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糾紛
發布時間: 2020-11-22 15:29:45
⑴ 房屋糾紛如何處理
房子是奶奶的,房租金要交給奶奶的,別人沒有權力收取。
與奶奶商議,要求每個子女都應給奶奶贍養費。
奶奶由小兒子家贍養,小兒子家交的贍養費用可多可少,這樣房屋租金的事情就平衡了。
⑵ 房屋糾紛問題
買賣房屋,應當及時辦理過戶,以免將來出現麻煩。
當事人購買房屋,並辦理過戶的,賣房人的債務不會影響當事人的權益。未辦理過戶手續,賣房人的債務關系人通過法院執行房產的,當事人可憑買賣合同或等手續向法院申請異議。法院核實後,可不予執行或解封。但經法院核查,賣房人和買房人故意串通惡意轉移財產抗拒執行的,則根據具體情況給予執行房產,並依法對被執行人進行處罰。
⑶ 房屋糾紛怎麼維權
按照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發生房地產糾紛後可區別不同情況,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第一,凡以房屋為標的物的房屋確權、使用、買賣、租賃、典當、抵押等民事行為發生的糾紛,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二,拆遷人與被拆人因拆遷補償、安置等發生糾紛,雙方協商達不成協議的,由批准拆遷的主管部門或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同級人民政府裁決,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起訴。
第三,單位內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權,是單位內部行政管理行為,職工對分房有意見,或者單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糾紛不屬於法院受理范圍,而應由本單位或者有關行政部門解決。
第四,因違章建築引起的房產糾紛,以及因違章建築的認定、拆除引起的糾紛,行政機關不依法處理或處理不當,當事人不服的,可以作為行政案件提起訴訟。
《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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