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糾紛
『壹』 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合夥做生意發生糾紛按那種法律審理
根據現行的《合同法》第8條的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貳』 合夥糾紛(兩人合夥 個體工商戶)
1、首先,你們實質上是合夥,形式上是個體工商戶。
你們如有合夥協議,則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處理即可。
2、沒有合夥協議,或合夥協議沒有對此作出約定,就要按照法律規定來處理。
他退夥時所要的投資外的」更多的「,這部分不是賠償,是要求分配合夥的「利潤」。
《合夥企業法》第二十條:合夥人的出資、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
3、合夥人有退夥的自由,他可以退夥,也可以要求分配合夥的利潤。
第三十三條 合夥企業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辦理;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夥人平均分配、分擔。
第五十一條 合夥人退夥,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
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後進行結算。
第五十二條 退夥人在合夥企業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夥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五十三條 退夥人對基於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五十四條 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於合夥企業債務的,退夥人應當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分擔虧損。
『叄』 關於與個體工商戶勞動糾紛
1、個體工商戶為用人單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而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個人版卻依法沒權有用工主體資格,因而不是當事人。被申請人是個體工商戶的字型大小。
2、分別請求支付雙倍工資中的差額工資、支付3月份的工資、補繳社保。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七)社會保險;
3、證據包括:確認書、工資條、證人證言等。
『肆』 個體工商戶,發生糾紛後,若無登記字型大小該以什麼名義起訴
個體工商抄戶發生糾紛後,無登記字型大小的,以營業執照上登記的經營者為當事人。營業執照上登記的經營者與實際經營者不一致的,以登記的經營者和實際經營者為共同訴訟人。參見
第五十九條在訴訟中,個體工商戶以營業執照上登記的經營者為當事人。有字型大小的,以營業執照上登記的字型大小為當事人,但應同時註明該字型大小經營者的基本信息。
營業執照上登記的經營者與實際經營者不一致的,以登記的經營者和實際經營者為共同訴訟人。
『伍』 個體工商戶起訴狀中是以公司還是以個人作為原告
有字型大小的個體工商戶在訴訟中應當以其登記的業主為原告,註明系某字型大小的業主,但在勞動爭議案件中則應當以字型大小為當事人,同時列明業主。
沒有字型大小的個體工商戶應以營業執照上登記的經營者為原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五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在訴訟中,個體工商戶以營業執照上登記的經營者為當事人。有字型大小的,以營業執照上登記的字型大小為當事人,但應同時註明該字型大小經營者的基本信息。
根據《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個體工商戶可以不使用名稱,個體工商戶決定使用名稱的,名稱作為登記事項,名稱的登記注冊依據本辦法。
個體工商戶的名稱在法律上就叫做「字型大小」,個體工商戶在注冊時可以起字型大小,也可以不用字型大小。
(5)個體工商戶糾紛擴展閱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
41、法人非依法設立的分支機構,或者雖依法設立,但沒有領取營業執照的分支機構,以設立該分支機構的法人為當事人。
42、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工作人員因職務行為或者授權行為發生的訴訟,該法人或其組織為當事人。
43、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或私營企業掛靠集體企業並以集體企業的名義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在訴訟中,該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或私營企業與其掛靠的集體企業為共同訴訟人。
44、在訴訟中,一方當事人死亡,有繼承人的,裁定中止訴訟。人民法院應及時通知繼承人作為當事人承擔訴訟,被繼承人已經進行的訴訟行為對承擔訴訟的繼承人有效。
45、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合夥組織僱傭的人員在進行僱傭合同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中造成他人損害的,其僱主是當事人。
46、在訴訟中,個體工商戶以營業執照上登記的業主為當事人。有字型大小的,應在法律文書中註明登記的字型大小。
營業執照上登記的業主與實際經營者不一致的,以業主和實際經營者為共同訴訟人。
47、個人合夥的全體合夥人在訴訟中為共同訴訟人。個人合夥有依法核准登記的字型大小的,應在法律文書中註明登記的字型大小。全體合夥人可以推選代表人;被推選的代表人,應由全體合夥人出具推選書。
48、當事人之間的糾紛經仲裁機構仲裁或者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當事人不服仲裁或調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以對方當事人為被告。
『陸』 如何起訴個體戶
個體工商戶復證書寫制的是誰,你就起訴誰,當然如果證書上寫的人跟實際經營的人是不同的,那麼把他倆作為共同被告起訴, 有登記資料就行,
法院不會強求你一定要提供被告身份證資料,只要民事訴狀能送達到就行了,當然你能找到更詳細的資料則更好。
『柒』 個體工商戶發生勞動爭議如何確定訴訟主體
個體工商戶以業主為訴訟當事人,而非該工商戶
1、第一種做法: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之規定,勞動者與起字型大小的個體工商戶產生的勞動爭議訴訟,人民法院應當以營業執照登記的字型大小為當事人,但是應當同時註明該字型大小業主的自然情況。
如若登記業主與實際經營者不一致的,則應將字型大小和實際經營者列為共同當事人。
字型大小名稱是指個體工商戶為其營業廠、店等所起的名稱。業主的自然情況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家庭住所地等。
將業主的自然情況註明主要是基於:在實際生活中,相當一部分起有字型大小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上登記的業主或者將產業轉包,或者出租給他人經營使用,或者以更換字型大小的方式,逃避債務及法律責任。
因此,僅以單一的字型大小名稱作為當事人,可能出現難以確定實際的勞動法律責任主體的情況。所以,在確定當事人時應將業主的自然情況註明。
2、第二種做法:以個體工商戶的字型大小為當事人,註明經營者為某某某。這種做法主要理由是,因為《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只規定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等為用人單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而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個人卻依法沒有用工主體資格,因而不是當事人。
其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勞動者與起有字型大小的個體工商戶產生的勞動爭議訴訟,人民法院應當以營業執照登記的字型大小為當事人,但應同時註明該字型大小業主的自然情況。」
但另外需注意區分的是:在一般民事訴訟中,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6條的規定,「個體工商戶起字型大小的,仍然以營業執照登記的業主為當事人。實際經營的業主與登記的業主不一致的,以實際經營的業主為當事人」。
(7)個體工商戶糾紛擴展閱讀
涉及到此類個體工商戶勞動爭議案件,應當以營業執照上登記的字型大小為當事人,但應同時註明該字型大小業主的自然情況。
實踐中,通常的寫法如下:被申請人(被告):北京XX店,業主張三,男,X年X月X日出生,住北京市X區X號。
另外需提醒的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6條之規定,「個體工商戶起字型大小的,仍然以營業執照登記的業主為當事人。
實際經營的業主與登記的業主不一致的,以實際經營的業主為當事人」。
『捌』 當與個體工商戶發生糾紛,起訴時應當如何列被
直接將個體工商戶的開辦者列為被告,若有字型大小(如勝華便利店),將字型大小也列為被告。
『玖』 個體工商戶與雇員發生的爭議屬於勞動爭議么
個體復經營組織包括民營企業制和個體工商戶等.老闆與雇員發生爭執,這主要是看內 容是什麼,也就是說是因為什麼而引起的爭執,如果是因勞動報酬與休息日的是可 以適用此條款的,別的就不好說了,我國的法律是,法明文則不為罪,所以要看具體 的原因是什麼.