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合作協議
① 什麼條約割讓澳門
《中葡會議草約》和《中葡和好通商條約》割讓了澳門,割讓給葡萄牙。
1553年,開始有葡版萄牙人在澳門權居住。雖然從1557年開始被葡萄牙人在明朝求得澳門的居住權,但明朝政府仍在此設有官府,由廣東省直接管轄。
直至1887年葡萄牙政府與清朝政府簽訂了《中葡會議草約》和有效期為40年的《中葡和好通商條約》(至1928年期滿失效)後,正式通過外交文書的手續佔領澳門,澳門成為葡萄牙殖民地。
(1)港澳合作協議擴展閱讀
澳門在1999年12月20日零時回歸,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依據澳門基本法實行高度自治。回歸意義:
1、有利於推進祖國的和平統一大業,促進我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2、有利於促進澳門地區的繁榮穩定與發展。
3、澳門回歸是一國兩制偉大構想的成功實踐,通過澳門回歸的實踐證明鄧小平提出這一政策是英明正確的,也為解決台灣問題實現中國完全統一留下了一筆寶貴的財富。
4、澳門的順利回歸不僅是給西方大國以有力的回擊,而且回歸的成功實踐也為世界許多國家和地區解決類似問題提供了實例,對世界政治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② 直播港澳台的合作方案
《直播港澳台》、《軍情直播間》、《決勝制高點》、《關鍵洞察力》周套餐(本資回料由廣東今視傳媒答獨家提供 ) 節目 播出時間 次數 15秒價格 《直播港澳台》 周一至三22:23-23:08
周四周五23:12-23:57
周六周日21:20-22:23 7次/周 請致電咨詢詳情及費用 《軍情直播間》 周二21:20-22:23 1次/周 《決勝制高點》 周一21:20-22:23 1次/周 《關鍵洞察力》周三21:20-22:231次/周
③ 《深化粵港澳合作推進大灣區建設框架協議》是如何支持大灣區發展的
通過合作重點領域的開展:
(一)推進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強化內地與港澳交通聯系,構建高效便捷的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揮香港作為國際航運中心優勢,帶動大灣區其他城市共建世界級港口群和空港群,優化高速公路、鐵路、城市軌道交通網路布局,推動各種運輸方式綜合銜接、一體高效。強化城市內外交通建設,便捷城際交通,共同推進包括港珠澳大橋、廣深港高鐵、粵澳新通道等區域重點項目建設,打造便捷區域內交通圈。建設穩定安全的能源和水供應體系,進一步提升信息通信網路基礎設施水平、擴大網路容量。
(二)進一步提升市場一體化水平。落實內地與香港、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及其系列協議,促進要素便捷流動,提高通關便利化水平,促進人員、貨物往來便利化,打造具有全球競爭力的營商環境。推動擴大內地與港澳企業相互投資。鼓勵港澳人員赴粵投資及創業就業,為港澳居民發展提供更多機遇,並為港澳居民在內地生活提供更加便利條件。
(三)打造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統籌利用全球科技創新資源,完善創新合作體制機制,優化跨區域合作創新發展模式,構建國際化、開放型區域創新體系,不斷提高科研成果轉化水平和效率,加快形成以創新為主要引領和支撐的經濟體系和發展模式。
(四)構建協同發展現代產業體系。充分發揮大灣區不同城市產業優勢,推進產業協同發展,完善產業發展格局,加快向全球價值鏈高端邁進。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建設產業合作發展平台,構建高端引領、協同發展、特色突出、綠色低碳的開放型、創新型產業體系。
(五)共建宜居宜業宜游的優質生活圈。以改善民生為重點,提高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增加優質公共服務和生產生活產品供給,打造國際化教育高地,完善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加強人文交流、促進文化繁榮發展,推進區域旅遊發展,支持澳門打造旅遊教育培訓基地,共建健康灣區,完善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合作機制,建設綠色低碳灣區。
(六)培育國際合作新優勢。充分發揮港澳地區獨特優勢,深化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在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經貿、金融、生態環保及人文交流領域的合作,攜手打造推進「一帶一路」建設的重要支撐區。支持粵港澳共同開展國際產能合作和聯手「走出去」,進一步完善對外開放平台,更好發揮歸僑僑眷紐帶作用,推動大灣區在國家高水平參與國際合作中發揮示範帶頭作用。
