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版面侵權
根據二○○二年一月一日《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規定:為了學習和研究軟體內含專
的設計思想和原屬理,通過安裝、顯示、傳輸或者存儲軟體等方式使用軟體的,可以不經
軟體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
同樣只要你的作品只用於學習,而不用作商業用途就不會受到著作權人的起訴。
⑵ 如何避免網站設計被人侵權盜版
以下是關於外觀設計的判定方法,提供參考。
外觀設計專利的近似判定方法概括起來主要有如下幾種:
直接對比法
直接對比法包括兩個方面:
一是將被控侵權產品與專利的圖片或照片直接進行比較。
採取這一方法應特別注意作比較時直觀的效果較差,特別是用筆畫的專利圖片,與做成產品後的視覺效果有一定差異,不能把這些圖片視覺效果的差異看成是專利與被控侵權產品的差異。
二是將專利權人或被許可人生產的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直接與被控侵權產品比較,這種比較的效果最佳,也最易作出是否相同或近似的判斷,但需注意的是專利權人或被許可人所生產的產品是否與申請專利時的圖片或照片完全一樣。許多企業申請專利後,不斷完善產品設計,實際生產的產品與申請專利時的產品往往有些變化。因此,用產品作直接比較時,應剔除與專利文件不相同或變化之處,因為外觀設計專利保護的范圍是以申請批准文件中的圖片或照片為准。
交叉對比法
交叉對比法一般較適用於與公知公用產品有密切關聯的外觀設計專利。在現實的生活中,許多產品設計者,總是在借鑒已有的公知公用產品基礎上進行產品設計。當幾個人或幾個企業都參照某個產品進行新的創新設計時,後來設計的產品或多或少總是與在前的公知公用產品有許多相同或相似之處。在這種情況下,判斷他人的產品是否構成侵權,應作一交叉比較。具體方法是
先將被控侵權產品與已有公知公用產品作一比較,
然後再將其與專利產品作比較,如果被控侵權的產品更接近於專利產品則一般構成侵權,更接近於公知公用產品則不侵權。
通過這種交叉比較來剔除公知公用產品部分造成的相同,否則,對於被控侵權者是不公平的,很可能將不是專利權人的設計范圍給變相擴大到其保護范圍。同時,也為判斷近似性帶來依據。
視角對比法
視角對比法是指從不同的視線角度去比專利與被控侵權產品的異同。外觀專利的視圖通常有六個面,如果對稱的另一面相同,可省略其中一面,實際使用時不易見的底部或背部也可省去。因此,有的圖片可能只有四個面或五個面。在比較異同時,首先應看主視圖,然後比較側視圖或俯圖,對許多產品俯視與仰視的異同一般不是很重要,但對於較小的產品,如玩具手槍,其所有視圖都屬易見部位,往往無主次之分,則應從各個視角綜合判斷其異同。
對一些透明或半透明的產品,還應注意其透明狀態下的視覺效果。外觀形狀相同,但另一產品採用的全透明的設計,其視覺效果可能差異很大,從而使兩件形狀相同的產品不易混淆,不易區別,此時不能輕易作出相同的判定。應作近似來闡述。
對一些在使用中有多種變化狀態的產品,亦應注意其不同狀態下的視覺對比效果,不能僅憑一種狀態下的近似就作出侵權的判斷。 因根據實際情況,參照實際對比物作出分析,可以適用「近似性 大於 1/2 」來進行判斷。
另外還可以從外觀設計的設計要點部分進行比較,設計要點往往是其與眾不同的創新點。設計要點相同或相似,而其餘部分也無明顯區別的,應認定為侵權。
在判斷外觀設計產品是否侵權時應多從幾個視角去觀察比較,最後作出是否相同或近似的綜合判斷。
按照您的說法,您公司的網站被人完全的做了一個,只是聯系方式和公司簡介不一樣,對方是屬於侵權行為,但是按照目前中國法律關於網頁設計方面的侵權行為的判定和懲罰條例,尚未完善,維權方面有一定困難。直接一點,就是請一個專業律師行,發一份專業的律師函給對方進行警告,或者收集相關證據,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同時希望中國法律在不久的將來,將會對這種網頁設計侵權行為制定出合理和符合中國社會現狀的法律制度去制約不法分子的行為。
⑶ 有個公司的網站,跟我公司網站版面一模一樣,用的圖片都跟我公司的一樣,他們算不算侵權
當然是算侵權了。
⑷ 如何算是網站版式侵權怎樣認定商標侵權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三)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四)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五)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包括: 1、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志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誤導公眾的; 2、故意為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3、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的字型大小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4、復制、摹仿、翻譯他人注冊的馳名商標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上作為商標使用,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5、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冊為域名,並且通過該域名進行相關商品交易的電子商務,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共九種情況。
