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的行紀合同
『壹』 」行紀合同「 舉例說明 最好通俗點 謝謝!
行紀合同又稱信託合同,是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託人從事貿易活動,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居間合同也稱為中介合同。它是指當事人雙方約定,一方為另一方提供成交機會或者充當訂立合同的媒介,另一方支付相應的報酬的協議。
委託合同是指受託人為委託人辦理委託事務,委託人支付約定報酬或不支付報酬的合同。
委託是產生一切委託事務的基礎,如代理、行紀、居間均由委託產生,委託合同是一種基礎合同;委託解決委託人與受託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問題.
委託合同是委託代理權授予的基礎關系; 如果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進行貿易活動,則為行紀,行紀合同中若委託人不支付相關費用,行紀人可行使留置權;居間合同(雙務、有償、諾成)居間人向委託人提供與第三締約機會或為訂約提供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委託合同、行紀合同、居間合同的比較:
委託合同:
費用/報酬
1. 委託人預付費用。
2. 受託人墊付必要費用,委託人應當償還該費用及其利息。
以誰的名義:以委託人名義
權利:法律效果歸於委託人
行紀合同
費用/報酬行紀人自己負擔
以誰的名義:以自己名義
權利:有介入權
居間合同
費用/報酬居間人自己負擔
以誰的名義:以自己名義
權利:無介入權
『貳』 什麼是行紀合同
行紀合同,是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託人從事貿易活動,由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以自己名義為他人從事貿易活動的一方為行紀人;委託行紀人為自己從事貿易活動並支付報酬的一方為委託人。行紀合同具有如下特徵:
1.行紀合同的標的是行紀人為委託人進行貿易活動,通常表現為為委託人買入或者賣出特定物品或者財產權利。
2.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託人辦理委託事務。行紀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不能對委託人直接發生法律效力,委託人不直接就行紀人對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
3.行紀合同是諾成合同。行紀合同只需行紀人與委託人達成合意即可成立,而無需以物的交付為其成立要件。
4.行紀合同不是要式合同。行紀合同可以通過書面、口頭以及其他約定的方式訂立,無需以特定的方式訂立。
『叄』 關於行紀合同的一個案例
1.A與信託公司之間簽訂的是行紀合同,可以自買自賣,所以,A主張無效無法律專依據.
2.3台復印機的所有屬權歸A所有,所以A可以要求返還.
3.廣告費用由信託公司自行承擔2/5,因為行紀合同,交易成功則所需費用行紀人自行承擔.3/5由A承擔.
4.應支付部分酬金,支付賣出兩台復印機的錢.
『肆』 請舉例說明行紀合同
畫廊賣字畫。委託人將字畫委託給畫廊,畫廊以自己的名義向外賣,成交後,取得傭金。而買方的交易對象是畫廊而不是字畫作者或所有人。
畫廊是行紀人,字畫所有人是委託人。這就是行紀合同。
『伍』 我國目前有哪幾種典型合同
1、我國目前有15種典型合同。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分則中有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