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糾紛劇本
㈠ 編一個關於勞動合同法的情景劇
王某任職某大型國企, 合同履行期間,王某以家中有事為由,經常缺勤,曾於2010年9月份專連續曠工屬14天。2010年10月中旬,王某向公司口頭提出辭職。2011年1月,該企業向王某發送了書面通知。2011年1月王某以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為由申請仲裁,請求裁令公司向其支付2010年10月至2011年1月期間的工資及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等。——解析: 員工不告而別或長期不在崗,用人單位能否將其視為自動解除勞動關系或是自動離職?
——解答:依法解除勞動合同,避免法律風險。
㈡ 求一個關於勞動關系糾紛的案例及其模擬法庭劇本
2014年3月1日,甲與乙自公司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至2016年2月29日。甲於簽訂勞動合同當日入職從事銷售工作。其間,乙公司為甲繳納社會保險。至2016年1月,乙公司以甲嚴重違反公司制度為由書面通知甲前往公司辦理辭職手續,甲不允。雙方發生爭議。經查,乙公司關於員工入職後應當遵守哪些規章制度有明確規定。乙公司未設工會。甲入職時並未收到乙公司的員工手冊,規章制度也未經甲簽字確認已經知曉且未上牆公示規章制度。甲月均工資為5000元。甲遂申請勞動仲裁。乙公司辯稱甲因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方解除與甲的勞動關系。而甲則稱從未見過規章制度。
㈢ 有關勞動的小品劇本!急不可耐~·
宿舍悄悄話
甲:如果女孩都獻出一份愛,孤單男孩將變多麼的美好,啊~~睡不著。
乙:喂喂喂,干嗎呢?大半夜還讓不讓人睡覺了,這都新社會了,怎麼舊社會剝削勞動人民那一套——半夜雞叫還存在呀!更何況就這嗓子還不如雞叫的聲音好聽呢!怎麼了,睡在上鋪的兄弟,有什麼煩惱,說說吧!
甲:別說了,還不是為了女人,不!准確的講是女孩!又吹了!
乙:又吹!這都第幾個了,宮成良田都比不過你呀,我看你快趕上櫻木花道了,我說不就是女人嗎?少了她,男同胞們就活不成了?
丙:就是!還是我們舍長想的開,如今這年頭,沒錢就別想找GIRL FRIEND,更何況咱們宿舍都是窮光蛋,識相點吧,難道讓女孩子跟我們去喝西北風去呀!
丁:我暈!有西北風喝那還算好的呢!最起碼還能畫餅充飢,最可怕的是有沒有西北風喝那還是個問題呀!何必為一個女人而煩惱!不過話說回來,這回又是什麼原因而導致「孔雀東南飛」的呀!上次好像是因為你沒男人味,越看越像老太太。
甲:老太太怎麼了,這才體現我長的超凡脫俗嗎!充分的證明那句話!
丙:哪句話呀!
甲:男人的一半是女人嗎!
乙:天那,你還覺得自豪是吧!我們宿舍的臉都給你丟光了!這回呢!又為了什麼!是沒錢呀還是沒色呀?
甲:這回吧是我的長相惹的禍!她說我遠看像潘長江,近看像趙本山,左看像曾志偉,右看像趙傳(chuan),我簡直是個「四不相」。
丙:咳!直說你丑不就完了嗎!
甲:這不傷我自尊嗎?我是有點丑,可是我很溫柔呀!
乙:溫柔倒沒看出來,就你這丑勁,快可以趕上花果山的那些猴了!
丙:他要是孫猴還好著呢!丑有什麼了不起,大不了七十二變,變個帥小伙,去迷倒咱們學校的MM們!:順便在給哥們介紹幾個!
丁:我可不要,MM和ONLINE我選者後者,我對MM不感興趣。
甲:別老說我的不是呀!對了!新年快到了!大夥有什麼打算呀!
乙:睡覺!在夢里去見我的神仙姐姐!現實生活太虛偽,講吃講穿真後悔,在我的眼裡見誰看誰都像只孤魂野鬼,乾脆眼不見心不煩,在夢中和我的神仙姐姐去送水!
丙:舍長,不是我說你,一天到晚就知道睡,吃了就睡,睡了就吃,也不見你胖,你這不是浪費國家的糧食嗎?你對的起咱學校食堂的大嬸嗎?說真的得干點事實呀!年底快到了,這么多活動,就沒一個你看的上的嗎?