(七)支持重大合作平台建設。推進深圳前海、廣州南沙、珠海橫琴等重大粵港澳合作平台開發建設,充分發揮其在進一步深化改革、擴大開放、促進合作中的試驗示範和引領帶動作用,並復制推廣成功經驗。推進港澳青年創業就業基地建設。支持港深創新及科技園、江門大廣海灣經濟區、中山粵澳全面合作示範區等合作平台建設。發揮合作平台示範作用,拓展港澳中小微企業發展空間。
④ 2008年至今台灣和大陸之間簽署的協議都有什麼
請問大陸和台灣簽署的
ecpa
協議的主要內容是什麼?請詳細些,萬分感謝
懸賞分: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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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時間:
2010-1-5 08:54
|
提問者:
kennidiren
最佳答案
【
1
】首先應該明確
ECFA,CECA
和
CEPA
的區別
你說的這個這個應該是
ECFA
,即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ECFA, 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
ECFA
的原來名稱是
CECA
,兩岸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
英文簡稱
CECA, 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
而
ECFA
,是受
CEPA
制定而啟發的
CEPA
指的是《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安排》
(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
的英文簡稱,後來加上了《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
密經貿關系的安排》
所以這
3
者的關系是:
中國大陸和香港、澳門制定了
CEPA
,註定會有更緊密的經貿關系
而台灣為了在經貿關繫上不被大陸、港澳、東盟以及日韓邊緣化
提出制定
CECA
(類似
CEPA
),後來這個
CECA
改稱為
ECFA
【
2
】接下來看
ECFA
的內容
ECFA
是是台灣於
2009
年提出並極力推動的經濟協議或條約。此協定名稱中的
「
兩岸
」
,系指台灣海峽兩岸的台灣及中國大陸。
緣起
2010
年,
條約內容涵蓋東南亞國家聯盟十個國家及中國大陸、
日本及韓國的
《東
盟加三經濟合作協定》將生效。協定內涵蓋的該等國家,將依照條約內容,漸進
互相實施免關稅的經濟策略。
因為台灣無法加入東盟,
部分台灣政經人士認為東
盟加三將邊緣化台灣並危及台灣整體經濟。
2009
年
1
月,中國國民黨及台灣內多個工商團體開始呼籲執政政府盡速與大陸
簽署簡稱
「CECA」
的綜合性經濟協約。贊成此協定的官員及團體成員認為,應盡
早協商簽署該兩岸經貿合作協定,才可以於《東盟加三經濟合作協定》實施後,
避免台灣遭到被邊緣化的經濟危機。
他們認為:
台灣出口將近四成輸出至中國大
陸,若《東盟加三經濟合作協定》簽訂導致的東盟國家貨品免稅進入中國大陸,
⑤ 請問大陸和台灣簽署的ecpa協議的主要內容是什麼請詳細些,萬分感謝
【1】首先應該明確ECFA,CECA和CEPA的區別
你說的這個這個應該是ECFA,即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ECFA, 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
ECFA的原來名稱是CECA,兩岸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
英文簡稱CECA, 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
而ECFA,是受CEPA制定而啟發的
CEPA指的是《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安排》(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的英文簡稱,後來加上了《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
所以這3者的關系是:
中國大陸和香港、澳門制定了CEPA,註定會有更緊密的經貿關系
而台灣為了在經貿關繫上不被大陸、港澳、東盟以及日韓邊緣化
提出制定CECA(類似CEPA),後來這個CECA改稱為ECFA
