條款等等。下面我們就來詳細的解讀一下合同中需要注意的事項。
一、明確要租賃的商鋪或者物業的地址面積、范圍以及租賃用途:
1、比如本店鋪位於天津市某個區某條街多少號一定要明確,具體的面積大小也要明確,還要強調范圍,並要落在圖上。一定要在房屋結構圖上畫出您的范圍並列在合同上,因為如果沒有明確的范圍,可能今後某個通道或者某個牆都會起爭議。
2、寫出做什麼用途,比如做餐飲、家居。先要確定您要做什麼然後再簽合同。比如您要開餐飲或者美容院就一定要先限定,在合同上寫明。要做什麼一定要表達出來,以防一旦有沖突的時候業主或者出租方拿這個和您找麻煩,這也是雙方一起定的,一切都是為了避免可能的沖突。一定要限定明確的表達用途,如果將來您要做別的業態,完全可以跟出租方去商量。
二、明確租金的相關事項:
1、租金的支付方式:
首先,要表明租賃日期和房租交付方式。要寫明哪年,列印清楚並且不要在列印的過程中留下空格,在後面要附上大寫。其次,要表明租金的支付方式,是按月、按季度、還是按年,一定要有明確的標明。最好不要說每三個月支付,要更明確一些,最好寫明是幾月幾日到幾月幾日。還要說明法定假日往後順延,比如每月3日要支付這筆錢,但是10月3日大家都休息,這個是要順延的。這么做是防止有些人說房客寫的是3日就要3日把錢給房東,另外要註明拖延交租金應該付的滯納金數額。再有,還要表明支付的方式,就是用現金還是支票來支付。最好標明現金或支票方式,否則也有可能說用什麼給您抵押了,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2、租金的調整:
在合同中要註明對租金的調整時間和方式,一般的常規情況是三到五年後房東就可能會遞增租金,所以承租方不要覺得三到五年遞增2%等等就不願意。如果房東不能判斷會漲多少的話,他就會一年一年的去簽。但是如果您是在做高投入實體的時候就要多簽些時間,否則一年以後房東完全可以把您哄出去不跟您簽,那麼您的裝修就全浪費了,所以這些一定要考慮。
3、免租期的問題:
通常的免租期是在30天到45天,是用於租客裝修或者申辦證照的一個期限。有些人還不知道會有這么一個免租期。租賃免租期一般也有條款,但是有時候爭取不到免租期,比如所租的店鋪位置非常好的情況下就不容易得到免租期。若爭取到了免租期,也可能需要給出租方一定的經濟補償。
4、租賃保證金和定金:
一般在簽定協議之前有意向的時候都要向房東支付一定的租賃保證金,這樣做一方面從房東來講說明房子一定要優先考慮您,如果房東違約就要雙倍賠付保證金給承租方,如果承租方違約了這個保證金就不退還了。
租賃保證金的數額一般是一到兩個月的租金。這個保證金是不計利息的,這樣可以保證承租方的一定利益。保證金和房東談好的話,在簽訂正式協議支付房。
② 簽商鋪合同要注意什麼
確認幾個重大的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須確保房屋的類型為商業房性質,土地是非住宅性質方可承租作為商鋪性質,否則,將面臨無法辦營業執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風險。
2、房屋權利人:以確保與房屋權利人或其他由權利人簽署租賃合同。
3、房屋是否存有租賃登記信息:若已經存有租賃登記信息的,導致新租賃合同無法辦理登記手續,從而導致新承租人的租賃關系無法對抗第三人,也會影響新承租人順利辦出營業執照。
(2)店鋪合同注意事項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簽訂店面轉讓合同是常見的一項法律活動,為了盡可能保護企業承租店面中的合法、合理利益,避免在租用過程中產生不必要爭議,對於相關條款應明確約定,所以合同的簽訂一定要慎之又慎。
一、轉讓人的基本情況
1、作為受讓人,為預防欺詐,在合同中約定,如果轉讓人是房屋的所有人,必須具有產權證明、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其他相關證件;如果轉讓人不是房屋的所有人,轉讓人必須具有轉讓權。
2、在合同中約定,商鋪的基本信息,包括:商鋪的位置、實際有效使用面積、相關的配套設施等。
二、轉讓合同之轉讓物條款
在合同中約定,轉讓物品包括店面以及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雙方應明確所轉讓的物品,建議雙方可以擬定一份轉讓財物清單。
三、轉讓合同之交接條款
1、在合同中約定,店面的交接時間,確定具體日期,若因一方的原因導致店面無法如期交接,應給予另一方一定的補償。
2、在合同中約定店面交接時,轉讓人應騰空非轉讓財物范圍內的一切設施、物品和貨物,保持店面已有裝修、裝飾、設施、設備、門窗、牆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於使用。
③ 店面租賃合同要注意什麼
門面房很多來時候業自主買來並不是自用的,因此也就需要考慮出租的問題。那麼門面房出租和普通住房出租有什麼不同?應當注意哪些注意事項?首先,門面房出租務必要簽訂「門面房出租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出租合同是日後確定雙方權利義務、解決糾紛的重要憑證。其次,雙方要事先約定好租金,這也是租房中雙方最關注的問題,包容馬虎。再次,可以約定合理的押金,主要用於抵充承租人應當承擔但未繳付的費用。因為商鋪適應的電費、水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比較高,建議可以將押金適當定高一些,以免不夠抵充上述費用。如果真的出現了押金不足以沖抵費用的情況,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一定時間內補足,否則承租人將承擔違約責任。另外,在門面房出租的合同中,經常會出現免租裝修期,主要是由於承租人在交房後需要對房屋進行裝修,實際不能營業。此種情形下,經雙方約定,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裝修期間的租金。但一般情況下,只免除租金,水電氣等費用還是應當照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