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產權證房屋買賣協議
① 無產權證房屋買賣協議有哪些範文
無房產證不等於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權,持有房產證也不等於擁有該房屋。
房屋買賣合同(一)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合同法》及有關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下述房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基本情況 本合同房屋座落地址________鎮林蔭路________號,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結構磚砭,層次一、二層沿街,間數:________樓共________間,新舊程度________成,戶內配置;電氣、給排水到戶,裝潢。 二、甲方通過轉讓取得上述房產的產權,該房產性質為商業、住宅房。但是還未擁有房產證。現同意將上述房產轉賣給乙方。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見附件一。 三、價格與費用 經約定,上述房產總價格(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此價格未包括二手房交易的各種費用,具體另附件二約定,乙方________萬首付房款後,甲方開始辦理有關過戶手續。過戶之後,餘款由乙方採用二手房按揭貸款的形式支付完畢。 四、付款及交房約定 雙方同意按下述方式交接: 1.在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已經辦至乙方名義下的前提下,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月之前,付清全部房款(包括二手房按揭貸款形式)。 2.甲方在乙方付清全部房款(含貸款)後,將付清之次日起的租賃收益歸乙方所有,其計算為將租金按日平均計算。並將上述租賃收益與房款一並結算扣減。 五、上述房產的建築面積按房產證發證單位核算的面積為准,如發證面積與本合同面積有誤差,本合同約定的銷售價格不變。 六、其他約定 1.由甲方負責辦理房產證及土地證的過戶登記至乙方的手續,各自承擔的費用按附件約定。 2.乙方支付本合同房款所需的貸款由乙方自行出面辦理,甲方協助提供所需的各種文件及證書。 3.甲方保證上述房屋的現有所有承租人已經放棄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保證上述房屋的所有抵押權人已經同意甲方出賣上述房屋; 4.甲方承諾在乙方支付________萬元的首付款後的________日內,立即解除上述房屋(包括土地使用權)上設置的任何抵押和任何權利限制。 5.根據甲方與現有承租人簽訂的合同(見附件三),上述房屋的租賃期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到期。依據此,乙方承諾原甲方的出租合同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到期之前不予變更。 七、保修責任 商品房的保修責任由建設部規定的法定責任單位負責,本房產開發單位是嘉善縣地方房產公司。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乙方自行聯系處理有關保修的一切事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是甲方保證提供相應的用於證明開發單位和保修義務人的文書。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中止合同的,或者違反自己一方的義務和承諾的,或者延遲履行義務達________天的,均由責任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按實際付款的20%支付違約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議不成,甲乙雙方同意由仲裁機構協調解決。 十、為確保各方履行本合同,甲方商請________為其保證人,乙方商請_________________為其保證人(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保證范圍為被保證人在本合同中的所有義務和責任,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十一、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及其保證人各一份,其餘用於辦理變更登記等手續。 附件(略)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 甲方保證人:(簽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保證人:(簽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鑒證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樣式) 合同當事人: 賣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鎮××路××號 電話: 買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鎮××幢××單元×××室 電話: 根據國家《合同法》及有關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下述房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基本情況 本合同房屋座落地址××鎮林蔭路 號,建築面積 平方米,結構磚砭,層次一、二層沿街,間數:樓底共間,新舊程度成,戶內配置;電氣、給排水到戶,裝潢。 二、甲方通過轉讓取得上述房產的產權,該房產性質為商業、住宅房。因為還沒有拿到房產證,買房已經熟知此事,後期不可以此作為糾紛事由。現同意將上述房產轉賣給乙方。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見附件一。 三、價格與費用 經約定,上述房產總價格(大寫): (¥ 元) 此價格未包括二手房交易的各種費用,具體另附件二約定,乙方 萬首付房款後,甲方開始辦理有關過戶手續。過戶之後,餘款由乙方採用二手房按揭貸款的形式支付完畢。 四、付款及交房約定: 雙方同意按下述方式交接: 1.在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已經辦至乙方名義下的前提下,乙方在年月-月之前,付清全部房款(包括二手房按揭貸款形式)。 2.甲方在乙方付清全部房款(含貸款)後,將付清之次日起的租賃收益歸乙方所有,其計算為將租金按日平均計算。並將上述租賃收益與房款一並結算扣減。 五、上述房產的建築面積按房產證發證單位核算的面積為准,如發證面積與本合同面積有誤差,本合同約定的銷售價格不變。 六、其他約定: 1.由甲方負責辦理房產證及土地證的過戶登記至乙方的手續,各自承擔的費用按附件約定。 2.乙方支付本合同房款所需的貸款由乙方自行出面辦理,甲方協助提供所需的各種文件及證書。 3、甲方保證上述房屋的現有所有承租人已經放棄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保證上述房屋的所有抵押權人已經同意甲方出賣上述房屋; 4、甲方承諾在乙方支付 萬元的首付款後的日內,立即解除上述房屋(包括土地使用權)上設置的任何抵押和任何權利限制。 5、根據甲方與現有承租人簽訂的合同(見附件三),上述房屋的租賃期到 年 月到期。依據此,乙方承諾原甲方的出租合同至 年 月到期之前不予變更。 七、保修責任: 商品房的保修責任由建設部規定的法定責任單位負責,本房產開發單位是嘉善縣地方房產公司。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乙方自行聯系處理有關保修的一切事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是甲方保證提供相應的用於證明開發單位和保修義務人的文書。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中止合同的,或者違反自己一方的義務和承諾的,或者延遲履行義務達 天的,均由責任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按實際付款的20%支付違約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議不成,甲乙雙方同意由仲裁機構協調解決。 十、為確保各方履行本合同,甲方商請為其保證人,乙方商請為其保證人(身份證號碼為)。保證范圍為被保證人在本合同中的所有義務和責任,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十一、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及其保證人各一份,其餘用於辦理變更登記等手續。 附件(略)。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甲方保證人(簽章)乙方保證人(簽章) 年月日年 月日 鑒證人(簽字): 年月日
② 沒有房產證的房子買賣協議怎麼寫
法律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但實際上,房子之所以沒有房產證可能有很多原因,比如本身就無法辦理房產證、暫時沒有取得房產證或者房產證丟了等等。下面我們就針對這幾種情況逐一為大家分析。
本身不能辦理房產證的房子
以下類型的房子均不能辦理房產證:
(1)違章違規建築,比如利用集體所有土地開發的項目;未取得規劃審批的項目;私自改變土地用途的項目;私自變更規劃的項目;未經立項批准或私自變更立項的項目;沒有銷售許可證和產權證的房屋;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房屋。
(2)被有關部門依法查封的房子。
(3)部分軍產房、校產房,軍產房是國家軍事機關所有的房屋,一般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因而不能上市交易。校產房的產權單位為學校,這類房產在受限上市范圍內。
暫時沒有取得房產證的房子
1、什麼是「暫時沒有取得」?
