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車購車合同
A. 買車要簽合同嗎
買車是否簽訂書面的合同由雙方自行決定。
買賣車輛的行為屬於買賣合同的范疇,可以簽訂書面的買賣合同,也可以不簽訂書面的買賣合同,但是在通常的交易習慣中建議寫一份書面的買賣合同,這樣有利於避免糾紛,規避風險,並在買賣完成後辦理車輛過戶手續。
注意事項:
合同的管轄地、地點;保養。票據上名稱必須保持一致確認銷售方的蓋章名稱與購車合同;免費保養以時間計、汽車代碼(車架號)等汽車本身應有的要素,即使訴訟由於訴訟主體不明車輛信息詳細標明簽訂買車合同時、維修等售後服務(經銷商擔何種義務)、發動機號碼,在沒有弄清合同主體的情況下,購車人的權益很難保護。
如果出現不一致;車輛主要配置。售後服務註明售後服務條款。細節要多多注意消費者簽約時要特別注意體現經銷商合同責任的細節,還是以里程計。如明確經銷商延期交付車輛。
如買進口車。違約責任要明確購車合同中要特別注意明確違約責任、顏色(具體到座椅顏色),尤其是汽車代碼與汽車標識號碼同時寫明;交車時間違約後,要明確約定汽車的品牌,應重點列明經銷商應承擔何種義務(詳細內容可參照《產品質量法》和《民法通則》,要約定解決的方式、汽車標識號碼、發票上的名稱三者必須保持一致。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條款),雙方責任是否對等,由於存在多級代理的形式,防止汽車經銷商掉包,應該賠付多少違約金還是退車等、手排還是自排以及隨車交付的文件等,如交車方式;價款應列明車輛交易的總價款(裸車價或是包牌價),付款方式和期限、時間,對消費者而言非常不利。
拓展資料:
案例解析:
某汽車《購銷合同》
合同名稱
條款內容:因不可抗力因素、廠家生產原因、政府部門原因,導致合同無法按時履行,甲方無責任,時間順延。
點評意見:此條款屬於涉嫌免除經營者責任的不公平格式條款。
此條款擴大了經營者免除責任的范圍,將不屬於不可抗力的情形也作為經營者免除責任的情形。廠家生產原因所導致合同無法按時履行,應屬於經營者實際經營過程可以預見及避免的經營風險責任,並非屬於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因此,不能作為經營者免責的情形。
此條款違反了《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的規定,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及《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第九條「經營者與消費者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經營者不得在格式條款中免除自己的下列責任:……(四)因違約依法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的規定。
B. 提車後要留購車合同嗎
要。
購車合同時購車當中非常重要的文件,購車合同時證明我們和經銷商之間存在買賣關系的重內要憑容證。購車合同上會列有車型配置,顏色,價格,提車時間及違約處理方法等信息。是約束買賣雙方履行義務的文件,4S店不給貨回收購車合同並不符合相關條例的規定,有權讓4S店提供有效合同給到個人。
(2)新車購車合同擴展閱讀:
用戶買車注意事項:
首先肉眼觀察車身漆面,檢查車漆是否有劃痕和磨損,可以將車輛停放在室外光線充足但不刺眼的地方,然後檢查車漆是否均勻,必要時可以上手摸一摸。
汽車銘牌位於駕駛座車門側或發動機艙內,通過查看銘牌上的信息,可以知道車輛的生產日期,如果距離時間太遠,那麼很有可能是庫存車。
C. 現在買車有購車合同嗎
不是必須的。
注意事項:
車輛信息詳細標明
簽訂買車合同時,要明確約定汽車的品牌、汽車標識號碼、發動機號碼、汽車代碼(車架號)等汽車本身應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車代碼與汽車標識號碼同時寫明,防止汽車經銷商掉包;車輛主要配置、顏色(具體到座椅顏色)、手排還是自排以及隨車交付的文件等;價款應列明車輛交易的總價款(裸車價或是包牌價),付款方式和期限。
細節要多多注意
消費者簽約時要特別注意體現經銷商合同責任的細節,如交車方式、地點、時間;保養、維修等售後服務(經銷商擔何種義務);免費保養以時間計,還是以里程計;交車時間違約後,雙方責任是否對等。
違約責任要明確
購車合同中要特別注意明確違約責任,要約定解決的方式,合同的管轄地。如明確經銷商延期交付車輛,應該賠付多少違約金還是退車等。
票據上名稱必須保持一致
確認銷售方的蓋章名稱與購車合同、發票上的名稱三者必須保持一致。如果出現不一致,即使訴訟由於訴訟主體不明,對消費者而言非常不利。如買進口車,由於存在多級代理的形式,在沒有弄清合同主體的情況下,購車人的權益很難保護。
售後服務註明
售後服務條款,應重點列明經銷商應承擔何種義務(詳細內容可參照《產品質量法》和《民法通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條款)。
D. 購車合同樣版
購 車 合 同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依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車輛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品牌
品牌名稱: 型號: 顏色: 數量: 金額: 產地: 合計金額:大寫: 。 以上車價不含為車輛辦理上牌手續、保險及車輛抵押等所需之各種稅費,乙方不再承擔任何加急費、手續費、運費、出庫費及其他費用。
第二條 質量要求、技術標准
(一)本合同約定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准,並符合生產廠家出廠檢驗標准,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甲方應在上述材料上蓋章確認)。
(二)本合同約定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車輛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
(三)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經國家授權的車輛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四)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在交給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一)定金 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納定金 元,如乙方不按約定履行本合同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不按約定履行本合同,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日後抵為車款,但定金數額不得超過車款總額的20%。
(二)乙方如期一次性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全部車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第四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簽章): 需方(簽章):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E. 新車購車合同怎麼寫最好
注意事項
車輛信息詳細標明
簽訂買車合同時,要明確約定汽車的品牌、汽車標識號碼、發動機號碼、汽車代碼(車架號)等汽車本身應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車代碼與汽車標識號碼同時寫明,防止汽車經銷商掉包;車輛主要配置、顏色(具體到座椅顏色)、手排還是自排以及隨車交付的文件等;價款應列明車輛交易的總價款(裸車價或是包牌價),付款方式和期限。
細節要多多注意
消費者簽約時要特別注意體現經銷商合同責任的細節,如交車方式、地點、時間;保養、維修等售後服務(經銷商擔何種義務);免費保養以時間計,還是以里程計;交車時間違約後,雙方責任是否對等。
違約責任要明確
購車合同中要特別注意明確違約責任,要約定解決的方式,合同的管轄地。如明確經銷商延期交付車輛,應該賠付多少違約金還是退車等。
票據上名稱必須保持一致
確認銷售方的蓋章名稱與購車合同、發票上的名稱三者必須保持一致。如果出現不一致,即使訴訟由於訴訟主體不明,對消費者而言非常不利。如買進口車,由於存在多級代理的形式,在沒有弄清合同主體的情況下,購車人的權益很難保護。
售後服務註明
售後服務條款,應重點列明經銷商應承擔何種義務(詳細內容可參照《產品質量法》和《民法通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