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施工協議
『壹』 樁基礎施工合同
樁 基 礎 工 程 合 同 書
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建設需要,委託乙方承建打樁工程。為明確雙方各自的相互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國家工商管理局和建設部頒發的(GF-91-020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經充分協商,特訂以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信守遵行。
第一條、 工程名稱:
第二條、 工程地點:
第三條、 工程內容:
1、單樁深度暫定 米,共約 條, 單樁豎向承載力特徵值 KN,單樁豎向極限承載力為 KN。
2、本工程乙方包工包料,包打樁人工費,包施工用電纜,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普通樁尖、包焊條等輔助材料。
①打樁單價:Ф500樁按 元/米,此單價含樁管材料費及輔材費、人工費、施工用水電費、普通樁尖( 元/個),含稅金。如使用標准樁尖,價格另議。樁接頭採用焊接接頭,接頭不宜多於3個3。
②竣工結算時,按實際施工量計算,單樁計算方法,從自然地面計算到樁尖。送樁深度要求,以甲方工程部及監理公司現場書面通知為准:送樁深度不得超過甲方書面通知送樁深度1米或露出自然面以上,所產生費用由乙方負責(指浪費樁或送樁過深產生的接樁費用)
③工程結算以甲、乙方雙方確認的最終結算為准。
第四條、施工工期:
1、自試樁之日起計 個日歷天,要求樁機在 年 月 日前進場施工。並於 年 月 日前完成全部打樁施工任務,如工期不能按期完成,每遲一天罰款合同總價的1‰,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2、如因政府停電、設計圖紙變更影響施工進度,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時,如因台風、暴雨造成停工,導致乙方出現停工、窩工24小時以上,經雙方協商,簽證,工期方可順延。
3、因其他意外情況的停工,雙方應共同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其損失由責任方負擔,由於停工,窩工原因而造成損失時,屬甲方責任的,工期順延,窩工半天起開始簽證,窩工的樁機按每台每天1000元補嘗。屬乙方責任的,由乙方自行趕工,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延遲一天罰款2000元。
第五條、付款方式:
(一) 乙方須持有加蓋公司財務章收據及發票支取工程款。
(二) 乙方在保質量的基礎上,甲方同意以下付款方法:
1、甲方在收到乙方進度款報表後應在七天內辦理有關審批手續,並及時支付進度款;
2、打樁完工,樁測試合格付到總工程進度款的70%;
3、餘下30%工程款於樁基礎驗收合格三個月內支付清。甲方須在乙方打完最後一根樁的三個月內完成樁基礎驗收工作;驗收時間越過三個月,甲、乙雙方視樁基礎為合格工程,並同時支付工程餘款。
第六條、承包方式:
1、技術要求:根據設計圖紙和地質資料,乙方確保單樁設計承載力,以靜載法檢測抽樣試驗結果為准。試樁合格,費用則甲方負責;試樁不合格,費用由乙方負責,並保證返工合格為止,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賠償甲方相應的損失。
2、稅金負責:由乙方負責,本工程價格為含稅價。
3、水電費負責: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甲方責任:
1、甲方監理公司應委派人員駐工地負責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簽證。
2、交施工圖紙兩份和地質資料一份,並組織有關部門會審。
3、按乙方施工要求搞好施工及進樁現場的「三通一平」,提供水源、電源到樁基礎施工現場,保證施工場地人員、機器、材料進出暢通。由甲方負責清理好場地地面,地下一切障礙物,如場地下陷不能正常施工,甲方必須回填到乙方可以施工為止,費用由甲方負責,確保材料送到指定施工區域。
4、甲方負責以書面形式提供細線基點、±0.00標高及送樁深度;待乙方將軸線及樁位放好後,由甲方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復核,如乙方所放軸線及樁位復核無誤後作書面的確認。
5、施工報建手續和報建費由甲方辦理和承擔,乙方負責提供有關資料。
6、甲方提供樁基礎施工圖2份,工程地質勘查報告1份,組織有關部分進行圖紙會審,乙方整理後各方蓋章後,自存留底。
7、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進樁計劃,及時提供合格管樁。
第八條、乙方責任:
1、乙方委派 同志為現場代表及項目指揮。
2、組織各種機械進退場,開工前向甲方提供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包括施工現場平面圖、網路圖及負責人名單),做好各項施工准備工作,乙方負責壓樁工人住宿及飯堂費用。
3、進場時須向甲方提交樁機證及機長、樁機手證。
4、如實做好單樁施工記錄及各種交工驗收資料。
5、確保單樁設計承載力,如經檢驗不合格,乙方負責因此而導致的經濟責任。
6、聽從甲方及監理人員的指揮管理及現場代表提出的各項意見及要求。
7、嚴格控制工程進度,不得拖延工期,及時按階段向甲方提交工程進度,以便甲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8、乙方應將駐現場施工人員名單報當地公安部門備案,費用由乙方承擔。
9、乙方應注意施工安全負責進行安全教育,做到文明施工注意用電安全,如發生工傷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現場應設置安全員。
10、乙方應做好現場保安工作及教育,做好四防,加強防範措施,設置專人負責。
11、工程完工後,乙方按《城市檔案管理規定》做好施工原始記錄,匯集施工技術資料作竣工驗收文件移交甲方(一式四份)。
第九條、注意事項;
1、乙方按樁基礎施工圖及設計更改通知施工,如質量不合格屬乙方造成的,其返工費用由乙方負責。
2、按施工圖及國家現行有關施工驗收規范進行工程質量驗收。
3、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斷樁問題,如屬施工技術問題,則由乙方負責;如屬地質和樁自身質量問題,則由甲方負責。
4、打樁過程引起的樁偏位超出樁基礎規范允許范圍而導致承台或基礎梁加大,相應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5、因地質原因所致壓樁機不能施工,甲方可改用其他方法施工如沖孔灌注樁,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不列入本合同工期內。
第十條、當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後,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義務或協商變更、終止合同。
第十一條、其它條款:本工程甲方已全權委託中山市火炬建設監理公司進行質量和工程建設管理。
第十二條、未盡事宜,甲方雙方協商,補充合同條款解決。雙方簽定的補充條款同具法律效力。如遇合同爭議,雙方協商不成時,可提交仲裁委員仲裁,或依法向中山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當工程款付清後自行終止,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名: 法人代表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合同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定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