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法意義
❶ 制定侵權責任法有何重要意義
法治的價值在於規范公權、保障私權,侵權責任法作為規 范侵權行為應當承擔的相應法律責任的法律工具,作為確保民事 主體合法權益在受到損害後得到合理彌補的重要法律形式,集中 體現了法治的重要價值——保障私權。它是法治<div class="dib hot-words pr" "=""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position: relative; display: inline;">社會中一部重要 法律,也是構建法治社會的基礎。侵權責任法越發達的國家,法治 就越健全。所以,侵權法在世界各國的民事法律體系中都占據重 要地位。我國民法通則中將侵權行為法獨立列為一節,也說明了 其在我國民法體系中的重要位置。
隨著社會分工的不斷細化,市場經濟的飛速發展以及物質財 富的不斷豐富,以救濟私權為出發點和歸宿點的侵權責任法,在現 代社會中的地位與作用日益明顯和重要。尤其是第三次技術革命' 之後,很多新的情況被納入到侵權法的調整范圍內,無論是大陸法 系國家還是英美法系國家都對侵權法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論研究和 更加與時倶進的立法跟進,以適應社會生活的變化需求。
我國改革開放三十年來,經濟社會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帶動人們的法律觀念和維權意識也不斷增 強,要求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范圍不斷擴大、程度不斷加深。同時,經濟高速發展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高度危險作業問題、網路 侵權問題、非法披露他人隱私問題等都越來越受社會公眾的關注, 受害主體的維權訴訟大量增加。這些都對我國現行侵權法方面的 既有規則提出了挑戰。
我國關於侵權行為以及侵權責任的規定主要集中在民法通 則,但民法通則中關於侵權行為一節的規定過於簡單、過於原則。 除民法通則之外,國家賠償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 法、產品質量法等單行法律法規也有一些關於侵權責任的補充規 定或特別規定,但這些規范又過於分散。
為進一步適應當前社會的發展需要,保護民法所確定的各種 權利主體的合法權益,不斷完善我國民法典的編纂體系,全國人大 在經過四次審議之後,通過了這部侵權責任法。使其成為繼物權 法之後,我國民法典中另一部重要的支架性法律,對保護公民、法 人的合法權益,明確侵權責任,預防並制裁侵權行為,化解社會矛 盾,減少民事糾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要意義。
❷ 我國法律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有什麼意義
《侵權責任法》的誕生,它是民法典的組成部分,它的完成標志著民法典的主體回部分已經答完成了。
《侵權責任法》這部法律對整個侵權責任的問題做了全面系統的規定,尤其是在很多制度上有所創新。比如說,在法律里第一次明確了精神損害賠償的制度,規定了同命同價的原則。這些對公民權利的保障確實起了非常重要的意義。還有像醫療損害賠償的問題、環境污染的問題、產品缺陷的問題、召回制度等,這些問題都是在侵權領域里這么多學者研究以後得到的共識,這在立法上得以規定,對中國公民的基本民事權利的保護起到非常重要的意義。而且這樣的一部立法,更重要的是彰顯了公民的權利意識,同時也強化了責任意識、義務意識,我想作為一個正義社會來說,確實需要對權利有維護有保護才能真正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應該說這部立法起到這樣的作用。
❸ 《侵權責任法》頒布實施的重要意義
1、制定《侵權復責任法》,制體現了我國政府「以人為本」的執政觀念。
2、《侵權責任法》是建設和諧社會的一個重要的助力。
3、《侵權責任法》的頒布也是我國侵權法理訟的一次全新總結。
4、《侵權責任法》的頒布,標志著我國民事法律體系的進一步完善。
❹ 侵權責任法的歷史發展、淵源和意義
(1)《憲法》,我國《憲法》中保護公民基本權利的某些規定,涉及公民的專財產和人身權的保屬護,應當成為我國侵權責任法的淵源。
(2)《民法通則》,是我國侵權責任法的主要淵源,它規定了侵權責任法的一般性原則和絕大部分侵權行為的種類以及相應的民事責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出台前仍然發揮著重要作用。
(3)《民法總則》,是我國新制定的、統帥民法的基本法律,於2017年10月1日起生效,是侵權責任法的重要淵源。
(4)《侵權責任法》,是我國侵權責任法的主要淵源,它不僅規定了侵權責任的一般原則和規則,而且廣泛列舉了特殊侵權責任。需要指出的是,這一法律的絕大部分內容與《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是一致的,但也有少數規則存在差異。