相同:兩商標在視覺上基本沒區別。
相似:兩商標比較,其文字、讀音、含義或者圖形的構圖、色彩或整體結構相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來源產生誤認或者與原告商標的商品有特定聯系。這種判斷是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准,在兩對象隔離的狀態下進行主要部分和整體比對,這種判斷還要考慮請求保護注冊商標的顯著性和知名度。
⑸ 直接復制人家的網頁模板算是侵權嗎
基本不侵權,因為在互聯網的網站這一塊,很多都是你我,我你
甚至很多網回絡公司,他們答也是把代碼稍微改動一下就當成自己的產品。
你用人家的東西最好是得到人家的許可(從道義上講)
如果不是商業用途,應該沒問題
如果是用於商業,那最起碼得在網站里包含人家的說明文件
⑹ 做網站直接拿別人的html頁面算不算侵權
算是侵權的。不過現在中國的產權監督不健全,你用著應該沒有問題的。
如果有必要還是自己寫吧。。。
⑺ 網站界面相同或相似是否構成侵權
程序和內容都是我自己的,這樣算不算侵權呢? 回答:你的問題,可以從模仿網站設計風格是否構成侵犯著作權?或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這兩個方面來考慮: (一)剽竊他人享有著作權的網頁設計風格,構成侵權。 侵犯著作權的前提是:被模仿的網頁具有獨創性,構成《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 網頁一般都是由文字、圖畫、錄音、活動影像等多媒體的元素構成。若被模仿的網站若是將網頁布局、設計風格、背景色彩、動畫、圖片、美術和相關文字等進行特定組合,屬於其獨特構思的體現,而不是依照客觀事實簡單排列,那麼該網站就具備獨創性,構成《著作權法》上的匯編作品,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不能因為網頁都是按照一定格式、內容排列組合而成就認定所有網頁都不具有獨創性,不能構成著作權保護作品。 據此,若模仿者的網頁與被模仿者享有著作權的網頁相似達到一定程度,即可認為構成《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第五款「剽竊他人作品」,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權。 對於「剽竊」的認定,參考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關於如何認定抄襲行為給XX市版權局的答復》權司[1999]第6號:一、著作權法所稱抄襲、剽竊,是同一概念,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簡言之,剽竊他人作品是對他人創作成果的復制行為,自己並沒有創造性勞動。 就本問題而言,如果你模仿了該網的設計風格,沒有加入自己的獨創性勞動。那麼你的行為就構成剽竊他人作品,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權。 (二)在一定條件下,構成不正當競爭。 司法實踐中,抄襲網頁還可能被控為不正當競爭。如果抄襲者與被抄襲者構成同業競爭,抄襲又導致兩個網站相混淆,由此誤導公眾或消費者,抄襲者的行為就構成不正當競爭。 就本問題來看,網頁風格基本相同、經營業務相同,如若再在同一個地區范圍,能夠導致消費者混淆,你的行為就可以被認定為不正當競爭行為。 參考法律法規: 《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經營者在市場交易中,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公認的商業道德。本法所稱的不正當競爭,是指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損害其他經營物合法權益,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的行為。 (本文作者:羅雲律師,來自:羅雲律師網,引用及經許可轉載時均應註明出處)
⑻ 網站版面模仿是否侵權
網上免費模板那麼多,有幾個差不多的也再所難免。
你要只是個人網站,那就沒有大關系。
⑼ 網站的版面有抄襲一說嗎
一般網站上都會有版權信息,板塊布局什麼的可以抄,但內容和圖片就是版權了。
⑽ 同行業網站排版差不多屬於侵權嗎
你要看你注冊專利了沒有,如果注冊了,產品什麼都狠像,根據情況就可能造成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