丁:我想去參加咱們學校的迎新晚會!我可聽說,亮女可多了,說不定憑我的魅力還能泡上一個兩個的!
甲:剛才是誰說對MM不感興趣的!這回就馬上改口了!真是「男人心,海底深」。
乙:這不文盲嗎?虧你還讀了2年學,怎麼說出的話這么沒水準呀!什麼叫「男人心,海底深」,正確的是「女人心,海底深」。知道不!
丁:舍長教訓的是!我有個主意!到不如,大年三十的那天晚上,我們出去外面旅館去住!咱們也去享受一下5星級酒店的滋味,怎麼樣?
甲:什麼?去外面開房間,就咱們幾個大老爺們。
乙:喊什麼呀?別把宿舍管理員給找來了,沒見過事面,大驚小怪,老土!
丙:我看這個提議行,反正那晚大多數都是一對一對的過聖誕節,我們4光棍也總得找點事做吧!我覺的光住酒店還不夠,因該先去大吃一頓,吃火鍋怎麼樣?
丁:別說了,我現在口水都流出來了。
乙:沒出息,不就是一頓火鍋嗎!如果在來兩瓶酒的話,你是不是馬上就起床開吃呀!就知道吃!
甲:舍長!到時可以帶家屬嗎?
乙:帶家屬的錢你出,不能算在光棍4人組的帳里!
甲:知道了,這還用說嗎!
乙:太晚了,明天還要早起呢!
丙:做早操呀!
丁:幾點做呀!
乙:要不說干什麼都不記點事呢!6點呀!
甲:舍長!幾點做?
丁:喊這么大聲干嗎呀!要死呀!
乙:6點呀!都別說話了,睡覺!
甲:舍長我看誰都別睡了。
乙:怎麼了!
甲:剛才我看了一下表,現在已經是5:60了!
乙丙丁:啊!起床!做操!
甲:做操!命苦呀!
( 完 )
㈣ 求一個表現勞動監察工作的小品劇本
沒有,但有一個關於招聘騙局的,勞動監察在幕後。
趙本山重大轉型,從無聊忽悠到關注職場騙局!
長安縣令原創小品《招聘騙局》 ,幫你識破形形色色招聘騙局!
直面2010嚴峻就業形勢,諷刺企業招聘中的欺騙現狀!
本山大叔擺脫農民形象,馬老闆重裝上陣;范偉化身職場精英,被忽悠防不勝防。
老闆桌旁大幅宣傳畫,畫面背景是華南虎照,上寫:馬氏美白素 專業只為女人。你有「野心」嗎?您想當「主人」嗎?您想當「老闆」
嗎?馬氏國際就是您走向人生頂峰的「平台」、「空間」、「江南」!國際著名美容科技集團誠聘策劃、設計若干名,要求全日制本科以
上學歷。下面是兩塊獎牌,「至尊美容大獎」。
蔡:馬董,不好了,我們的馬氏美白素被工商查處為不合格產品,正在網上公示呢。
馬:什麼玩意?莫急莫慌。還有啊,什麼馬董馬董,說了多少遍了,在人面前叫董事長,在辦公室就叫大舅!不知道還以為馬桶又漏水呢
。
蔡:大舅,那咋辦呢?
馬:換個名字,重新設計一下包裝,馬上過年了,搞個促銷啥的。(看廣告宣傳畫)就改叫虎牌美白精華素!
蔡:咋促銷呢?
馬:你招的人呢?
蔡:下午有面試的,在500強做過。
馬:那給他幾張白紙,讓他寫個策劃方案,3000字以上。
(范上)
范:如今工作太難找,前段時間在網上發簡歷180多份,只接到8個面試電話,其中三個還是不請自來,都號稱是國際金融集團,發信用卡
,賣保險,非法炒外匯的。最近呢,乾脆一個沒有,我都以為手機壞了,每天打幾下自己的號。經濟危機來了,騙子和賊的隊伍也擴大了
。還得提防那些借著招聘騙錢的,凡是收錢的一概不去。包看好,錢抓牢,手機不要隨便給人拿了跑!
