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師勞動合同
⑴ 建造師掛靠,勞動合同不是我簽的。
可以要求支付2500的工資,但老闆可能不會給,因為合同根本就不是你簽的,當真正發生勞動糾分的時候,這個勞動合同無效的。
⑵ 關於建造師掛靠及勞動合同簽訂
現在很多地復方都需要制有社會保險證明才能證明該建造師在企業執業了,有社會保險證明就需要辦理勞動合同的,但分地區分省份有區別,看你掛靠的是什麼省份和市區了,建造師和企業之間有勞動合同有社會保險證明是一個趨勢。希望能夠幫到你。
⑶ 與總公司的勞動合同關系,可以按規定注冊建造師資格證到獨立法人的子公司嗎
與總公司的勞動合同關系,不可以注冊建造師資格證到獨立法人的子公司,只能注冊到總公司,或者勞動者和總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和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後方可注冊到子公司。
《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⑷ 二級建造師掛靠問題,除了簽訂掛靠合同以外還需要掛靠單位給我提供勞動合同嗎
現在很多地方都需要有社會保險證明才能證明該建造師在企業執業了,有社會保險證明就需要辦理勞動合同的,但分地區分省份有區別,看你掛靠的是什麼省份和市區了,建造師和企業之間有勞動合同有社會保險證明是一個趨勢。希望能夠幫到你。
⑸ 請問一個建造師注冊提供勞動合同的問題
你在考試前後提供的勞動合同復印件要一致的,不然很容易露馬腳.
⑹ 我和現在的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我的二級建造師注冊到公司還要另外簽訂建造師
我認為這個應該是要另外簽的,
或者在你的勞動合同裡面註明,
不然你的二級建造師就不起作用了的,
你自己考慮一下看。
⑺ 請問建造師注冊,沒有社保和勞動合同(只是考試通過),怎麼解決
掛靠來有2種,掛項目也源就是掛證也掛章,這個風險較大。不過相對金額多一點,還有一個就是很多人採納的就掛證,那跟你的社保和勞動合同是無關的,基本根據城市區別在1萬左右一年哈。小心掛的金額別騙黑心中介騙走太多了。
⑻ 建造師聘用協議 是不是勞動合同
如果具備《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各項內容,可以視為勞動合同。
⑼ 建造師掛靠合同是不是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特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
除此之外的所有合同與勞動合同無關,
至於你這個所謂的掛靠合同實際內容是什麼呢?
但就合同本身的定義和勞動合同無關。
⑽ 一級建造師重新注冊勞動合同有效期為無固定期限怎麼填
建議電話咨詢建造師注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