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採伐合同
A. 如何寫林木採伐承包合同
應當注來意以下問題:自 1、沒有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32條第1款規定:「採伐林木必須申請採伐許可證,按許可證的規定進行採伐 2、從事木材經營是否經林業局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34條第1款規定:「在林區經營(含加工)木材,必須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批准。」 3、沒有辦理林木運輸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37條第1款規定:「從林區運出林木,必須持有林業主管部門發給的運輸證件。」
B. 砍伐樹木合同怎樣寫
木材採伐合同
甲方:×××木業有限公司
乙方: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本合同。
1、甲方在××縣××鎮××村所購林木,由該村村委主任王××(乙方)負責組織人力進行採伐。
2、甲方要求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該批林木的採伐任務,乙方表示接受。
3、原木規格尺寸應按照甲方的要求造材,甲方派出技術員進行現場指導。
4、木材採伐(含造材)價格100元/立方米,不剝皮,但需按甲方技術員指定的地點進行堆放。
5、採伐(含造材)費於每月月終結算並給付一次,最後一次於該批林木採伐完畢時結算並給付。結帳數以甲方檢尺運單數字為准。
6、甲方負責承辦木材採伐指標及木材運輸手續。如因手續不全造成乙方停工損失,甲方予以全額賠償。
7、如在採伐中發生山林權屬糾紛造成停產,乙方應負責調解和解決;因糾紛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予以全額賠償。
8、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9、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並經××縣××鎮政府和××村委會鑒證後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有任何一方違約,由違約方賠償由此引起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10、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同時報送××縣人民政府、××縣林業局、××鎮政府、××村委會各一份留存。
甲方: 乙方:
C. 哪位有樹木移伐合同的樣本
護堤林木採伐安全合同
甲方:仙桃漢江管理分局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護堤林木採伐工作的順利完成,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增強採伐工作人員安全作業意識、保障施工安全,乙方願與甲方簽訂以下安全合同條款。
一、乙方必須依法對林木採伐施工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在進入伐區作業前,對施工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在培訓合格後方可進入伐區作業。
二、乙方應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隱患,並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前必須劃定好安全作業警戒線,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三、乙方在伐區施工時,應注意伐木施工員和管理人員的安全,禁止閑雜人員進入警戒線。在採伐、運輸林木等施工過程中,若發生人身、車輛、牲畜等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安全事故責任,曱方不承擔任何安全事故責任。
四、乙方發現閑雜人員進入伐區不及時制止,由此造成伐木哄搶、被盜等情況,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乙方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法》,由此造成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六、本合同有效期等同於《仙桃漢江管理分局護堤林木競價銷售合同》有效期。
七、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本合同簽訂於 年 月 日
http://www.youtheme.cn/gongwenxiezuo/hetongyangben/2008-02-27/65297.html
D. 關於林木砍伐的賠償合同
1、根據林木資源狀況,估算出採伐量;
2、根據採伐量計算損失。
一般情況下,超范圍採伐是一種盜伐行為,採伐較少都可能追究刑事責任的。關於賠償,形成合意就行。
E. 樹木砍伐合同~急!!
甲方:仙桃漢江管理分局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護堤林木採伐工作的順利完成,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增強採伐工作人員安全作業意識、保障施工安全,乙方願與甲方簽訂以下安全合同條款。
一、乙方必須依法對林木採伐施工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在進入伐區作業前,對施工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在培訓合格後方可進入伐區作業。
二、乙方應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隱患,並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前必須劃定好安全作業警戒線,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三、乙方在伐區施工時,應注意伐木施工員和管理人員的安全,禁止閑雜人員進入警戒線。在採伐、運輸林木等施工過程中,若發生人身、車輛、牲畜等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安全事故責任,曱方不承擔任何安全事故責任。
四、乙方發現閑雜人員進入伐區不及時制止,由此造成伐木哄搶、被盜等情況,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乙方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法》,由此造成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六、本合同有效期等同於《仙桃漢江管理分局護堤林木競價銷售合同》有效期。
七、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