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修改
❶ 如何修改合同
修改合同有兩種方式,第一,解除原合同重新訂立新的合同,第二,簽署補充協議。
在修改合同時需要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第一,需要主合同雙方當事人簽署。
第二,需要雙方當事人之間就修改事項協商一致。
第三,如果是重新簽署合同,原合同內容不變,只是將需要修改的條款改正後,直接引用到新合同中就可以。
第四,如果是簽署補充協議,需要在補充協議中明確主合同的內容,或者將主合同作為附件的形式。
第五,雙方簽字確認,並填寫日期。
❷ 最新的合同法是什麼時候修訂的
目前正在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是在1999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 此後沒有修改過,這是最新的合同法。
❸ 請問合同法那一條規定塗改合同是無效
【沒有明文規定塗改無效。】
1、合同法第77條規定: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內。
2、合同法第容78條規定:
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3、合同修改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否則修改無效。
4、合同塗改內容如果是真實的意思表示,雙方都沒有異議的,塗改的合同,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5、如果是單方面故意私自塗改,隱瞞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有證據證明的,可以認為該合同無效。
6、合同法的基本原則就是合同雙方對合同的內容要有明確的合意,合同被更改,需得到向對方的認可,也就是簽章。
❹ 合同條款該如何修改
一下回答由「濟南商律師」提供,如需轉述請註明出處:
你說的很對,一般來說,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應視為對損害賠償金額的預先確定,因而違約金與約定損害賠償是不可以並存的。
違約金與法定損害賠償是否並存,牽涉到違約責任的適用是否以發生實際損害為要件以及國家對違約金的干預問題。原則上可以說違約金的運用並不以實際損害發生為前提,不管是否發生了損害,當事人都應支付違約金。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違約金低於損失的,可請求適當增加。」據此,雖然違約金的適用不以實際損害發生為要件,但最終違約金金額大小的確定與實際損失額密切相關:法院或仲裁機構對違約金金額的調整是以實際損失額為參照標準的。
對違約金和法定損害賠償的適用關系可以概括為:①原則上不並存;②就高不就低;③優先適用違約金責任條款。
因此,你們的合同中規定兩者並存是沒問題的,雖然兩者不能並用。能不能同時出現在合同里和能不能同時使用是兩個概念的。根據你們的實際損失情況,你們可以自主決定是適用違約金條款還是適用損害賠償金條款。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
❺ 最新一次修改合同法是哪一年啊
合同法從1999施行至今沒有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了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制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於1999年3月15日通過,於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四百二十八條本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同時廢止。
❻ 合同法修訂多少次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1999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1999年3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五號公布 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至今沒有修訂過。
❼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最新修訂實施是什麼時間
合同法從1999施行至今沒有修改。
中國的合同法是1999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該法通過的同時廢止了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
只是在1999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090次會議通過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解釋二還沒有出來。
(7)合同法修改擴展閱讀:
我國於1999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在我國,合同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交易關系的法律,它主要規定合同的訂立、合同的效力及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保全、違約責任等問題。
一、訂立原則:
1、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2、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3、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4、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
5、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循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干擾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二、合同的含義:
雙方或多方當事人(自然人或法人)關於建立、變更、消滅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此類合同是產生債的一種最為普遍和重要的根據,故又稱債權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所規定的經濟合同,屬於債權合同的范圍。
合同有時也泛指發生一定權利、義務的協議。又稱契約。如買賣合同、師徒合同、勞動合同以及工廠與車間訂立的承包合同等。
三、合同的法律特徵:
①合同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即需要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互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就是將能夠發生民事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現於外部的行為)。
②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須達成協議,即意思表示要一致。
③合同系以發生、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為目的。
④合同是當事人在符合法律規范要求條件下而達成的協議,故應為合法行為。合同一經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雙方當事人之間就發生了權利、義務關系;或者使原有的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或消滅。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未按合同履行義務,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擔違約責任。
❽ 合同怎麼修改
你好,如果合同條款並非雙方的合意,可以協商要求變更;一方也可以重大內誤解為由,要求撤銷容合同。合同是雙方當事人合意的意思表述,如果在合同內容中出現錯誤,應該積極跟合同另一方溝通協調,重新達成合意內容,對錯誤的地方進行補正,簽字蓋章確認。如果不能協商處理,建議盡快訴訟解決,這樣可以規避將來給自己一方帶來不可挽回的損失。可變更合同在我國現行《民法通則》和《合同法》里稱為可變更、可撤銷合同
❾ 合同法修改了幾次
是 沒修改過!
❿ 合同法中日期被修改該怎麼辦
合同法中日期被修改屬於用人單位單方面變更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向人力回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答動仲裁,要求認定變更內容無效。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六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二十七條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條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