(5)單行民事法律,包括單行民事法規,其他法律部門的單行立法文件。此外,產品質量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鐵路法、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中均包含侵權責任法規范。
(6)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涉及侵權行為案件的司法解釋包括一般性的解釋和針對具體的侵權行為案件所作的解釋、批復、復函等。
❺ 侵權責任法的好處和壞處
1、好處
(1)第一、確立「同傷同價」、「同命同價」賠償原則。該法第17條規定:因同一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
(2)第二、首次明確規定精神損害的賠償標准。該法第22條規定: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這是我國法律中首次明確精神損害賠償,明確了死亡賠償金、殘疾賠償金,包含精神損害賠償金的金額、計算辦法等。這個規定,一是把精神損害賠償嚴格限制在侵害人身權益上,侵害人身權益就包括侵害生命權、健康權、名譽權、隱私權等,但不包含財產權。二是什麼情況下構成精神損害,新法使用了「嚴重精神損害」這個詞。三是條文只規定「可以」,而不是「應當」。
(3)第三、保護見義勇為,使英雄的流血不流淚。該法第23條規定: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權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責任。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責任,被侵權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4)第四、明確醫療損害責任,化解醫患矛盾糾紛。第57條規定: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59條規定:吃了問題葯,可向醫院索賠。因葯品、消毒葯劑、醫療器械的缺陷,或者輸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損害的,患者可以向生產者、血液提供機構或者醫療機構請求賠償。第61條規定:患者要求查閱、復制規定的病歷資料的,醫療機構應當提供。
2、壞處,也就是不足之處。
(1)被扶養人生活費的問題。「第十六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該條沒有規定造成死亡的,可以要求賠償「被扶養人生活費」,是不是以後我們的受害人就不能主張該項費用。
(2)同命同價的不足之處。「第十七條 因同一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雖然說是為了確定「同命同價」的問題,但對如果同一侵權人造成多人傷殘的,能不能要求相同數額的殘疾賠償金。如果能,侵權責任法沒有作出規定。如果不能,那麼有可能再次出現「同命不同價」的翻版。
(3)根據第七章醫療損害責任來看,是不是取消了醫院的舉證責任倒置原則,如果患者要起訴醫院的話,必須提供相應的證據證實「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存在過錯」,醫院才承擔賠償責任。
(4)「法律銜接」未能「無縫」。《侵權責任法》第五條規定:「其他法律對侵權責任另有特別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該條規定看起來很簡單,即特別法優於一般法。但如果這樣規定,勢必會造成人民法院適用法律上困難。主要是與《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的沖突問題。
(5)立法程序有欠妥當。我國《憲法》《立法法》均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無論如何,全國人大常委會無權制定民事基本法律,而侵權責任法居然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
(6)體系結構不夠科學。《侵權責任法》共十二章,92條。在體繫上,採用了「總則-分則-附則」的結構。總則是一般規定,分則是特殊侵權責任的規定,附則是關於法律適用的規定。因而,《侵權責任法》採用「總則-分則-附則」這樣的結構是很好的選擇,但在具體把握上,存在不足之處,主要是第四章「關於責任主體的特殊規定」的內容混雜,不倫不類。
希望以上回答有參考意義。
❻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全文意義是什麼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全文意義是什麼?
《侵權責任法》的誕生,它是民法典的組成部分,它的完成標志著民法典的主體部分已經完成了.
