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協議
所謂的摩托車轉讓協議在法律上沒什麼大的作用,只能在民間證明你的車轉讓回給了別人.要取得答法律的認可得到車管所去過戶,要不然發生交通事故還會是你的責任,因為車管所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還是你的名字..如果你一定要寫,可以這樣寫:茲有摩托車一輛,車牌號為XXX,發動機號碼為XXX,現轉讓給XXX,自轉讓之日起,該車此後所發生的一切糾紛與本人無關.轉讓人XXX,年月日.
② 摩托車轉讓協議怎麼寫
摩托車轉讓協議書
售車方(甲方): 身份證號:
購車方(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將自己所有的一輛 色 牌二輪摩托車(車牌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行駛證登記人: )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交易金額為人民幣元,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一致協議:
(一) 自協議簽訂,甲方向乙方轉讓車輛、乙方向甲方支付購車款起,該車所有權歸乙方,乙
方有使用、出售、轉讓及報廢等權利。
(二) 該摩托車自本協議註明的轉讓日期(時間)以後,所出現的一切問題(損壞、維護修理
或被盜)與售車方(甲方)無關。
(三) 該摩托車自本協議註明的轉讓日期日期(時間)以後,購車方(乙方)使用時如發生交
通意外而產生的本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或其他法律糾紛與售車方(甲方)無關;
(四) 該摩托車自本協議註明的轉讓日期(時間)以後,購車方(乙方)使用時如發生交通意
外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或其他法律糾紛與售車方(甲方)無關;
(五) 該摩托車在本協議註明的轉讓日期(時間)之前,售車方(甲方)使用時如發生交通意
外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或其他法律糾紛與購車方(乙方)無關;
(六) 售車方(甲方)向購車方(乙方)提供該車輛的一切真實、有效、合法的手續、票據和
證件,並對車輛來歷及所有手續、票據和證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事後如調查發現售車方(甲方)提供的該車輛的手續、票據和證件系虛假、偽造證件,或車輛來歷不明,購車方(乙方)有權退回車輛給售車方(甲方)並要求售車方(甲方)退回購車款。
同時因偽造證件而給購車方(乙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及產生相關的法律責任均由售車方(甲方)承擔。
(七) 該車以後辦理年審、保險等事宜,由甲方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身份證復印件等)協助乙
方完成車輛各種手續,但相關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 該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雙方均不得違背以上各條款。
(九) 附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
售車方(甲方)簽字: 購車方(乙方)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 日 簽訂日期:年月 日
(2)摩托車協議擴展閱讀:
企業轉讓產權中,由於目前市場機制尚不完善,而轉讓產權又涉及到轉讓方案的設計、職工安置、債權、債務的處理。
產權轉讓行為的報批、資產的評估等諸多情況,所以企業產權交易往往還是以協議轉讓為主。
但是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在《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中明確規定了產權轉讓程序,。
第十八條規定「經公開徵集只產生一個受讓方或者按照有關規定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可以採用協議轉讓的方式。
採取協議轉讓方式的,轉讓方應當與受讓方進行充分協商,依法妥善處理轉讓中所涉及的相關事項後,草簽產權轉讓合同,並按照本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程序進行審議。
」第三十條規定「對於國民經濟關鍵行業、領域中對受讓方有特殊要求的。
在實施資產重組中將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給所屬控股企業的國有產權轉讓。
經省級以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後,可以採取協議轉讓方式轉讓國有產權。」
③ 摩托車私下買賣協議有效嗎
有效。不需要承擔責任,但如果賣的是拼裝或者近報廢的機動車,那麼要承擔連帶責任。
根據《侵權責任法》
第五十條 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等方式轉讓並交付機動車但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一條 以買賣等方式轉讓拼裝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轉讓人和受讓人承擔連帶責任。
註:受讓方就是接受轉讓的那一方,比如技術、股權的受讓方,就是接受技術、股權的那一方。而受讓人就是接受轉讓的人。
(3)摩托車協議擴展閱讀
《侵權責任法》
第四十八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五條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支付搶救費用;
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後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七條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的,參照本法有關規定辦理。
④ 本人賣一部摩托車給別人,請問協議書怎麼寫
摩托車買賣協議書,
賣方;***身份證號碼,
買方;***身份證號碼
經雙方商定協議如下;
1,賣方將***號牌型號發動機號碼的摩托車以**價格賣給買方。
2,在規定的時間內過戶,賣方提供一切有關的手續。
3,在沒有過戶期間出現的一切問題包括各種事故都是買方負責與賣方無關。
4,過戶的各項費用有誰負擔由你們商定。
5,先預付多少錢,待過戶完後一次付清,由你們商定。
6,本協議交款簽字之日起生效。還是等幾日由你們定。
賣方;簽字畫押。買方;簽字畫押。
年月日
⑤ 摩托車轉讓協議有效嗎
上了牌照的最好是過戶給他哦!
即使你和買家簽寫了轉讓協議,一旦摩托車出了什麼專事,警察、交警都是會第一時間屬找你的。因為摩托車名下的主人是你。車輛買賣不過戶,產權不發生轉移,買主仍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私下協議怎麼寫也不能對抗法律規定,沒有法律效力。
建議和買家溝通,過戶到他的名下,過戶轉讓花不了多少錢,並且可以省掉以後很多的麻煩:
1、原車主承擔連帶責任,除非現在的車主主動承擔責任。
2、連帶責任也就是賠錢的問題,只要現在的車主把該賠的錢都賠上了,就沒有原車主的事情了。如果後來的車主跑了,那麼原車主因為沒有過戶,所以必須承擔連帶責任。
3、據《侵權責任法》第五十條 「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等方式轉讓並交付機動車但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之規定,應由受主人承擔責任。但處理起來還是很麻煩的。
(不建議轉讓協議,能過戶就過戶,正規車,都建議過戶)
⑥ 租借摩托車協議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公司 一、出租人根據承租人需要,同意將__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__牌汽車_________輛租給承租人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_________限於用於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三、租用期定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____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四、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五、保證金 1.承租人應於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 2.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退還承租人。 3.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七、出租人權利義務 1.向承租人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出租人不承擔由承租人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5.承租人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人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八、承租人權利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人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人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_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人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人。 7.承擔由於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任何損失。 九、違約責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十、聲明及保證 出租人: 1.出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並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並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並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並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承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 承租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⑦ 摩托車買賣協議
舉個例子吧!今買賣紅色嘉陵125-7一輛,牌照號……今後一切事議與賣方無關!然後寫上甲乙雙方簽名以及協議日期!最好有第三方證人簽字
⑧ 摩托車不過戶簽協議有法律效應嗎
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摩托車屬於動產,摩托車的所有權轉讓是以交付為生內效容要件的,但是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根據《物權法》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三條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時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船舶、航空器和機動車等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十五條 動產物權受讓人先行佔有
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權利人已經依法佔有該動產的,物權自法律行為生效時發生效力。
第二十六條 動產物權指示交付
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第三人依法佔有該動產的,負有交付義務的人可以通過轉讓請求第三人返還原物的權利代替交付。
(8)摩托車協議擴展閱讀:
《物權法》關於所有權的規定:
第四章一般規定
第三十九條 所有權基本內容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第四十條 所有權人設定他物權
所有權人有權在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上設立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用益物權人、擔保物權人行使權利,不得損害所有權人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