(手機簡訊鈴聲)感謝您應聘馬氏企業國際集團廣告策劃職位,請今日下午2點到國際大廈18樓面試。
范:這簡訊發得蠻及時哦,昨天來過電話的。
蔡:你好,馬氏國際。
范:你好,我是來面試的。
蔡:是這樣,我們有份考題,您先做一下。答完後,這里有媒體采訪我們董事長的文章,您要仔細看完。然後我們董事長會親自面試。
(看完厚厚剪報)
蔡:看完了嗎?您這邊請。
馬:你的方案我看了,確實沒想到。
范:沒想到?沒想到是好還是差啊?
馬:我的意思都讓你明白了,我還是老闆嗎?
馬:我先介紹下公司情況。馬氏集團總部在美國洛杉磯,98年進入中國,02年成立馬氏未來實驗室公司,致力於生命科學、基因工程和健
康美容研究。我們的戰略是用3-5年在美國、日本建立5個分公司,用3-5年在中國建立15個分公司,88家核心加盟商,為全球用戶提供專
業服務。在這樣的快速發展過程中,人才是我們最大的渴望,我始終認為,最有價值的一分鍾是投資於員工的一分鍾。巴菲特說,人生就
像滾雪球,重要的是找到很長的坡。相信馬氏國際就是你們年輕人成功路上最長的坡。
范:爬坡啊。
馬:你有什麼強項?
范:策劃。
馬:那4萬億知道嗎?4後面那麼多的零,能給我們策劃幾個零?
范:那都是國家大項目,估計不行。
馬:馬氏國際今年的銷售將突破8個億,我們的目標是5年內進入世界五百強!我作為企業領頭人,進入那什麼斯排行榜,好多年沒進那什
么斯排行榜了。
范:福布斯?
馬:就那斯。公司已經進入上市倒計時!到美國那什麼斯巴達克,這是我們上市倒計時2000天慶祝會的照片。
范:納斯達克?
馬:對,進軍納斯達克。
范:您等等,2000天我算算是多少年?
馬:甭算了,我們要讓地球人都知道馬氏國際要上市了,(拿出一個破鑼)看,開市敲的鑼都備好了。
(拿來鑼看)范:有點面熟?耍猴的?
(方案給蔡)馬:給應聘設計的,讓他按照策劃方案做出設計稿,就說考察他的思路對不對。是騾子是馬,拉出來遛遛。
馬:考考你的觀察能力。假如啊,假如,你有巨額財產無法解釋清楚時,你怎麼說?
范:還有啥,炒房的唄。
馬:再考考你判斷能力。你乘坐電梯上來,一樓到十樓的每層電梯門口都放著一顆鑽石,鑽石大小不一。每層樓電梯門都會打開一次,只
能拿一次鑽石,問怎樣才能拿到最大的那顆?
范:自己覺著大就趕緊拿吧,萬一電梯出故障呢?萬一停電呢?
馬:你面試回答問題啊一定要停頓2秒,確信明白了我的意思。
蔡:你最後倆問題啥意思?
馬:沒啥意思,我是讓他稀里糊塗地回去。
馬:你有啥問題要問?
范:公司年假是怎樣的?
馬:年假?過年放假啊?當然。
蔡:他說的是帶薪年假。
馬:帶薪?不上班?我還從沒接到員工這樣的休假申請。在我們全市,周六上班難道你不知道嗎?
范:合同是怎樣簽的呢?
馬:一年一簽,試用期半年。
范:法律規定,一年合同的話,試用期不能超過2個月。
蔡:新勞動法,三年合同的試用期才能為6個月。
馬:那簽三年,簽十年都沒問題,試用期半年。
蔡:簽十年滿之後就是無固定期限合同了。
馬:啊?還有無固定期限?這是哪門子法律。
馬:那就三年,在第一年快滿時讓他自己覺得沒意思走人。
蔡:他要是還覺得有意思呢?
馬:他要是還覺得有意思,那我就覺得你沒意思了。
馬:你的想像力咋樣?
范:昨晚做了一個奇怪的夢:快過年了,我請人殺頭牛,結果殺完後,宰牛的讓我拿幾塊肉走人;我不肯,拿了很多的肉,還坐在那吃了
幾盤牛肉火鍋,最後還剩一些,就給他了。
馬:我可能就是宰牛的。你的工資要求?
