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植合同
① 綠植租賃合同怎麼寫
花卉綠植租賃合同範文一
承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 出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綠植花卉租賃擺放事宜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綠植花卉租賃數量和價格
甲方租賃綠植花卉 盆,用於室內辦公環境美化裝飾,每盆租賃價格為14元/月。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一年,自 2015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甲方每季度以銀行轉賬方式付款給付乙方綠植花卉租金,由乙方提供同等金額的有效發票。
乙方帳戶信息:
帳戶名: ; 開戶行: ; 賬 號: 。
第四條 甲方權利及義務
4.1.甲方有權對租賃綠植花卉的數量、品種、規格及質量進行監督。
4.2.甲方負責提供擺放場地,無償提供綠植花卉養護用水。
4.3.愛護租賃的綠植花卉。因甲方原因造成盆器破損,由甲方負責賠償。
4.4.甲方在合同范圍以外需增加租賃數量的,應及時同乙方協商。
4.5.甲方如需要更換擺放位臵及品種,應及時通知乙方辦理。乙方在接到通知後,應在3日內按甲方要求辦理。
4.6.甲方不得將租賃的綠植花卉轉租第三方。
4.7.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租金。
第五條 乙方權利及義務
5.1.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與甲方辦公環境相協調的綠植花卉,並根據不同季節及時更換,保持綠植花卉應有的新鮮和美觀。
5.2.乙方工作人員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未經許可不得進入與租擺業務無關的區域或做與租擺無關的事項。
5.3.乙方的日常護養時間段務必服從甲方,在擺放綠植花卉及日常維護時應注意安全。因乙方養護工作人員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財產受損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5.4.乙方負責綠植花卉日常管理(澆水、施肥、修剪、清潔)工作,做到綠植花卉無病蟲害、葉面無塵土、盆中無煙蒂等雜物,使綠植花卉保持常綠常青。同時保持現場清潔衛生,做到人走凈場。
5.5.甲方如需增加租擺的綠植花卉,乙方應優先提供,相關事項雙方另行約定。
5.6.如遇節日、慶典、會議等臨時性活動,如甲方需要,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無償提供甲方裝飾用綠植花卉。
5.7.本合同列明的乙方信息(包括代表人、銀行賬戶信息等),應自變更時起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就給予賠償。
5.8.本合同租擺期滿,甲乙雙方未就續訂合同達成一致意見的,乙方應自租擺期滿之日起10日內撤走全部綠植花卉,逾期不撤走,視乙方放棄對綠植花卉一切權益,甲方有權進行處臵。
第六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搞力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可免除對另一方的賠償責任。但遭遇不可搞力的另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自不可搞力結束之日起7日內提供發生不可抗力證明。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並不可抗拒之事由,如火災、爆炸、洪水、地震、台風、叛亂、暴動、政府政策等。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4.5條約定履行義務的,在甲方連續通知3次後,乙方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支付甲方違約金,違約金為年租金的 %,甲方有權在應付租金中扣除前述違約金。
7.2 乙方有其它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或多次違反並經甲方書面催告後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執兩份、乙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合同期滿,如甲乙雙方無異議,則合同可自動順延一年。一方欲變更、解除合同,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八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銅陵縣順安鎮。
花卉綠植租賃合同範文二
甲方: 江蘇南水北調藺家壩泵站項目部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陳站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美化辦公環境,陶冶情操,提高工作效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責任、義務、保障雙方的利益,特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提供乙方所需要擺放的觀葉植物。
二、由乙方負責觀葉植物的澆水、除蟲、除塵、擺放等日常管理工作。做到植物常綠,如有萎焉及時更換。
三、甲方要負責對觀葉植物的保管,如遇植物失竊或故意損壞等人為因素造成的後果,甲方要負責賠償。賠償金額為同等品種、同等質量的苗木的當月市場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