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紛的條件
⑴ 法院受理案件的條件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內下列條件:
(一)原告容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⑵ 申請仲裁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1、有仲裁協議。包括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及當事人在爭議發生內前或爭議發生後簽訂的容仲裁協議書。如果沒有仲裁協議,而只有一方當事人的仲裁申請,仲裁委員會不得受理。2、仲裁事項屬於受訴仲裁委員會的受理范圍。3、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即申請人請求仲裁委員會予以保護的合法權益以及要求被申請人履行實體義務的具體內容。當事人申請仲裁後,其所提出的仲裁請求是否合理,所依據的事實是否真實,理由是否正確,需要由仲裁委員會進一步確定,當事人提出仲裁申請時,只要提出具體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即可。
⑶ 起訴應符合哪些條件
你好
一、案件屬於受訴人民法院的管轄范圍。
法院對於各類案件的管轄范圍是一個相對復雜的問題。在大多數情況下,民事案件是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轄,如甲簽欠乙的錢,要看甲是住什麼地方,就到甲的住所地的法院進行起訴立案;但如果是交通事故賠償案件,則一般是在交通事故發生地的法院起訴立案。如果是房產繼承糾紛,則在房產所在地的法院起訴立案。仝國權案件的原被告都是一個縣的,不存在管轄爭議,直接到所在縣法院起訴即可。
二、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關系人或是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的人。
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向法院起訴的,案件必須與原告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仝國權就屬於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原告。而如果是仝國權的父親向法院起訴那就不可以了,因為張某並沒有借其父親的錢。如果仝國權有事確實不能親自到法院起訴,可以委託父親或其他親屬到法院起訴,但必須有書面委託書。
三、有明確的被告。
是誰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就應當以誰為被告。在仝國權案件中,被告應當是張某本人。而不應該將被告列為張某的家人。當然,如果有證據證實張某借錢是用於家庭開支,也可以將張某和其妻子列為共同被告。
四、有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
打官司必須有具體明確的要求,法院才能進行審理判決。在仝國權案件中,仝國權的訴訟請求應當是:「判令被告張某歸還借款1000元及延期給付的利息。
五、需要向法院提的材料
首先要寫一份合格的起訴狀,訴狀的內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況(明確的姓名、住址、職業、年齡、工作單位等)、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證據的復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證復印件。就仝國權案件而言,應當提供的材料有:訴狀2份、知道張某借其錢的證人書面證言兩份、仝國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對於所有的材料,均應當統一使用A4(210×297mm)規格的紙張。
⑷ 經濟糾紛案件的起訴必須符合哪些條件
經濟糾紛案件的起訴必須符合的條件是(ABCD)。
A.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B.有明確的被告
C.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D.屬於法院受理范圍和受訴法院管轄
⑸ 民間借貸糾紛起訴的條件有哪些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權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⑹ 起訴應當符合哪些條件
起訴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自己的民事權益受到分割或者發生爭議,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國家審判權予以保護的訴訟行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第一, 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含義是指與起訴案件的訴訟標的有直接有利害關系,或者簡單地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財產權利或人身權或其他權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與之發生了權利、義務歸屬的爭執。 第二, 有明確的被告。所謂明確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訴必須明確指出被告是誰,也就是要明確誰侵害了他的民事權益,或者誰與他發生民事權益的爭議。只有被告明確,訴訟方能成立。但是需明確的一點是,法律要求有明確的被告,重點在「有」字,而不論被告是否「正當」,也就是說即使當事人告錯了人,選錯了被告,並不妨礙訴訟的成立。 第三, 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有具體的訴訟請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確認或保護的民事權益的內容和范圍應當明確、具體,請求人民法院保護什麼、支付什麼、反對什麼,應清楚、明白,不允許模模糊糊、模稜兩可,否則,人民法院難以確定審判保護的對象和范圍,因而難以提供審判保護的方法。事實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須向人民法院陳述的「案件事實」和「證據事實」以及支持該訴訟請求的理由。法律要求原告持有事實理由,就是要求原告說明民事法律關系發生、發展、變更、消滅的情況及所持的觀點、理由,並提供有關證據。至於原告所持觀點是否正確、理由是否充分、證據是否確鑿,法院在審查起訴階段不問。 第四, 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原告起訴的案件應該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也就是說,應當屬於由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依法有權對這一案件進行審判。而應當由行政機關或企業內部處理的糾紛則不屬於人民法院管轄。 以上四項條件必須同時具備,即必須有適格的原告,在起訴狀中寫明告的是誰、請求解決什麼問題、根據是什麼、理由有幾條,同時還必須屬於人民法院主管、屬於民事訴訟范圍。四者只有同時具備,起訴方能成立,如缺其一,訴則不立。