范:三千以上。
馬:我們這個職位呢,年薪十萬,折算月薪肯定超過四千了。那今天就先這樣,沒你啥事了,回去聽信。快過年了,工作不好找,花銷還
少不了。凡是借著招聘收錢的要當心啊。什麼開車來接你的,讓助手來接你的,讓帶手提電腦面試的,都要小心手機錢物被搶被騙。
范:謝謝您的提醒。再見。
(范下)(沈上)
沈:董事長,這個待遇和當初您說的咋不一樣呢?
馬:咋不一樣?
沈:當時我問您工資是否按時發放,您說「那當然」。我問您是否考勤很嚴格,您說「這個看情況,有時也可以靈活」。
馬:你肯定記錯了,你問我考勤是否很嚴格,我說那當然。你問我工資是否按時發放,我說這個看情況,有時也可以靈活。
沈:我問您是否有車貼、飯貼就是餐費補貼、交通補貼,您回答說「那還用說,絕對比同行都高!」我問您聽說公司加班多,您回答說「
不可能,誰告訴你的?」
馬:你肯定又記錯了。你問我公司是否加班,我告訴你「那還用說,絕對比同行都高!」你問我是否有餐費補貼、交通補貼,我的回答是
「不可能,誰告訴你的?」
(沈下)
(電話響)
蔡:大舅,物業說再不交房租和水電費的話,他們就拉閘、搬桌子。咋辦?
馬:咋辦?收拾東西,這地方也住膩了,桌子給他們好了。下午就搬。
蔡:萬一有人問呢?
馬:就說去敬老院慰問孤寡老人,送溫暖,帶點被褥、水果啥的。
蔡:物業以後找到咱咋辦呢?
馬:放心。我在合同上簽的是馬大師!不是馬大帥!跟那個拍老虎的農民學的。
馬:快走。
㈤ 關於勞動法劇本
勞動法(labour law),是調整勞動關系以及與勞動關系密切聯系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總稱。它是資本主義發展到一定階段而產生的法律部門;它是從民法中分離出來的法律部門;是一種獨立的法律部門。這些法律條文規管工會、僱主及雇員的關系,並保障各方面的權利及義務。
我國的勞動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於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最新立法為2008年的《勞動合同法》,需配合使用)
㈥ 關於勞動的小品
應該是關於勞動方面的小品的劇本吧?如果是,這是需要支付報酬的,因為編寫劇本也是知識產權,是要花錢購買劇本的。
㈦ 求一個模擬法庭劇本啊啊啊啊啊 急求啊啊啊啊 要求有關僱傭合同糾紛或加工承攬合同糾紛或勞動合同糾紛的
導讀:模擬法庭劇本.doc(一、 法庭准備階段)
書記員:
(1)查點當事人及其訴訟參加人到庭情況並請入席
(2)現在宣布法庭紀律:
(3)請主審法官入席
(4)報告審判員,當事人均已到庭,請開庭
主審法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之規定,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今天在此依法公開審理原告蔣明、張霞與被告上海市星河賓館糾紛一案。現在開庭。
(首先核對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原告,你的姓名、年齡、職業、住址?
原告1:蔣明,男,漢族,中國銀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職工,住廣東省深圳市。
原告2:張霞,女,漢族,深圳市瀚適實業有限公司職工,住廣東省深圳市。
主審法官:被告,你的姓名、年齡、職業、住址?
被告:上海市星河賓館
主審法官:原告已經委託上海市建珍律師事務所建珍律師為其訴訟代理人出庭參加訴訟。被告已經委託上海市佳藝律師事務所,劉佳、王藝樺為其訴訟代理人出庭參加訴訟。
原被告雙方對對方出庭人員有無異議?
主審法官:原告蔣明、張霞與被告上海市星河賓館糾紛一案,由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審判員彭湃擔任審判長,與審判員何潔、審判員雷陽子共同組成合議庭,由本院書記員、擔任法庭記錄。有關當事人訴訟權利和義務本院已書面告知,不再重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當事人有申請迴避的權利。當事人如果認為合議庭組成人員及書記員是本案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系;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的公正審理的。有權口頭或書面申請迴避:
原告蔣明、張霞是否申請迴避?
原告:不申請。
被告上海星河賓館是否申請迴避?