具體是指在房屋交易過程中,因為流程、手續等原因暫時未能取得房產證,這類房子可以買賣,但需要等到房產證下發之後再走流程。
2、這樣的房子怎麼賣?
買賣雙方可以先簽訂購買協議,必要時可以進行公證,等到房產證下發之後再進行交易,提醒大家最好不要支付大額定金,避免產生交易風險。
房產證
房產證丟了的房子
房產證丟了,房子一樣能賣,但是需要先補辦房產證,具體如下:
1、房屋權利人持身份證到市房管局,填寫房產證遺失聲明。
2、房屋權利人到房產檔案館查檔,繳納查檔冊費後,由房地局發出臨時收據,對申請遺失事項進行內部查檔校核。
3、房屋權利人在報上刊登權屬證書遺失聲明,待遺失聲明見報後,房屋權利人持報刊和臨時收據到房管局交給原件經辦人,一個月內沒有異議者,即可向測繪所申請勘丈。
4、6個月後,房管部門發布房屋所有權證書作廢公告。
5、房屋權利人持刊登遺失聲明和作廢公告的原版報紙、身份證等資料到市房產交易管理處辦理遺失登記發證手續。
6、若經審批同意補發權證者,經繕證、校對後,房屋權利人將收到領證通知,憑「登記收件收據」領證即可。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1-1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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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無產權證房屋買賣協議一定有效嗎
沒有房產證的房屋買賣合同並非必然無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首先,房地產管理法第條的規定屬於行政管理性質的規定,目前的主流觀點是,違反了該規定並不必然導致合同無效。
其次,房地產證是擁有所有權的證明,沒有房產證即意味著沒有所有權,出賣沒有所有權的房屋屬於無權處分。但無權處分行為在無權處分人取得處分權利以後便生效,轉而成為有權處分行為。
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手續,或者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才生效,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當事人仍未辦理批准手續的,或者仍未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未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登記手續,但未規定登記後生效的,當事人未辦理登記手續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合同標的物所有權及其他物權不能轉移。依此規定,沒有房產證的房屋買賣合同並非必然無效。
(3)無產權證房屋買賣協議擴展閱讀
案例:
張先生從李女士處買了一套房屋,該房屋的產權證正在辦理中,之後張先生又把房屋賣給了王先生,並且雙方簽訂了購房合同,結果房價上漲,張先生起訴到法院主張合同無效,願意返還王先生所交的定金,結果法院判決合同有效。
法院認為:雖然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8條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
但是《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8條規定未取得權屬證書不得轉讓是行政管理的規定,即要求行政機關對未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房屋不辦理過戶登記手續,是從物權公示的原則出發,為了保證交易安全所採取的行政管理措施。
只要合同雙方當事人對於房屋的權屬情況沒有產生誤解,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同就應當認定為合法有效,這是符合合同法精神的。
同時,根據我國《物權法》第15條的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案例分析:
首先,這類房子因沒有產權,買房人無法辦理過戶,也就無法享有對房屋的處分權。而更大的風險在於,如果之後房屋可以辦理產權,房屋價格上漲後賣房人反悔,單方面提價,可能不配合過戶。
更有甚者賣房人可能以不正當手段,將房屋以更高價格轉賣給第三人,造成兩個買家之間房屋權屬的爭議。雖然本案中合同被法院確認為有效,並追究了違約方的責任,但在房地產交易過程中,由於程序復雜,對於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而進行交易的雙方來說,均產生較大風險。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合同法
④ 無產權證房屋買賣合同有效嗎求解
⑤ 無產權證房屋買賣合同有效嗎
不違反國家強制性規定,合同雙方達成合意,合同有效只是不能再進行買賣,不能辦理過戶手續,另外國家徵收徵用的時候不能得到保障,總而言之沒有保障,這種房屋還是不要買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