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糾紛
① 發生房屋買賣糾紛該怎麼處理
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1)協商解決。協商解決是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以解決問題。(2)調解解決。調解,是指購房糾紛的買賣雙方,在不能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時,根據一方當事人的申請,在房地產管理部門、消費者協會或其他組織部門的主持下,通過說服教育,促使雙方當事人根據有關商品房銷售的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相互諒解,達成和解協議,使購房糾紛及時得到解決的一種方式。(3)仲裁解決。仲裁又稱公斷,是指買賣雙方在爭議發生之前或爭議發生後達成協議,自願將爭議交給仲裁機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行政規章、規定做出對各方均具有約束力的裁決。(4)行政解決。購房糾紛的行政解決,是指經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機關等部門調解無效或達成協議後,當事人又反悔的糾紛,或者是購房糾紛當事人直接到行政部門投訴,由該行政管理部門對其糾紛進行處理的一種具體行政行為。(5)訴訟解決。購房糾紛的訴訟解決,是人民法院在糾紛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共同參加下,解決購房糾紛的一種方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② 房屋買賣糾紛
農村房屋買賣糾紛怎麼處理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處理原則農村私有房屋交易是在城鄉流動加大、居住區域界限打破和城鄉一體化的大背景下產生的,對此缺少監管是造成這種現狀的制度誘因,而土地市場價格的持續上揚、房屋拆遷補償等是引起此類案件的主要原因。審理此類案件應考慮到個案情況,做出不同處理:
第一,對於發生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的農村房屋買賣,如果查明無欺詐、顯失公平情形存在,應當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有效,駁回當事人要求退房退款的訴訟請求。
第二,對於將房屋出售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員的,如果取得有關組織和部門批準的,可認定合同有效,判決駁回當事人要求確認合同無效的訴訟請求。
第三,對於將房屋出售給本鄉(鎮)以外的人員,未經有關組織和部門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實際履行或者購房人尚未實際居住使用該房屋的,該合同應作無效處理,雙方當事人應各自返還房屋及購房款。
第四,對於將房屋出售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員,未經有關組織和部門批准,如果合同已實際履行完畢,且購房人已實際居住使用該房屋的,應本著尊重現狀、維持穩定的原則,立足調解,承認購房人對房屋的現狀以及繼續佔有、居住和使用該房屋的權利。
第五,對於將房屋出售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員,未經有關組織和部門批准,如果合同已實際履行完畢,且購房人已實際居住使用該房屋的,如果認定合同無效,在決定退房退款時,要全面考慮到合同無效對雙方當事人的利益影響以及各方的過錯責任大小,尤其是出賣人因土地升值或拆遷、補償所獲利益,以及買受人因房屋現值和原買賣價格的差異造成的損失;其次,對於買受人已經翻建、擴建房屋的情況,應對其添附價值進行補償。
③ 買賣房屋糾紛
好好協調,如若不然找律師解決
④ 如何解決房屋買賣的糾紛
你好,由於房地產市場不規范的情形很多,房屋買賣過程中的糾紛屢見不鮮。那麼,房屋買賣糾紛有哪些?如果購房者遭遇類似情形,該如何解決房屋買賣糾紛呢?下面整理了一些相關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到你。
如何解決房屋買賣糾紛?
1、協商解決
糾紛各方自行協商,平等、互利、合理、有償的妥善解決;主要是依據當事人之間訂立的合同進行協商,解決爭議雙方之間的房產糾紛。如果糾紛各方無法協商解決,可根據糾紛的性質及法律關系分別向行政主管機關投訴,或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行政機關依職權處理
爭議雙方的一方向行政機關投訴後,行政機關根據主管范圍受理,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規章作出行政決定。如當事人對行政決定不服,可提起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除終局復議以外,須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天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行政決定一旦作出即可執行,提起行政復議或訴訟並不停止執行。
3、仲裁或訴訟程序解決
如果糾紛不屬於行政機關主管,當事人可申請仲裁或提起民事訴訟。申請仲裁必須有約定的仲裁協議,如無約定,不可申請仲裁,只能提起民事訴訟。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裁決作出後,當事人不可就同一糾紛再次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房屋買賣糾紛有哪些?