被告:不申請。
(二、法庭調查階段)
主審法官:下面進行法庭調查,先由原告或其訴訟代理人陳述事實或者宣讀起訴狀。
原告代理人:2008年8月23日下午2時40分左右,原告……3、判令被告向原告承認錯誤、賠禮道歉
4、訴訟費用全部由被告承擔
主審法官:被告有無收到原告的起訴狀?收到。
有無在法定時間內提交答辯狀?有
下面由被告代理人宣讀答辯狀。
被告代理人:
1、 原告請求權利不明……
2、 原告訴被告侵權責任缺乏法律依據。
可預測性和犯罪手段的多樣化,是賓館不能完全預見得到的
主審法官:根據原告的陳述以及被告的答辯,本庭的調查重點在於被告是否對原告存在侵權行為,雙方當事人有無異議?
原告:沒有
被告:沒有
主審法官:現在就此重點進行法庭舉證質證。先由原告向本庭出示證據,被告進行質證。
原告:
關於第一個焦點問題……
關於第二個焦點問題,被告沒有盡到合理注意義務,存在違約行為。
我方證據清單中,證據三證明了被告作出了確保人身安全的承諾,而這種承諾是合同中的一種特約行為,根據誠實信用原則,被告沒有履行其承諾,造成了被害人的人身傷亡,違反了信賴利益。
請原告將證據提交法庭
審判長:被告有無收到原告所列證據的復印件?收到
是否需要核對原件?需要
被告對原告提供的上述證據有無異議?
被告:我對這幾份證據的真實性……
原告的證據七,所提交的經濟損失清單和相關憑證在范圍與計算標准上缺乏依據。
審判長:現在由被告向本庭出示證據,原告進行質證。
被告:我方的證據清單…….
我方的證據六證明了被害人沒有使用我方提供的安全設施裝置,致使犯罪分子強行入室作案得逞。
審判長:請被告將證據提交法庭
原告有無收到被告所列證據的復印件?收到
是否需要核對原件?需要
審判長:原告對被告提供的上述證據有無異議?
原告:我對這幾份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沒有異議,但對證據三中的證人證言的採信度存在質疑,請求法官傳喚證人。證人姓名:陸紀新到庭,接受雙方質證。
主審法官:傳證人陸紀新到庭
證人陸紀新,你的姓名、年齡、職業、住址?
證人陸紀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你必須對你所知道的事實情況如實提供證言和回答問題,不得作偽證,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你聽清楚了么?
現在原告進行發問
被告:
被告代理人對證人有無發問?
可以發問
證人可以退庭
原告還有無問題問被告?
被告還有無問題問原告?
主審法官:原、被告在事實方面有無補充?
原告:沒有。
被告:沒有。
主審法官:雙方在事實方面沒有補充,法庭調查結束。根據以上調查,本庭認定原告之女蔣曉雯在被告上海星河賓館內遇害身亡,損害事實可以確定,對此雙方有無異議?
(法庭辯論階段)
下面進行法庭辯論。現在由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
原告:
(一)基本觀點:
…….
主審法官:下面由被告訴訟代理人發言。
被告: ………種說法不符合客觀事實,辨認等,再加上被害人的過失,所以,這種「沒有注意」不能說明我方沒有盡到相當程度的注意義務。
本庭歸納案件爭議焦點如下:1、被告是有無過錯,否存在違法行為。2、被告的行為與被害人蔣曉雯遇害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3、被害人蔣曉雯對自己的遇害是否負有責任。4、本案是否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進行調整5、賠償數額問題。雙方當事人有無異議?
現在就這五個爭議焦點依次進行自由辯論,雙方是否清楚?
………..
法庭辯論結束
主審法官:原告,最後還有什麼意見?
主審法官:被告,最後還有什麼意見?
被告:請求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四、法庭調解判決階段)
主審法官: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本庭在自願、合法的基礎上組織雙方當事人對本案進行調解。原告,你是否同意調解?
