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終止合同
❶ 乙方終止合同,需要負什麼責任
如果是因為不可抗拒的因素(地震、海嘯等等)導致不能實行合同,可回以不負任何責任。
如果是因為對答方首先不按合同辦事,己方也不需要負任何責任。
如果合同沒有約定違約責任的,也不需要負任何責任。
其他情況,要按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進行補償。
❷ 雙方在未違約的情況下是不能終止合同的嗎
雙方均未違約說明合同正在履行中,需對履行中合同予以變更的,自行協商。
單方面無故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該方違約。
詳見合同法。
❸ 如果單方面終止合同怎麼辦
單方面終止合同,系承擔違約責任。
受害人如果和違約人協商不成,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❹ 終止公司與公司之間的合同。雙方需要做什麼
現在你們雙方簽訂終止協議,原件帶不帶意義不大;
以前的合同原專件寫不寫過期作屬廢,實際上問題不大;
初期我們已經支付了部分費用,對方公司沒有提供給到我們想要物品,實際上,對方已經違約,你們可以要求對方賠償經濟損失,或者要求支付違約金的。
❺ 合同終止的幾種重要情形
導讀:合同終止是指合同關系不再存在,合同當事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終止,當事人不再受合同關系的約束。合同的終止也就是合同效力的完全終結。合同終止的主要情形是合同解除、債務抵銷、提存,本文為您詳細解讀這三種合同終止的情形。 合同解除 債務抵銷 提存 相關法規 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按照法律規定或者雙方當事人約定的解除條件使合同不再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行為或者合同各方當事人經協商消滅合同的行為。合同解除是合同終止的一種不正常的方式。 合同解除有兩種方式,一種稱為約定解除,是雙方當事人協議解除,即合同雙方當事人通過達成協議,約定原有的合同不再對雙方當事人產生約束力,使合同歸於終止。另一種方式稱為法定解除,即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後,由於產生法定事由,當事人依據法律規定行使解除權而解除合同。 約定解除可以分為兩種形式: 一是在合同訂立時,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解除的條件,在合同生效後履行完畢之前,一旦這些條件成就,當事人則享有合同解除權,從而可以以自己的意思表示通知對方而終止合同關系。 二是在合同訂立以後,且在合同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原合同之外,又訂立了一個以解除原合同為內容的協議,使原合同被解除。這不是單方行使解除權而是雙方都同意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是合同解除制度中最核心最重要的問題。 合同法第9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抵銷 抵銷是指互負到期債務的當事人,根據法律的規定或雙方的約定,消滅相互間所負相當額的債務的行為。 抵銷可分為兩種形式:法定抵消、約定抵消 法定抵消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且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一方使相互間所負相當額之債務歸於消滅的意思表示。 法定抵消的要件 (1)雙方當事人互負債務; (2)互負的債務的種類相同; (3)互負債務必須為到期債務; (4)不屬於不能抵消的債務。 合同法規定,當事人主張抵消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自到達對方時生效。抵消不得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約定抵消是指通過雙方當事人之間達成協議,將相互負有的債務進行抵消而使合同終止。由於約定抵消是通過合同方式實現的,所以,只要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即具有法律效力。 約定抵消的條件為: (1)雙方相互負有債務; (2)雙方當事人就債務抵消達成協議; (3)不得有禁止抵消的規定。 提存 提存是指由於債權人的原因而使得債務人無法向其交付合同的標的物時,債務人將該標的物提交提存機關而消滅債務的制度。 提存的條件 (1)提存人具有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 (2)提存的債務真實、合法; (3)存在提存的原因。提存的原因包括: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債權人下落不明;債權人失死亡未確定繼承人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未確定監護人;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4)存在適宜提存的標的物; (5)提存的物與債的標的物相符。 提存人應當首先向提存機關提出申請,提存機關收到申請後,要按照法定條件對申請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提存機關應當接受提存標的物並採取必要的措施加以保管。標的物提存後,除了債權人下落不明外,債務人應當及時通知債權人或者債權人的繼承人、監護人。無論債權人是否受領提存物,提存都將消滅債務,解除債務人的責任,債權人只能向提存機關領取提存物,不能再向債務人請求清償。 在提存期間發生的提存物的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債權人承擔。同時,提存的費用也由債權人承擔。 相關法規: 合同法第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債務相互抵銷; (四)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五)債權人免除債務; (六)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 (七)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更多法規
❻ 提前終止合同協議
不需要什麼協議
協商好以後,在原合同寫上協商合同終止,善後事宜處理,有無需要交接的貨物、貨款,約定清楚,簽字蓋章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