【2】接下來看ECFA的內容
ECFA是是台灣於2009年提出並極力推動的經濟協議或條約。此協定名稱中的「兩岸」,系指台灣海峽兩岸的台灣及中國大陸。
緣起
2010年,條約內容涵蓋東南亞國家聯盟十個國家及中國大陸、日本及韓國的《東盟加三經濟合作協定》將生效。協定內涵蓋的該等國家,將依照條約內容,漸進互相實施免關稅的經濟策略。因為台灣無法加入東盟,部分台灣政經人士認為東盟加三將邊緣化台灣並危及台灣整體經濟。
2009年1月,中國國民黨及台灣內多個工商團體開始呼籲執政政府盡速與大陸簽署簡稱「CECA」的綜合性經濟協約。贊成此協定的官員及團體成員認為,應盡早協商簽署該兩岸經貿合作協定,才可以於《東盟加三經濟合作協定》實施後,避免台灣遭到被邊緣化的經濟危機。他們認為:台灣出口將近四成輸出至中國大陸,若《東盟加三經濟合作協定》簽訂導致的東盟國家貨品免稅進入中國大陸,將讓該四成出口大幅減少。惟與台灣與中國大陸簽訂暫定名《兩岸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的陸、台經貿合作協議,才能避免此情形發生。
內容
雖然《兩岸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內容尚未確定,但是其主要內容要於兩岸互通將約定關稅減免。也就是兩岸達成簽署自由貿易協議。在細項上,若比照2010年實施的東盟加三協議,關稅免稅部份將包含了台灣輸往大陸的石化、機械、紡織品及汽車零組件業等經濟產業。
因為ECFA並未實際談判或者簽署,所以現在並沒有具體內容透露出來
不過可以參照CEPA和《東盟加三經濟合作協定》作出一定的預測
【CEPA內容】
CEPA協議分6章23條,另有6個附件,主要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貿易投資便利化等三大范疇。協議的實施目標是逐步取消貨物貿易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逐步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以提高內地和香港之間的經貿合作水平,實現共同發展。
按照協議規定,貨物貿易方面,由2004年1月1日起,273個內地稅目涵蓋的香港產品,只要符合原產地規則,都可享有零關稅優惠。這些產品包括部分電機及電子產品、塑料產品、紙製品、紡織及成衣製品、化學製品、葯物、鍾表、首飾、化妝品及金屬製品等;最遲於2006年1月1日前,只要符合CEPA的原產地原則,香港廠商都可經申請享有零關稅優惠。香港特區同意在協議下對所有原產於內地的貨品維持零關稅,並且不會對該等貨品實施限制性貿易法規。服務貿易方面,協議規定17個服務行業獲得放寬准入;至於貿易投資便利化方面,雙方同意在7個范圍內加強合作,包括:貿易投資促進、通關便利化、商品檢驗檢疫、電子商務、法律透明度、中小企業合作、中醫產業合作。
【東盟加三經濟合作協定】
《中國-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簡稱《框架協議》)。《框架協議》是中國—東盟自貿區的法律基礎,共16個條款,確定了自貿區的基本架構。主要內容如下:
一、中國-東盟自貿區的內容。中國-東盟自貿區將包括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和經濟合作等內容。其中貨物貿易是自貿區的核心內容,除少數敏感產品外,其它全部產品的關稅和貿易限制措施都應逐步取消。
二、談判時間安排。貨物貿易談判從2003年初開始,應於2004年6月30日前結束。服務貿易和投資談判也從2003年開始,並應盡快結束。在經濟合作方面,雙方商定將以農業、信息通訊技術、人力資源開發、投資促進和湄公河流域開發為重點,並逐步向其它領域拓展。
三、自貿區建設的時間框架。雙方應從2005年起開始降低正常產品的關稅,2010年中國與東盟老成員建成自貿區,2015年與東盟新成員建成自貿區,屆時,中國與東盟的絕大多數產品將實行零關稅,取消非關稅措施,雙方的貿易將實現自由化。
四、"早期收獲"計劃的主要內容。為使雙方盡快享受到自貿區的好處,雙方制訂了"早期收獲" 計劃,決定從2004年1月1日起對500多種產品(主要是《稅則》一至第八章的農產品)實行降稅,到2006年這些產品的關稅降到零。
五、關於給予東盟非WTO成員以多邊最惠國待遇的承諾。東盟中越南、寮國、柬埔寨尚未加入WTO。為了幫助這些國家發展,我國同意給予東盟非WTO成員以多邊最惠國待遇,即將我國加入WTO時的承諾適用於這些國家。
六、有關貿易規則的制訂。中國與東盟將制訂原產地規則,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爭端解決機制等貿易規則,以保證未來中國-東盟自貿區的正常運轉。
⑥ "渠道合作推廣合作協議"是什麼合同
5.永利?關閘(左)、關閘(右)、港澳碼頭、凼仔碼頭、機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