1、商品房預售糾紛
商品房預售制度有利於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及時籌集資金投入到房地產開發中去,加速了商品房的流轉,促進了房地產市場的發展,因此,近年來商品房的買賣大多採用預售的方式。
但是,當購買者依售房宣傳廣告、規劃設計訂立預售合同後,在房屋正式交付使用時,卻發現標的與原來的廣告宣傳不同或是開發商在預售之後,不能辦理產權證;或者是開發商不能按期交房,或有其他違約行為而發生糾紛。
2、單位集資房和已參加房改的公有住房的出售糾紛
根據國務院的房改政策,單位建設的含有職工福利性質的住房基本上已出售歸職工所有,不過對這些房屋的上市交易還有一定的限制條件,不允許隨意轉讓。
而有些職工在條件好,想購買新商品房時,會將房改房出售,但縣一級的房改房出售又未制定相關政策,或是有些職工為了逃避交納稅金和出售收益,許多房屋都是私下出售,根本無法辦理過戶手續。結果是由於違反了限制性規定,造成了大量買賣行為無效而發生糾紛。
3、私有房屋和二手房買賣糾紛
房屋是不動產,依據法律規定在轉讓時必須辦理變更登記,而且要交納稅款。社會上大量存在因不願交納稅款,在房屋買賣後不變更登記(俗稱過戶)的行為,隨著房價的上漲或遇到房屋拆遷時,有些人對原賣價反悔,以合同未變更登記為由,起訴要求解除合同。
4、商品房出售糾紛
商品房的出售過程中,主要是因出售方違約造成糾紛。有因商品房面積不足、質量存在瑕疵、出售方不出具發票、辦理房產證等問題而發生糾紛。也有買房人未能如期支付房款,出讓人要求履行付款義務,甚至是主張解除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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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如何處理房屋買賣糾紛
1、定金糾紛
定金糾紛是房產糾紛中的一個很常見的種類,合同簽訂時定金一定要以書面的形式進行約定才有法律效力。定金的約定要全面,特別是對定金退回的適用情況進行明確的說明。合同法中適用定金罰則,如果購房者不履行債務,沒有權利要求售房者返還定金。售房者如果不履行債務,需要向購房者返還雙倍定金。
2、一房二賣糾紛
一房二賣也是房產交易中常見的糾紛,簡單來說,一房二賣就是售房者將同樣的房子賣給兩個人。避免一房二賣,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首先,購房者要保證定金是交給售房者;其次,查看售房者的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情況,最好將房屋所有權證書提存;第三,房子交易的款項不要一次性付清;最後,網簽要及時。
3、二手房買賣中承租人糾紛
合同簽訂完之後,很可能會出現承租人主張優先購買權,而導致原先的買賣合同無效,因此為購房者帶來了一系列的糾紛。所以,購房者買房之前,一定要做好調查,確保是否有承租人的存在,如果有,應該要求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承諾。
4、房屋質量糾紛
房屋質量一般在房屋交付之後購房者才容易發現,比如一些裂縫、滲漏等問題。如果您遇到這樣的情況,有以下解決辦法:第一,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投訴;第二,雙方協商調解;第三,向仲裁機構提起仲裁;第四,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正當權益。
5、中介費糾紛
很多人買房是通過中介,因此通過中介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很有可能因為一些原因無法履行,這個時候購房者想要要回中介費,但是中介機構卻不退。對於這樣的問題,需要具體分析,應該查看合同沒有履行的原因是否是中介方面的問題。簽訂協議的時候,最好在協議中約定好中介費的退回情況。
6、房屋廣告虛假糾紛
售房者買房的時候很喜歡對自己的房屋進行美化,比如形容房子有美好的環境、有假山、有公立學校等,但是最後購房者收房的時候卻發現與形容的完全不符。對於這樣的情況,購房者應該將廣告中有的事物寫進合同中,並且約定好虛假的話應該承擔什麼違約責任。
7、共有房產單獨處分糾紛
一般夫妻共同財產處分的時候容易出現這樣的糾紛,購房者事先沒有進行詳細的調查,也沒有看房產證,很有可能出現合同解除的風險。所以,購房者買房之前一定要查看房產證,詢問財產是否有共有關系。
8、小產權房買賣糾紛
很多小產權房因為價格比較低而受到很多人的青睞,但是購房者要知道買賣這種產權性質的房屋是存在很大的法律風險的。如果發生糾紛,買賣合同就是無效的,最後房子還要被退回。最購房者來說就是吃了很大的虧。
9、房屋配套設施無法及時使用糾紛
很多購房者買了房子但是住進去之後發現房子配套的暖氣等無法使用。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這些配套不能正常使用的情況,因此,一定要在購房合同中對這些問題進行約定。
10、房產買賣中戶口遷出糾紛
購房者買房之後卻發現原房主的戶口還沒有遷出,購房者要求售房者盡快遷出,但是原房主卻遲遲不解決。對於這樣的情況,購房者一定要在合同的補充協議中進行約定,一定要約定好不履行的違約責任。
術業有專攻,房屋買賣糾紛最好交給專業的房產律師處理,(推薦英淇房產律師)
⑥ 房屋買賣糾紛
房屋糾紛一般都是要看合同是怎麼簽的。基本上在簽合同的事的時候一定要看清楚合同的內容。
⑦ 房屋買賣合同屬於什麼糾紛
屬於經濟糾紛。經濟糾紛包括合同糾紛和侵權糾紛,此屬於第一類——合同糾紛。
經濟合同糾紛,如買賣合同糾紛,借款合同糾紛,承攬合同糾紛,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技術合同糾紛等都屬於此類;如知識產權(如專利權、商標權)侵權糾紛、所有權侵權糾紛、經營權侵權糾紛等則屬於侵權糾紛。
出現此類的糾紛可以通過訴訟、仲裁和行政復議等方式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到損害。
(7)房屋買賣糾紛擴展閱讀:
避免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的幾項注意事項
1、看是否有預售許可證:只需要到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預售許可證真假即可,無預售許可證對外銷售的,購買時都有隱患,存有不安全因素。
2、看合同中的土地性質:現在很多開發項目的用地雖然是出讓用地,但由於是綜合或者商住,導致土地使用年限不是70年,甚至有些只是40年。
3、看清楚房屋用途:現在有些對外銷售的房屋雖然和住宅一樣,但用途為公寓。關於公寓的界定,目前不是很明確,因此為了孩子入學購房的這點要特別慎重。
4、物業也不能忽視:在簽訂商品房合同時會與前期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由於開發商與前期物業公司關系一般比較緊密,物業公司的聲譽,以及物業合同中的很多約定,也要仔細閱讀。
5、車庫和地下室或者閣樓的約定:在合同簽訂時候,有時候開發商會答應給業主贈送車庫或者儲藏室、閣樓,這些約定一定要寫入合同,口頭承諾的東西往往因為缺乏證據最後不了了之。
6、面積的約定:這是目前糾紛最多的情況,主要是大家都認為簽訂合同後,面積差距超過3%的,可以不用付費,實際這是錯誤的。在這里如果和開發商有約定,先遵照約定,無約定再按照規定執行。開發商往往在簽訂合同時和購房人進行約定,約定以有資質的測繪部門出具的面積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