主審法官:由於原告不同意調解,本庭不再做調解工作。
現在休庭合議。(退庭合議)
主審法官:繼續開庭。原告蔣明、張霞與被告上海星河賓館糾紛一案,經過今天的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以及合議庭的評議,本庭認為,本案事實清楚,現在當庭宣判如下:(可宣讀判決書全文也可只宣讀事實及法律依據、處理結果部分,但一定得交待上訴權利。宣讀判決結果時由書記員宣布:全體起立。)
書記員:全體起立。在主審法官退出法庭後當事人及旁聽人員退出法庭。(全劇完)
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
民事判決書
原告蔣明、張霞訴被告上海市星河賓館侵權賠償一案,本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審理了本案,原告孫楚楚的委託代理人劉建霞、楊小珍和被告上海星河賓館的委託代理人劉佳、王藝樺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訴稱:原告之女蔣曉雯在被告賓館內遇害的原因在於被告的安全保衛工作不到位。賓館電視監控系統形同虛設,保安和安全巡檢人員嚴重失職,無人查驗犯罪分子的證件或按照規定對其進行訪客登記,以至於犯罪分子在該賓館內逗留長達三個小時,直至其犯罪行為結束都未被察覺。蔣曉雯的遇害與被告的失職之間存在著因果關系,被告應當承擔侵權賠償責任。另外,被告對入住其賓館的旅客有「24小時的保安巡視,確保您的人身安全」的承諾,還說如果服務不符承諾內容,願承擔包括賠償在內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規定:「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據此原告認為,被告應承擔侵權賠償責任。請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承認錯誤、賠禮道歉,給原告賠償經濟損失615960元,賠償精神損失費50萬元。
被告辯稱:被告作為有影響的涉外賓館,內部有著必要的、規范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及相應措施,不存在對犯罪分子作案有利的客觀條件。蔣曉雯遇害及其財物被劫,是犯罪分子所為,與被告的管理行為沒有因果關系,被告不應承擔侵權賠償責任。同時,原告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錯誤,被告提供的服務沒有直接侵害受害人的人身權和財產權,而受害人的損害結果並非被告所願意見到,也非被告所能預見到。基於考慮到受害人蔣曉雯的被害對二原告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和經濟上的損失,被告願意從道義上給予一定的補償,但是不承擔原告所訴稱的承擔侵權賠償責任。另外,原告提供的賠償數額以及賠償依據均無法律依據,請求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經審理查明:
1998年8月23日,原告蔣明、張霞之女蔣曉雯為參加葯品交流會來滬,入住被告的星河賓館1911客房。下午2時20分左右,犯罪分子宋剛進入星河賓館內,賓館未對其進行來訪登記,其間由於初次作案緊張宋剛在電梯內七上七下。4時40分左右宋剛按動1911客房門鈴,待蔣曉雯開門後強行入室將其殺害並劫走其隨身攜帶的人民幣2.3萬余元、港幣20元和價值人民幣7140元的歐米茄牌手錶一塊被劫走,隨後於下午4時52分著被害人蔣曉雯的女式大衣並攜帶蔣曉雯的女式背包離開賓館。
又查:上海市星河賓館是一家四星級賓館,配備了完整的錄像監控系統和相應的保安措施,並在每個客房內張貼了相應的安全告示。
以上事實有下列證據佐證:(1)中國醫葯(集團)上海公司發出的會議邀請書及該公司新特葯業務部的證明;(2)上海市公安局《屍體檢驗報告》;(3)上海市公安局長寧分局關於蔣曉雯被害結論及遺體處理意見;(4)上海市公安局長寧分局為破案印刷的照片資料;(5)上海市公安局長寧區分局的現場勘驗筆錄;(6)27個電視監控的錄像截圖;(7)證人蔣志陽的證詞。
本院認為: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受法律保護。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他人生命權利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本案中,被告上海星河賓館作為一家四星級賓館,營業場所較大、服務項目較多,因此應具備較強的危險預見和防範損害能力,應盡到較大的安全保障義務。犯罪分子宋剛在短時間內反復在賓館里上下電梯,後又著女式服裝,攜女式皮包離開,被告的保安人員對此沒有察覺,客觀上為宋剛的犯罪行為提供了條件。因此,雖然兩原告之女的遇害是由宋剛的犯罪行為直接造成,但因被告未能在其能夠防止損害的范圍內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故被告因承擔相應的責任。而兩原告之女未在開門時注意有關的安全事項,自身亦存在著一定的過錯。據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第98條,第106條第2款,第119條判決如下:
1. 被告上海市星河賓館於10日內賠償原告張霞人民幣8萬3千元。
2. 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請求。
本案訴訟費20030元,由原告張霞承擔13000元,被告上海市星河賓館7030元。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長 。。。。
審判員 。。。。
審判員 。。。。
。。。年。。月。。日
㈧ 有沒有關於勞動的小品(或相聲)的劇本1~3人的。
很經典是趙本山和范偉在很早前的春晚上表演的《紅高粱模特隊》,裡面講的就是一群勞模經受服裝模特訓練的搞笑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