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訴訟時效
發布時間: 2020-11-22 16:46:38
《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也就是說,如果法律沒有專門規定,通常的合同糾紛訴訟有效期是三年。而且,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Ⅱ 打合同糾紛官司有沒有時效性呢
沒有合同,就要收集雙方發生業務關系時來往的銷貨單、出庫單、入庫單、收條等,什麼書面材料都沒有的,在談話時進行錄音,根據錄音整理書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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