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資協議糾紛
終止協議履行。因為掛靠屬於借用資質,最高法院關於建設工程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此種情形,合同無效。因有效合同才是解除,無效合同就應該終止。
『貳』 合夥協議糾紛案件怎麼處理
合夥協議糾紛案件處理具體如下:
正確地把握處理合夥協議糾紛的幾個基本原則
1、掌握合夥的最本質特徵。
個人合夥是指兩個以上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合夥經營、共同勞動。並要求合夥人對出資數額、盈餘分配、債務承擔、入伙、退夥、合夥終止等事項,訂立書面協議。合夥的債務,由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
2、合夥協議不允許約定一部分人只享受利益,不承擔風險。
《合夥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合夥企業的利潤和虧損,由全體合夥人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擔;合夥協議末約定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平均分配和分擔。合夥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或者由部分合夥人承擔全部虧損。」
3、合夥人退夥,必須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如果不經同意,因退夥給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要賠償。
4、全體合夥人對合夥的外部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也就是說合夥對外有債務時,以合夥財產承擔,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全體合夥人以自己個人財產承擔責任。
5、合夥投入合夥的財產和合夥積累的財產歸全體合夥人共有,共同管理,共同經營。
6、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決定,合夥人有執行和監督的權利。
7、合夥人散夥時在清理完各種稅款後,清理對外債務,仍有剩餘時,退還各自投資,還有財產時分取利潤。
(2)出資協議糾紛擴展閱讀:
《合夥企業法》第三十三條合夥企業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辦理;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夥人平均分配、分擔。
合夥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或者由部分合夥人承擔全部虧損。
第四十七條合夥人違反本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四十八條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一)作為合夥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三)作為合夥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四)法律規定或者合夥協議約定合夥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五)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合夥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夥人,普通合夥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夥人退夥。
退夥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第四十九條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四)發生合夥協議約定的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叄』 合作出資協議糾紛怎麼解決
如果是四個人合夥,其中三個合夥人未經另一個合夥人同意,私自協商減少出版資的行為是無效的。權因此,你和另外兩名股東私底下簽署的出資20萬的協議,如果沒有徵得第四個合夥人的同意,該協議是無效的。你和另外兩名股東仍負有出資30萬元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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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股東出資糾紛怎麼處理
自行協商解決,或者由第三方調解(例如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向法院依法起訴。如果依法訂有明確的仲裁協議,則應當依法申請仲裁。合同對爭議解決有明確約定,且不違反國家強制性規定的,按照合同約定解決
『伍』 公司股東出資糾紛怎麼處理
股東出資是指公司股東在公司設立或增加資本時,按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規定以及協議的約定,向公司交付財產或履行其他給付義務以取得股權的行為。出資是股東對公司的基本義務,也是形成公司財產的基礎。
如果股東未按規定繳納出資,或者虛假出資、抽逃出資、出資不足等,即可能引發公司與股東、股東與股東、股東與債權人之間的出資糾紛和訴訟,股東可能被起訴而依法承擔繼續履行、損害賠償等違約責任。
基於出資制度在整個公司制度中的重要意義,《公司法》對於股東出資的數額、期限、方式及其責任等都有所規定,《公司法》還規定了未履行義務股東或發起人的補繳差額責任和其他股東或發起人的連帶認繳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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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合夥債務追償糾紛和合夥協議糾紛的區別和情形
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清償債務的合夥人可以向其他應當承擔債務的合夥人追償,合夥人具體的追償方式包括以下幾點: (一)《合夥企業法》第33條規定:合夥企業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辦理;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夥人平均分配、分擔。 (二)合夥合同約定了損益分配比例,則從約定;如果未約定損益分配比例,則按出資比例負擔損失。 (三)法定比例優先於合夥人的約定比例適用。采此規定的,為我國《民法通則》。《民法通則》規定:合夥的債務,由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或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 (四)按照協議約定的債務承擔比例或出資比例分擔;如果沒有約定,可以按照約定的或實際的盈餘分配比例承擔。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也是如此規定的。 本回答由法律法規分類達人 趙婧推薦
『柒』 好朋友一起創業,如何書寫出資協議才能不傷感情,不起糾紛
親兄弟明算帳,應如何寫就如何寫的,真的,這樣合作才能都做好,目的的為了賺錢,才能長久
相互約束,要是說不出口,那就最好不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