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面積
① 購房合同上的面積與實際面積有出入,要怎麼處理
根據有關復規定,買賣雙方因設制計變更造成的實測房屋套內面積或建築面積(含公攤面積)與房屋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的,按照合同約定處理。
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一)面積誤差比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房款;
(二)面積誤差比值超出3%,購房人可要求退房。開發商應在買房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退還已交房款,並支付已付房款利息。如購房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購房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開發商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開發商返還購房者,面積誤差值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開發商雙倍返還買受人。
② 購房合同上的面積
以房產證上的面積為准,面積少了,你可以要求開發商退回差價,因為設計面積是有允許誤差的。
③ 購房合同上的使用面積不準怎麼辦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以內的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開發商應當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一般為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同時支付已付房價款利息。
3、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產權歸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開發商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開發商雙倍返還買受人。
(3)合同上面積擴展閱讀
1、使用面積住宅在計算面積時,使用面積是指房屋的室內凈面積,不包括牆體,建築面積是指房屋外牆中心軸線之間的面積;
2、使用面積是指住房中為生活使用的凈面積,每套樓房內使用面積包括居室、門廳、客廳、走道、廚房、衛生間、儲存室、立式壁櫥、陽台等面積.建築面積包括樓房的使用面積、結構面積和輔助面積;
3、使用面積是指每套住宅盧門內除牆體厚度外全部凈面積的總和,其中包括卧室、起居室、過廳、過道、廚房、衛生間、儲藏室、壁櫃(不包括吊櫃)、戶內樓梯(按投影面積)。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使用面積
④ 商品房買賣合同上的面積差異如何計算
根據規定復,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制屋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的,合同有約定的從其約定;無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放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樣繼續履行合同的,房屋實際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的(含),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放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⑤ 房產證上的面積與預售合同上的面積關系
不是的,購房合同上的面積是房管局的圖測面積,也就是測量圖紙得回出的面積,房產證上的答面積是房管局的實測面積,房產證是以房管局實際房屋測量得出的面積為準的。
關於兩者的面積偏差,在購房合同里有約定的,一般是多退少補的。具體可以看購房合同的。
⑥ 如何理解合同中「建築面積」含義
建築面積,是地產名詞,與使用面積及使用率計算有直接關系。因應國家地區不同,其定義專和量度標准未必屬一致。建築面積一般大於使用面積。建築面積是建設工程領域一個重要的技術經濟指標,也是國家宏觀調控的重要指標之一。建築面積是指建築物外牆勒腳以上的結構外圍水平面積,是以平方米反映房屋建築建設規模的實物量指標。
建築面積亦稱建築展開面積,它是指住宅建築外牆勒腳以上外圍水平面測定的各層平面面積。它是表示一個建築物建築規模大小的經濟指標。每層建築面積按建築物勒腳以上外牆圍水平截面計算。它包括三項,即使用面積、輔助面積和結構面積。在中國內地,與建築面積有關的法規有《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及現行的《建築面積計算規則》。而在中國香港,建築面積及使用面積的計算則需遵循香港測量師學會發布的《量度作業守則》。在中國台灣則有建築技術規則,其第九章之容積管制即是關於容積率和建築面積的規范。
⑦ 買房合同上的面積和實際面積不一樣,怎麼辦
一,以房產證上的面積為准二,關於預售面積與實際面積的誤差問題:面積誤差比是指購買商品房時實測面積與預測面積之差和預測面積的比值。面積誤差比是商品房買賣過程中處理面積差異的一種方法。公式:面積誤差比=(實測面積-預測面積)×100%÷預測面積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實測計價面積-合同約定計價面積)的絕對值*100%/合同約定計價面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規定: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一)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計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測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出3%的部分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⑧ 買房中實際面積小於合同上面積時該怎麼辦
一,以房產證上的面積為准
二,關於預售面積與實際面積的誤差問題:
面積誤差比是指購買商品房時實測面積與預測面積之差和預測面積的比值。面積誤差比是商品房買賣過程中處理面積差異的一種方法。
公式:面積誤差比=(實測面積-預測面積)×100%÷預測面積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實測計價面積-合同約定計價面積)的絕對值*100%/合同約定計價面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規定: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一)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計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測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出3%的部分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⑨ 合同上只寫了面積,應該算實際面積還是建築面積
買賣合同或者租賃合同,合同上只寫了面積,按照現在計算方法都是建築面積,不是使用面積。
⑩ 購房合同上的面積是不是將來房產證上的面積
不是的,購房合同上的面積是房管局的圖測面積,也就是測量圖紙得出的面積,房產證上的版面積是房管局的權實測面積,房產證是以房管局實際房屋測量得出的面積為準的。
關於兩者的面積偏差,在購房合同里有約定的,一般是多退少補的。具體可以看購房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