《侵權責任法》這部法律對整個侵權責任的問題做了全面系統的規定,尤其是在很多制度上有所創新.比如說,在法律里第一次明確了精神損害賠償的制度,規定了同命同價的原則.這些對公民權利的保障確實起了非常重要的意義。
二、什麼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是為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明確侵權責任,預防並制裁侵權行為,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而制定的法律。由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於2009年12月26日通過,自2010年7月1日起實施。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三、什麼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的修訂
2009年12月26日,《侵權責任法》經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將於2010年7月1日起實施。《侵權責任法》的最終通過,標志著我國民商事法律體系得到最終完善,向最終完整民法典的目標進一步邁進,標志著中國法制化進程的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得到進一步貫徹實施,標志著在民事侵權專門法的最終誕生,有利於更好維護公民合法權益,是中國法制化進程中的一件大事。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於2009年12月26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是我國第一部針對侵權所推出的法律條款,意味著國家對於版權的重視程度上升到了一個新的高度,標志著中國法制化進程的加快,能夠更好地、多方面的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在侵權法領域是一項重大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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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制定《侵權責任法》的意義是什麼
《侵權責任法》的通過實施將會在社會生活中發揮重大的作用,發生專重大的影響。第一,它標志著屬中國民法典的主體部分已經完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也已初見雛形。第二,增強社會的權利意識。第三,進一步調動人民群眾維權的自覺性和規范化。第四全面規范民事審判活動,實現法律適用的統一化。
《侵權責任法》這部法律對整個侵權責任的問題做了全面系統的規定,尤其是在很多制度上有所創新。比如說,在法律里第一次明確了精神損害賠償的制度,規定了同命同價的原則。這些對公民權利的保障確實起了非常重要的意義。還有像醫療損害賠償的問題、環境污染的問題、產品缺陷的問題、召回制度等,這些問題都是在侵權領域里這么多學者研究以後得到的共識,這在立法上得以規定,對中國公民的基本民事權利的保護起到非常重要的意義。而且這樣的一部立法,更重要的是彰顯了公民的權利意識,同時也強化了責任意識、義務意識,我想作為一個正義社會來說,確實需要對權利有維護有保護才能真正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應該說這部立法起到這樣的作用。
❽ 侵權責任法在立法層面上的意義有哪些
《侵權責任復法》主要解決民制事權益受到侵害時所引發的責任承擔問題。所謂民事權益,是指生命權、健康權、用益物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該法是民事基本法,是人們維權的普遍適用的法律依據和「行動指南」。對網路侵權、產品質量、醫療糾紛、動物傷人等與老百姓密切相關的侵權行為做出明確規定,形成諸多亮點。對保障人權,明確侵權責任,預防並制裁侵權行為,「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明確侵權責任,預防並制裁侵權行為,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❾ 《侵權責任法》的意義
我國的侵權責任法於2009年12月26日審議通過,將於2010年7月1日開始施行。侵權責任法作為民事法律體系(即通說的未來的民法典)的基礎法之一,在民事糾紛中占居非常重要的位置 。
在人們的日常法律關系或者說可能產生的法律關系中,因為侵權是僅次於合同的民事行為,所以對於公民來說並不陌生;又因為侵權的形成或者形式不可能預先設定,處理結果往往因為人的不同或認識或思維的基點的不同而迥異,所以較之合同行為和處理結果更復雜,更有盡快制定並認真執行的必要。
「沒有救濟的權利不是什麼權利」通常被理解為是「有權利必有救濟」的另外一種說法,但兩者絕不是語義反復或者涵蓋。侵權責任法的立法者的初衷和雄心旨在實現侵權行為和責任在法律上實踐上述兩句話的含義,所以侵權責任法獲得通過,是中國法治進步的又一個亮點一點也不為過。
❿ 侵權責任法頒布實施的重要意義是什麼
1、制定《侵權責任法》,體現了我國政府「以人為本」的執政觀念。
2、《侵權責任法》是建設和諧社會的一個重要的助力。
3、《侵權責任法》的頒布也是我國侵權法理訟的一次全新總結。
4、《侵權責任法》的頒布,標志著我國民事法律體系的進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