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屬協議
一般附屬協議在合同的基礎上才是有效的。沒有簽訂合同附屬協議是無效的。但是如果你和公司產生勞動糾紛,你可能會吃虧。首先你檔案可能被扣,如果你提出離職,單位堅持要求你賠償違約金,你要耗很多時間和金錢(很多勞動局是站在公司那邊的)。作為剛出社會的你,如果只是因為待遇問題而想離開(覺得工作性質符合自己要求),還不如安心工作,努力學習社會技能(在外面沒有經驗很多公司不要),說不定你努力付出會有不同的機遇。
現在很多公司會要求員工簽訂霸王條款的,除非悄能自己當老闆,否則悄想下,那裡會有公司完全為員工利益出發的。
B. 工資條上的附屬協議金是什麼意思
一、工資單上每個工資項目的兩個要素分別為:
①項目名稱。如基本工資、應發工資、獎金等。
②項目數據類型。項目數據類型有兩種:一種是字元型,如部門編碼、職工名稱、職工編碼;一種是數字型,如基本工資、獎金等。
二、工資條是員工所在單位定期給員工反映工資的紙條,一般由人力資源部門製作和發放,內容和工資表的明細一致,方便員工核對自己的工資是否發放無誤。
一個簡單的工資條,通常包括以下內容:
1、工號
2、職工姓名
3、基本工資
4、職務工資
5、加班費
6、社保扣款和福利費
7、住房公積金
8、應發工資
9、個人所得稅
10、實發工資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各用人單位的薪酬結構不同,製作的工資條格式也各不相同。
C. 合同法中規定,主合同不成立,附屬合同如何規定
從合同的主要特點在於其附屬性,即它不能獨立存在,必須以主合同的存在並生效為前提。主合同不能成立,從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主合同轉讓,從合同也不能單獨存在;主合同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從合同也將失去效力;主合同終止,從合同亦隨之終止。主、從合同是相對而言的,沒有主合同就沒有從合同,沒有從合同,也就無所謂從合同。盡管主合同的存在並生效將直接影響到從合同的成立及效力,但從合同不成立或失效,一般並不影響到主合同的效力。
D. 主合同未簽,只簽了附屬合同,附屬合同有效嗎
根據目前的勞動關系條例,你的朋友是必須出5000元的。只有一下原因例外!
1.公司解聘專。
2.公司違反用人規屬定。
3.一些不可抗力!
所以我建議你找個律師咨詢,看看是否可以找到期間的空當!希望對你有幫助,給個最佳答案!
E. 簽訂債權轉讓協議後再簽訂一個附屬協議合法嗎
債權轉讓協議兩方就可以了,但是簽三方也行,省略了通知債務人的程序
F. 協議書附屬條款格式怎麼寫
協議書就是合同,基本格式就是合同的格式,把你想說的某些細節寫清楚就好了,如果不明白可以追問或者在線咨詢,詳細聯系方式見網路空間或者資料。
再看看別人怎麼說的。
G. 三方協議簽了,附屬協議是口頭協議,有效嗎
口頭協議也是協議的一種,也是有效的協議,但要保留口頭協議的證據,比如錄音、證人等。
H. 主合同已過期,其附屬合同是否還有效
主合同終止不代表從屬合同必然失效。
主合同終止時其中的違約條款仍然有效,否則,怎麼在合同終止下追究違約責任呢?
I. 勞動合同附屬協議 能簽嗎
我國勞動合同解除有如下幾種情形,其條件和程序詳細如下:
一、可隨時解除勞動回合同的:
《勞動法》
第二答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二、可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的,其中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J. 離婚後怎麼寫附屬協議
大概是這樣,
自願離婚協議書範本:
男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單位:×××,現住址:×××。
女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單位:×××,現住址:×××。
雙方於 ×年×月×日在×市×城區(縣)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現因×××(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願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有關事項,依《婚姻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男方×××與女方×××自願離婚。
二、子女的撫養:
1、雙方於×年×月×日生育有一兒子/女兒,取名:×××,離婚後兒子/女兒隨男方/女方直接撫養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元,在每月×號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止。高中教育階段之後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後重新協商。
2、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撫養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兒子/女兒隨其生活或娛樂。如臨時或節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兒子/女兒十周歲以上時,探望權的行使應尊重兒子/女兒的意見,不可強行按本協議執行。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1、房產:a夫妻雙方婚後購有坐落在×路×號×小區×棟×單元×號的樓房一套,登記在男方/女方(或雙方)名下,屬夫妻共有財產。離婚後,該套房屋歸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內裝修內附屬設施及相關配套設施),雙方相互配合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稅費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擔。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付清。
夫妻雙方婚後購有坐落在×路×號×小區×棟×單元×號的樓房一套,購房時以男方/女方為主貸人向×銀行按揭貸款購買,首付及按揭還款都來源於夫妻共有存款,該房屬夫妻共有財產。離婚後,該套房屋歸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內裝修內附屬設施及相關配套設施),雙方相互配合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及辦理貸款主貸人變更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及辦理貸款主貸人變更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稅費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擔。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內付清。
夫妻共有房屋內的家用電器及傢具等等(見清單),雙方同意作價×××萬元,歸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內付清。
2、機動車輛:×年×月×日購有×牌汽車一輛,離婚後歸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內付清。
3、股權、股票、債券等:(如前述 依協議詳定)
4、債權與債務:(如前述 依協議詳定)
5、雙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財產(如首飾、衣服等)歸各自所有。
四、離婚後住房的安排:
男方住:××××××
女方住:××××××
五、其他協議事項:××××××
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
立協議人:
男方:×××(簽章) 女方:×××(簽章)
×年×月×日
(本協議一式三份,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交婚姻登記機關存檔備案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