⑺ 民事訴訟要件與民事起訴條件的區別和聯系是什麼
1、定義不同
起訴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法院對特定案件進行審判的行為。刑事案件的起訴,在於請求法院通過審判對被告人定罪判刑;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提起,在於請求法院通過審判追究被告人的經濟賠償責任。起訴必須是宵起訴權的公民或法人依法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進行。
訴訟是指國家審判機關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法解決訟爭的活動。平等主體當事人之間發生經濟糾紛提起訴訟,適用《民事訴訟法》解決紛爭。
在中國,刑事案件的起訴,主要是指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只有對告訴才處理和其他不嵩要進行偵查的輕微刑事案件,才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自訴;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提起,可以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可以是人民檢察院和受侵害的法人單位。
2、過程不同
起訴是整個法院審判案件的開始,訴訟是整個法院審判案件的全過程,起訴、審查、開庭、判決,結案的整個過程。
訴訟的功能不僅限於對過去發生之歷史事實的發現,而更要通過訴訟的過程建立起過錯與責任、犯罪與刑罰之間的聯系,從而向公民傳遞一種應當如何行為的信息,追究責任。
3、原因不同
起訴是民事訴訟中糾紛產生了,開始起訴對方,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觸犯犯刑法,公安局逮捕立案後,檢察院根據情況向法院起訴,行政案件中,因為我們對裁決對復議的不滿,開啟行政訴訟後,開始起訴。
訴訟是一種法律行動,分為民事和刑事兩類,前者原訴人是受害者當事人,因為有未可解決的爭議,所以訴諸法律。後者涉及刑事犯罪,由政府當局控告疑犯。
⑻ 合同糾紛的起訴條件是怎麼樣的
勞動合同、購房合同、施工合同....合同在我們的生活中很常見,許多人也會去簽訂合同以保障自己的權益。在簽了合同之後,對方沒有按照合同內容履約,就可以起訴對方。那麼,合同糾紛的起訴條件是怎麼樣的?小編介紹了相關內容。
合同糾紛的起訴條件是怎麼樣的?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3)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 ,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原告應預交案件受理費 ,如申請緩交、或交、免交的,要提出書面申請,並附有特困證明材料。當事人必須依法正確地行使訴訟權利 ,按法院的要求提供必須提供的訴訟材料。
合同糾紛訴訟和其他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特別是和仲裁方式相比,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訴訟是人民法院基於一方當事人的請求而開始的,當事人不提出要求、人民法院不能依職權主動進行訴訟。當事人不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而向其他國 家機關提出要求保護其合法權益的,不是訴訟,不能適用民事訴訟程序予以保護。
2、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它是通過國家賦予的審判權來解決當事人雙方之間的爭議的。審判人員是國家權力機關任命的,當事人沒有選擇審判人員的權利, 但是享有申請審判人員迴避的權利。
3、人民法院對合同糾紛案件具有法定的管轄權,只要一方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法院就有權依法受理。
4、訴訟的程序比較嚴格、完整。例如,民事訴訟法規定.審判程序包括第一審程序、第二審程序.審判監督程序等。第一審程序又包括普通程序和簡易程序。 另外,還規定了撤訴、上訴、反訴等制度,這些都是其他方式所不具備的。
5、人民法院依法對案件進行審理作出的裁判生效後,不僅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而且對社會具有普遍的約束力。當事人不得就該判決中確認的權利義務關系再 行起訴,人民法院也不再對同一案件進行審理。負有義務的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義務時,權利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任何公民、法人包括其他織織都要維護人民法院的判決,有義務協助執行的單位或個人應積極負責地協助人民法院執行判決,如果拒不協助執行或者阻礙人民法院判決的執行,行為人將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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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民事糾紛的條件
民事糾紛起訴的條件:
(一)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 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⑽ 民事訴訟起訴條件有哪些
1、起訴狀來一源份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供副本。起訴狀正本和副本均必須提供原件,原告為個人的必須親筆在"具狀人"一欄中簽名,原告為單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並加蓋單位公章。2、主要證據材料,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供副本(復印件)。包括下列證據:(1) 證明原告訴權的證據;(2) 證明原、被告之間存在起訴的民事法律關系的證據;(3) 證明原告所訴事實、理由存在的證據;(4) 其他可支持原告訴訟請求的證據。3、原、被告的身份證明:(1)原告為個人的,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必要時提供原告的戶籍證明;被告為個人的,提供其戶籍證明或暫住證明;(2)原告為單位的,提供其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被告為單位的,提供其工商登記證明。4、如委託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5、如委託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託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