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簽訂勞動合同
① 公司應如何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公司應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內容是在雙方協商好的情況下自願簽署的,勞動合同內容不能有違法違規或損害勞動者利益的條款。
勞動合同內容包括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等等,且在勞動合同簽訂後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1)如何簽訂勞動合同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二十七條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條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② 怎樣和員工簽勞動合同
員工拒簽勞動合同通知函
全體員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員工入職30天以內,必須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凡不簽訂勞動合同的,公司需要承擔勞動法規定的責任進行賠償。但近期,有部分員工不願意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嫌簽合同太麻煩,規定又多。但想在公司繼續工作,又不想受到勞動合同的約束,喜歡進出公司自由一點。
基於這個原因,公司決定對於不想簽勞動合同的相關人員通知告知:凡新進公司員工或公司老員工,不願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公司一律不承擔《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相關法律責任問題。未簽合同的員工因《勞動合同》相關事務問題投訴相關部門的,本公司一律不予受理。至於未簽合同的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應該享受的工資待遇、福利待遇、補貼等方面,一律按公司原來的規定執行,與此無關。
特此申明!
x
x
公司
年
月
日
③ 怎樣才算簽了勞動合同法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就算簽了勞動合同。
參考回《中華人民共和國答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 勞動關系的建立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十條 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3)如何簽訂勞動合同擴展閱讀
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八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
(二)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 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
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並具備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