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合同有試用期嗎
㈠ 簽完勞務合同試用期沒工資嗎
根據《勞動法》,試用期工資不低於轉正後工資的80%,如果公司不按照要求正常發放工資,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申請勞動仲裁。
㈡ 勞動合同簽訂時間包含試用期嗎
勞動合同包含試用期,主要依據如下: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2)勞務合同有試用期嗎擴展閱讀
勞動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徵外,還有自己獨有的下列特徵:
(1)勞動合同主體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勞動者,即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的中國人、外國人和無國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單位,即具有使用勞動能力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雙方在實現勞動過程中具有支配與被支配、領導與服從的從屬關系。
(2)勞動合同內容具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統一性和對應性。沒有隻享受勞動權利而不履行勞動義務的,也沒有隻履行勞動義務而不享受勞動權利的。一方的勞動權利是另一方的勞動義務,反之亦然。
(3)勞動合同客體具有單一性,即勞動行為。
(4)勞動合同具有諾成、有償、雙務合同的特徵。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勞動合同條款內容達成一致意見,勞動合同即成立。用人單位根據勞動者勞動的數量和質量給付勞動報酬,不能無償使用勞動力。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均享有一定的權利並履行相應的義務。
㈢ 勞動合同簽訂,期限包括試用期嗎
合同期限一年包含一個月試用期
從2010年6月2日至2011年6月1日
(不能兩頭都算)
㈣ 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包不包括試用期
勞動關系的成立之日,通常為勞動合同簽署之日,或勞動合同上註明版的開始工作之日權(應為入職當天),即勞動者正式進入勞動單位進行工作的日期。
因此,試用期應包含在勞動合同的期限內。
如果貴公司不安此方式計算勞動合同期,則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參考法條《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㈤ 勞務合同有試用期嗎
如果確實是勞務合同,則不存在試用期問題。
勞務合同不受勞動法調整。法律沒專有強制規定,可屬以協商一致確定
如果是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